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行政执法现状分析论文摘要:陆良县地处云南省东部,水域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的支流南盘江小区,雨量充沛,水源丰富,野生鱼类资源较丰富,素有“鱼米之乡”之美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业、生活污水的排放,加之非法捕捞活动的猖獗,导致全县境内水生野生鱼类的生存空间锐减,水生野生生物资源濒临衰竭。为确保珠江流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有效保护全县境内的水生生物资源,分析陆良县渔政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渔政执法力度、切实保护辖区水生生物资源的对策措施。关键词:水生资源;渔政执法;对策1渔政执法基本情况陆良县地处云南省东部,位于北纬24°44′~25°18′,东经103°23′~104°02′,县域内三面环山,全县土地总面积2018.82km2,其中农业用地面积2.87万hm2。水域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的支流南盘江小区,雨量充沛,地下水丰富,全县主要河流16条,均属珠江流域,河流全长398km,面积1264.69hm2;水库85件,蓄水总量13703.5万m3,共计水面1562.73hm2(据1985年10月水库面积三查三定结果),可养水面1257.67hm2,可利用率80.5%;池塘、坝塘已养水面687.6hm2。水田面积1.43万hm2,秧田面积1265hm2,可养鱼稻秧田约6000hm2,可利用率38.5%。由于陆良县地处南盘江上游的曲靖和宜良之间,地势平坦,资源丰富,素有“鱼米之乡”之美誉,野生鱼类资源比较丰富,养殖鱼类主要以大宗淡水鱼类为主,2014年全县养殖鱼类产量15156t,养殖面积2000hm2,是云南省大宗淡水鱼类商品鱼主要供给地之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水产养殖面积的扩大以及工业、生活污水的排放,加之非法捕捞活动的猖獗,导致全县水生野生鱼类的生存空间锐减,水生野生生物资源濒临衰竭。为了有效保护陆良县野生水生生物资源,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精神,2003年挂牌成立“陆良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下设陆良县渔政监督执法大队,切实履行渔业行政职能,遏制了非法捕捞活动的猖獗势头,有效降低了县域内野生水生生物资源的衰竭速度,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年,由陆良县渔政执法大队、陆良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陆良县种子管理站、各乡镇农科站抽调人员组建“非法捕捞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工作组,以“宣传教育为主,打击惩戒有机结合,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按照宣传发动、专项执法整治和检查巩固3个阶段有序开展工作。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出动700人次,120车次,有力地打击了全县境内沟渠、河道等水域中的非法捕捞活动,收缴或就地销毁电捕鱼器139台,销毁地笼5289只,责令其自行收回地笼8000余只;查处渔业水域污染案件一起,说服教育348人;查处非法捕鱼工具制造窝点3个,查处醉鱼饵、鱼藤净等非法渔药销售点7个,有效保护了县域内野生渔业资源。2存在问题2.1非法捕捞活动反弹率较高自渔政执法工作开展以来,遏制了大量非法捕捞活动,有效保护了公共水域野生鱼类,资源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导致捕捞收益加大,在利益的驱使下少数人铤而走险,以非法捕捞手段谋取非法利益。2.2渔政执法存在时间、地域上的死角特别是在每年专项行动时间内,由于加大了白天的执法打击力度,大量非法捕捞活动转入夜间实施,或在偏僻的不通车路的地方实施,增加了渔政执法难度。对此,陆良县渔政监督执法大队也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如在河道周边村庄和县、乡镇钓鱼协会大量发放监督举报卡,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有报必出。2009-2014年执法大队共发出1000余张监督举报卡,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热烈拥护,接到电捕鱼举报电话3000多次(包括夜间举报电话)。但由于地域跨度较大,违法捕捞活动实施地点往往距县城10~20km,且道路崎岖,渔政执法人员赶到后,违法分子早已逃之夭夭。2.3渔政执法威慑力不大,暴力抗法事件越来越多由于地方渔政执法装备不齐,人员较少,而且对于违法捕捞者缺乏行之有效的行政处罚执行手段,目前最常用的手段主要是批评教育、没收捕捞工具及放生渔获物,所以导致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多次遭到语言威胁和人身攻击。2.4消费者对野生鱼类的青睐是非法捕捞活动的驱动力近年来,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观念的改变,有的人“唯野是求,盲目求野”,认为只要是野生的就是好东西,不惜重金求购,在巨大利益驱使下,促使非法捕捞者唯利是图,大量开展非法捕捞活动,导致水生生物资源物种、物群锐减。2.5渔政执法工作经费缺乏,执法难度较大渔政执法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多年来各级财政都没有将渔政执法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执法工作经费都是单位挤占其他工作经费开展,导致渔政执法难度较大。3对策措施3.1加强队伍建设渔政执法工作的成效重在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必须要有一支过硬的执法队伍。渔政执法部门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一是要对渔政执法人员开展爱岗敬业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方针,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二是要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如渔业法律文书的制作,《渔业行政处罚规定》《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三是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各项法律法规,保证在执法过程中正确合理的应用相关法律条款,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合理、准确的处理各种渔业违法案件。3.2建立健全公共水域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属地分段管理和承包经营管理,构建和谐渔业环境。目前,全县主要河流有16条,均属珠江流域,河流全长398km,加之库塘田配套沟渠多、复杂(据1981年土地资源普查,有水域面积5866.67hm2)。为了有效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减少或杜绝不法分子在公共水域进行电、毒、炸等非法捕鱼活动,把河道、水库渔业水域资源的管理按乡镇、村逐级划分,任务到村,责任到人,人人参与管理,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将非法捕捞活动列入村规民约加以制止。3.3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公共媒体,并通过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刷写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阐明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对社会、经济以及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唤起各社会团体、组织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增强社会责任感,共同抵制非法捕捞,保护水生生物资源。3.4严格执行珠江流域禁渔期制度2011年4月1日12时“珠江流域禁渔期制度陆良段禁渔”工作全面启动,并确定每年4月1日至7月31日为禁渔期,禁渔期间禁止一切捕捞活动。这是对水生生物资源的养护、恢复的又一重大举措,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渔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保护渔业资源、爱护生态环境的意识。3.5加大渔业水域环境的整治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是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渔业水域环境日渐严重的情况已是不争的事实,渔业水域的污染导致资源减少更是不容忽视的严峻现实。地方政府、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不能漠视这一事实,不能只追求经济总量增长而忽视环境保护,要加大渔业水域环境的整治力度,对河道、水库等公共水域周围的污染源要会同工商、环保等相关部门依法制裁,实施达标排放,加强农业生产环境治理,减少农业的污染源,实现水源、田园、家园“三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