第八章劳动关系学习目标:•掌握劳动关系的概念及实质•掌握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及解除条件•了解工伤的认定条件,工伤分类及其赔偿•了解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关键术语:•劳动关系IndustrialRelations冲突Conflicts•劳动合同LabourContract合作Cooperation•劳动保护LabourProtection劳动争议LabourDisputes启迪与思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企事业单位的劳动纠纷日趋增多,但合作依然是劳动关系的主流。•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员工的安定幸福是企业成功的保障,企业开始注重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员工的工作和生活质量,关注员工的职业发展,对于80、90后的员工,他们的观念、个性以及迫切希望事业成功的诉求,使传统的管理手段渐渐失去了功效。•建立适应时代特征的新型劳动关系,成为当代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案例引导富士康十二连跳后的各方表现•2010年5月26日晚11点,富士康深圳龙华厂区大润发商场前发生第12起员工跳楼事件,没想到离第十一跳才短短两天,十二连跳的悲剧还是发生了,我们甚至于没有丝毫挽救的余地。选择以此结束生命的最小的才18岁,最大的也才24岁。他们跳楼的直接原因是富士康压抑的管理方式。事件发生后,舆论哗然,人们纷纷探寻事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富士康集团、政府和其他企业的工人对该事件的反应又是什么呢?•企业方面:富士康创始人郭台铭做了三件事,一是亲自拍板,定下投资上亿元被员工称为“天罗地网”的安保工程;二是由富士康的保安和深圳市政府各派两人把守各栋楼顶;三是在5月29日,富士康进行了人力冻结,停止招聘。搞定这些防御措施后,郭台铭又做了两个让人惊讶的决定。第一个决定是加薪:富士康的第一次加薪是6月1日,作业员从原来每月基本薪资900元上调至1200元,上调幅度在30%以上;第二次涨薪是6月7日,作业员基本薪酬及工资由1200元再度上调为每月2000元,调薪幅度超过66%。第二个决定是富士康将大规模撤离深圳,搬往内地。•政府方面:5月27日,中央部委联合调查组紧急前往深圳,这个调查组的成员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公安部等共200多人。另外,由湖南、河南、湖北、四川等一线员工户籍所在地组成的“关怀团”在此期间也陆续进驻富士康。鼎盛时上述调查人员超过2000人。多次考察富士康后,深圳官方表示,富士康发生的这一系列事件有富士康更深层次的内部原因。•其他企业员工反应:很多工厂近期已被传染纷纷举行示威活动,员工的诉求很简单很直接——要与富士康一样的薪资,要改善工作条件。•请思考:富士康事件后的各方行为是理性的吗?第八章劳动关系•第一节劳动关系概述•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第三节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第四节劳动争议处理第一节劳动关系概述•一、劳动关系的概念•二、劳动关系调整机制一、劳动关系的概念(一)劳动关系的概念•广义:劳动关系是指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为从事劳动而构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狭义: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建立的劳动法律关系,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主体之间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受一定劳动法律法规所规范的主体。本章所论述的劳动关系主要是狭义上的劳动关系。一、劳动关系的概念(二)劳动关系的主体•狭义的劳动关系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组织、劳动者的组织。•1.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必须具备用工权利和用人行为能力。•用工权利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合法的用人单位具有用工权利,非法的用人单位不具有用工权利。•用人行为能力受到财产因素、技术因素、组织因素的制约一、劳动关系的概念(二)劳动关系的主体•2.劳动者•劳动者必须同时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3.用人单位的组织——雇主协会•雇主协会主要有以下作用:集体谈判、提供法律支持、间接影响劳动关系和解决劳动纠纷。•4.劳动者的组织•我国劳动者的组织主要是指工会和员工代表大会。一、劳动关系的概念(三)劳动关系的实质——冲突与合作•(1)根本根源•异化的合法化。•客观的利益差异。•雇佣关系的性质。•(2)背景根源•广泛的社会不平等。•劳动力市场状况。•工作场所的不平等。•1.冲突的根源一、劳动关系的概念(三)劳动关系的实质——冲突与合作•(1)被迫。雇员迫于压力而不得不合作。•(2)获得满足。建立在雇员对雇主信任的基础上。•2.合作的根源一、劳动关系的概念(三)劳动关系的实质——冲突与合作•双方都需巧妙地化解冲突,并引入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政府来调解。•3.冲突与合作二、劳动关系调整机制(一)劳动法律法规表8-1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律名称发布时间实施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07-051995-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10-272002-05-0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10-272001-10-2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06-292002-11-0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06-302011-09-0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10-272006-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08-272007-06-0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06-292008-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08-302008-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12-292008-05-0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10-282011-07-01二、劳动关系调整机制•(二)劳动合同•(三)集体合同•(四)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制度•(五)企业内部劳动规则•(六)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七)劳动监督检查制度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一、劳动合同•二、集体合同一、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分类•(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分类•1.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条款分为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两类。•(1)法定条款——必须具备的条款。•(2)约定条款——双方经过协商可以约定的条款法定条款•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③劳动合同的期限。•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⑤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⑥劳动报酬。•⑦社会保险。•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约定条款•①试用期条款。