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9/19徽商职业学院蒋玉姣12019/9/191补充:劳动关系管理授课人:导入案例•某IT公司调整战略部署,裁减研发中心技术人员,成立售后服务部,欲将部分技术人员转为售后服务人员。洪某原是研发人员,对公司的调整产生反感,不愿到售后服务部上班。人力资源部经理告诉洪某:“你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就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调整你的工作岗位,你应当服从,这是企业的用人自主权”。洪某觉得很委屈,不服从调动,公司以洪某不服务管理,构成严重违纪为由解除了与洪某的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请问该IT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对吗,不支付经济补偿对吗?•友情提示:公司调整战略,岗位发生变化,存在法定理由,但由于公司原因致使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公司应该给予劳动者一定补偿。(协商一致)概述劳动关系管理劳动合同社会保障制度劳动争议员工沟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个别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二、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权利与义务案例•家庭雇佣关系是否适用劳动法?•案情:李某有一个3岁小孩,因无人照管,从保姆市场雇佣保姆于某,月薪600元。后双方产生纠纷,李某解雇了于某,但拖欠于某薪金1200元,于某申请仲裁。但仲裁机构以其纠纷不属于受理范围为由不受理其仲裁请求。于某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李某偿付拖欠于某的薪金1200元。项目一劳动合同管理•任务一劳动合同订立•任务二劳动合同管理–续订–变更–解除–终止任务1劳动合同的订立①法定条款第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工作内容;第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劳动报酬;第五,劳动纪律;第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第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②约定条款第一,试用期条款。第二,保守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条款。第三,禁止同业竞争条款。其他可备条款还有第二职业条款,违约金和赔偿金条款、补充保险、福利条款等。•除以上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外,我国劳动法还规定了禁止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条款,即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2、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首先,劳动合同草案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征求应招工人的意见;也可以由被招工人与企业行政的代表,如厂长、经理,人事处、科长等直接协商,共同起草。然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再然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最后,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当到当地劳动行政机关申请鉴证,并向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备案。•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劳动合同应该专人专管,一般与人事档案存放在一起。另外,《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至少应将其保存两年进行备查。订立劳动合同注意的几个事项•用人单位要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依法制定、向劳动者公示•不得扣押身份证或收取钱物:处罚金额为500到2000元/人•劳动合同的期限: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内的;三个月以内不得约定试用期,合同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合同期一年到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合同三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单位同一劳动者只能签一次使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可以随时让员工走人吗•今年5月,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科研开发需要,决定从社会上招收一批技术人员,从事公司新技术的研发工作。小周等4人经过层层面试,过关斩将,最终被公司聘用。经双方协商,公司与小周等人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履行后不到两个月,公司因经营战略调整,决定撤销该技术研发项目,包括小周在内的4名研发人员都被列入了裁员范围。当身为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的刘先生将这一决定逐一通知小周等4人时,其他三人都表示理解,并顺利地办理了离职手续。但是小周却要求单位补偿两个月的工资,理由是:公司先提出解除合同又没有提前30日通知。对这一“无理要求”,刘先生当场予以拒绝,并说:“公司是在试用期内辞退你,根据《劳动法》规定,是不需要提前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问刘先生的说法对吗,应该怎样裁决?•劳动合同的订立1、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①法定条款第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工作内容;第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劳动报酬;第五,劳动纪律;第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第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②约定条款第一,试用期条款。第二,保守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条款。第三,禁止同业竞争条款。其他可备条款还有第二职业条款,违约金和赔偿金条款、补充保险、福利条款等。•除以上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外,我国劳动法还规定了禁止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条款,即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2、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首先,劳动合同草案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征求应招工人的意见;也可以由被招工人与企业行政的代表,如厂长、经理,人事处、科长等直接协商,共同起草。然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再然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最后,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当到当地劳动行政机关申请鉴证,并向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备案。•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劳动合同应该专人专管,一般与人事档案存放在一起。另外,《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至少应将其保存两年进行备查。订立劳动合同注意的几个事项•用人单位要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依法制定、向劳动者公示•不得扣押身份证或收取钱物处罚金额为500到2000元/人•劳动合同的期限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内的;三个月以内不得约定试用期,合同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合同期一年到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合同三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单位同一劳动者只能签一次使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标准工时制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标准工时制要求•①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②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③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④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综合计算工时制以标准工时制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特点:①一般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②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当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主要行业:•(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等。不定时工作制这类工时制度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不定时工作制特点•①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②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采取适当的休息方式。•③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算加班。•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案例•赵某与某公司签订3年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没有续签,赵某离开公司,由于赵某尚有债务没有结清,公司没有为其转移档案。两年后赵某回到公司,以档案关系没有转移,自己和公司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要求公司补发两年多的基本生活费,并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请问赵某离开公司的两年内,其与原公司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吗?其要求合理吗?请说明你的根据。•友情提示:劳动关系的特征对于确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具有重大意义,劳动关系的认定,必须以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作为前提。任务2劳动合同管理•P115案例•劳动合同的续订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使原签订的期限届满的劳动合同延长有限期限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续订的程序第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第二、续订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已有较大改变,双方应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大,双方可以签订《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明确劳动合同延续的期限及其他需重新确定的合同条款;第三、续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将双方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附原劳动合同)一式两份,送有管辖权的劳动鉴证机构进行鉴证,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延续手续。另不准备续签的需提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由本人确认。无固定期限合同意向书案例•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劳动合同,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劳动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删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原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除,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规定: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其相关内容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失败,原内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变更协议范本•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员工工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对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的变更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劳动合同变更内容:•1.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二、本协议生效后,原劳动合同仍继续履行,但变更条款按照本协议执行。•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