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留学人员创业成就展参展办法一、留学人员成就展介绍大会专设留学人员创业成就展展区,以独立标识和标准展位形式集中展示留学人员企业、机构最新成果,宣传企业形象,寻求合作商机。该区域以实物展品、产品、模型、多媒体展示等展览形式为主。大会鼓励留学人员企业与国内厂商达成商业上的互利互惠以及长远的技术合作关系。参展企业同时可享受留交会免费提供的网上发布人才招聘信息和技术需求配对服务。留学人员创业成就展主要面向三大群体:携带实物展品参会的海内外留学人员个人,留学人员在海外创办的企业、机构、社团组织,以及归国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大会将根据申请者的具体情况,赠予免费标准展位1个。二、参展须知展览时间:2007年12月26-27日此参展办法谨作为申请展位使用,留学人员若申请大会提供的免费食宿服务,请参阅留学人员报名办法,并另填留学人员报名表。三、参展条件:1.取得硕士或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并带实物参展;2.留学人员在国外创办的企业、非营利性组织及机构等;3.归国留学人员创办或留学人员占股30%以上的企业。四、报名办法:1.网上报名:登录大会网站(),选择“单位”用户注册,并填写展位申请报名资料,同时上传所在园区颁发的留学人员企业认定证书,或在国外注册企业/机构的证明,若留学人员个人申请展位则需要提交硕士或以上学位证书一份,若在注册个人账户后已提交以上资料,可免再次提交。2.填写报名表报名:通过大会网站下载或其他渠道获得“留学人员成就展展位申请表”,填写后连同留学人员所在园区颁发的留学人员企业认定证书,或在国外注册企业/机构的证明,若留学2人员个人申请展位必须连同硕士或以上学位证书一并传真至组委会报名点。3.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11月30日。五、参展注意事项:1.日程安排:布展时间:2007年12月24-25日撤展时间:2007年12月27日下午2.大会为应邀参展的留学人员、社团或归国留学人员企业免费提供1个标准展位,若需增加展位,可向组委会提出申请,增加的展位按大会标准收取展位费:人民币元/展位,详情请参阅网站公布的《参展手册》。3.每个参展企业需交纳1000元人民币的布展押金,并按大会规定于会后退还,如参展企业获得免费展位后未能按时布展或违反展馆有关布展规定,押金将不予退还;4.需要电源插座、网络、电话等额外配置,请在参展申请表上注明,提前申请并于大会指定时间内缴付相应费用(电源插头100元/个,网络端口400元/个,电话线600元/条),如现场申请需加收50%的加急费,详情请参阅大会网站公布的《参展手册》。5.付款办法①参展单位请在2007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将参展相关费用汇至下列帐号及将电汇底单传真到收款单位并进行电话确认,款到即向参展单位传真收据。收款单位:广州市会展服务中心开户行:广州市商业银行越秀支行开户账号:800131548709018联系人:黎笑珍电话:020-83484549传真:020-83484384②汇款注意事项:若参展单位(个人)展位费用款项由他人账户汇出,请在汇单备注栏内注明款项所属参展单位(个人)名称。汇款后请保留银行电汇底单以作凭证。36.退款办法:①现场退款:2007年12月24-12月27日,参展单位在布展完毕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可到展场报到处凭收据取回押金及开具发票。②会后退款:2007年12月28日起,第十届留学人员广州交流会撤展后,参展单位需自行联系广州市会展服务中心以退还展位押金费用。③请携带汇款单位或个人的相关证明,如银行电汇底单、收款单位确认函、身份证(或护照)等办理退款手续。六、大会服务:1.参展单位中的留学人员,可申请享受大会的免费食宿安排,租用大会提供的免费市内电话,详情请参阅留学人员报名办法,并另填留学人员报名表。2.参展企业中的其他工作人员,大会提供指定优惠酒店名录,费用自理。七、联系方式:(归国留学人员企业、带实物参展留学人员)联系人:梁莹电话:020-83124323传真:020-83124326电子邮箱:ocscgz@gz.gov.cn(海外留学人员团体)联系人:陈茵电话:0086-20-83124321传真:020-83124326电子邮箱:ocsoffice@ocs-gz.gov.cn网址: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