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建瓯市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启事一、补充招聘岗位(29个)二、报名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6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要求参看《2015年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职位简章》。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对应的条件和证书,专业对口。4.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三、报名时间及要求2015年7月4日-7月10日,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的第一轮未被聘用且符合我市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陆省教育考试院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务必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栏中注明招考单位(在乡镇中学、城区小学、乡镇小学中选择一个填写)四、面试人选的确定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余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将在建瓯教育信息网公布。五、资格复审1.现场审核时间:2015年7月15日-7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2.审核地点:建瓯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建瓯市解放路192号二楼)3.需提交审核的材料(复印件用A4纸,按以下顺序整理,并在左上角订一枚钉子)⑴《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⑵《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⑷《就业推荐表》、《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有变更的应提交《学历学位变更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⑸《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凡招聘“岗位条件”中有要求全日制的,必须提交)。六、其它事项1.所有乡镇小学岗位均为“定向岗位”,报名“定向岗位”的考生在择岗前必须向建瓯市教育局递交“承诺书”,承诺在用人单位至少工作5年,且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否则不予调档。2.乡镇小学语文、数学岗位只招收具有南平市户籍或者南平市生源考生。3.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2015年7月10日前到建瓯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办理,逾期不予办理。4.总成绩的计算及聘用办法请参看《2015年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未尽事宜将在建瓯教育信息网通知。5.联系电话:0599-386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