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一、学院全称、校址1.学院全称: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学院校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联榕路8号二、办学类型、层次、学制1.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办学层次:高职(专科)3.学制:三年三、录取规则1.录取原则:严格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录取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2.录取方法:(1)按照各省考试院规定的录取办法开展录取工作。福建省按专业投档,其他省份按专业清录取。(2)体检要求:除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航空服务四个专业有特殊要求外,其他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报考条件:无色盲色弱;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该工作岗位对考生的身高、视力有明确要求,若考生身体条件达不到要求,报考志愿时请慎重考虑)。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报考条件:无色盲色弱;裸眼视力不低于4.6;身高170cm以上(该工作岗位对考生的身高、视力有明确要求,且较适合男性,女生报考志愿时请慎重考虑)。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报考条件:无色盲色弱;单眼裸视力4.6以上;身高160cm以上(该工作岗位对考生的身高、视力有明确要求,若考生身体条件达不到要求,报考志愿时请慎重考虑)。航空服务专业报考条件:女生身高:165cm-175cm,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体重(单位:KG)(身高厘米数-110)×80%—(身高厘米数-110)×110%,男生体重(身高厘米数-105)×90%—(身高厘米数-105)×110%;五官端正,形体匀称挺拔,女生面容姣好,气质佳,无O型腿,口齿清楚,普通话较标准;面部及其他皮肤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3)外语语种要求:英语(4)招生计划数以福建省教育厅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四、收费标准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2012]费字356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按照按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榕价费[2014]25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学生退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5]费435号文规定办理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元(八人间)和每生每学年970元(六人间);学费按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中外合作办学类会计电算化专业(中澳合作)、艺术设计(中澳合作)、计算机系统技术(中加合作)每生每学年16000元;软件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7200元收费。五、监督与保证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招生工作的信誉。3.学院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六、录取结果1.录取结果在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考试院网站和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学院网址:。2.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以邮寄录取通知书方式及时通知考生。七、奖学助学办法1.奖助学金:按国家规定每年评选一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分别为8000元、5000元、4000元、2500元;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约有20%的学生每学年可获600-2000元各类奖学金。2.贷学金: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先向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若因额度受限或其他原因无法获贷,可到校报到入学后依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助学货款。3.勤工助学:学院将尽可能多开辟勤工俭学渠道,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八、学历证书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符合要求,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并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九、本章程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十、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招生咨询:0591-83760466,招生办电话:0591-83760899各系联系电话:电子信息工程系:83760401,机械工程系:83760322,交通工程系:83761741计算机系:83760501,管理系:83760323,财经系:83760321,人文系:83760319应用外语系:83760317,商贸系:83760470中澳、中加办学联系方式:18050798705、18050798706,QQ:1305691579、24114051862.学院网址: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大学城联榕路8号邮编:3501084.电子邮箱:zsb@fvti.cn5.投诉电话:0591-83760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