•②培训条款•③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条款•④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⑤其他事项•【案例】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李某,某公司新招收的人力资源主管。2008年3月,公司在同李某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为30天;公司为李某提供为期15天的培训,培训费用公司支付,但李某必须在公司服务3年;李某必须保守公司秘密,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我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公司工作,否则赔偿违约金10万元。李某当场签订了劳动合同。•当试用期已经25多天后,公司领导觉得李某还不能胜任工作,要延长试用期30天,李某不同意,认为公司违反了合同约定,决定辞职。公司认为李某辞职可以,但必须赔偿培训费用,且2年内不得在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其他公司从事相似工作,双方就此发生纠纷,李某认为自己还在试用期,可以随时提出辞职。•请问:公司可以延长新招收员工的试用期吗?李某可以在试用期随时提出辞职吗?李某辞职需向公司赔偿培训费用吗?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有效吗?应用案例8-1•1.公司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确定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1)考虑试用期是否具有可延长的空间,二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为3年,有延长的空间;(2)考虑员工是否同意,约定条款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才行,案例中李某不同意,所以公司不得延长。•2.李某在试用期不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必须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如果试用期已满的员工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用人单位。•3.李某辞职需要为公司赔偿培训费用,赔偿标准为公司支付的所有培训费用。•4.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在这个条款中,用人单位免除了自身的责任,仅规定了劳动者的义务,但没规定劳动者在竞业限制的2年内公司需给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因此,免除用人单位单方面义务的竞业限制条款无效。案例分析一、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分类•2.劳动合同的分类•(1)按照合同的期限划分: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按照工作时间划分:①全日制劳动合同。②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老王到某公司上班,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告诉老王,你做的保洁工是非全日制的临时工,每天工作八小时,主要工作是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及主管安排的其他工作,不上保险,工资按月发放;你在公司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主管人员的指挥,好好地完成工作。同时,该人力资源部要求老王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并向老王解释说,非全日制用工人员与公司是劳务关系,所以签劳务合同。•老王刚上班不久,却发生了意外。一天,老王在擦楼梯时,一不小心踩空,从楼梯上摔了下来,造成骨折,花去医药费8000多元。伤愈后,老王回到公司上班,却被告知他与公司的劳务关系已经解除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对老王说,你可是非全日制用工,与公司是劳务关系,你没给公司做好工作,我们还没找你呢,你还来找我们要说法。应用案例8-2•老王每天工作8小时,公司应与其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公司与老王签订劳务合同不合法;不论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公司都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案例分析你同意吗一、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的订立•1.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1)平等自愿原则。•(2)协商一致原则。•(3)合法原则。一、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的订立•2.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1)起草劳动合同草案(我国一般由用人单位提供草案)(2)协商劳动合同内容(真实、自由地表达各自的意愿和主张)(3)双方签约(审阅合同内容,签字、盖章,如不需鉴定,即行生效)(4)合同鉴定(国家规定或是当事人的要求,可以进行鉴定,鉴定后才生效)一、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1.劳动合同的履行•指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所承担义务的行为。•劳动合同的履行必须遵循实际履行、亲自履行和全面履行的原则。一、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2.劳动合同的变更•第一步,一方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合同的要求。•第二步,对方按期做出答复。•第三步,签订协议。一、劳动合同(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见《劳动合同法》第38条)•①一般情形下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②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③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2008年4月,吴某被聘为某商场的营业员,并与该商场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吴某需先交200元风险抵押金,如果吴某违约,则200元押金不再退还。•吴某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为5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800元。合同还规定,如果吴某严重违反商场的劳动纪律或者患病住院、怀孕等,商场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给吴某任何经济补偿。•工作3个月后,吴某了解到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认为其与该商场签订的劳动合同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自己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应用案例8-3:该劳动合同违法吗?•请分析该劳动合同存在哪些违反劳动法的地方?•吴某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吗?•1.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地方:单位不得收取风险抵押金;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80%;单位不得在员工患病和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为半个月工资。案例分析你同意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