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思考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在文化建设上,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全局性、根本性转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文化自信明显增强,全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极大提升,为新时代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是以公共政策为研究对象,以公共利益为研究导向,以影响政府决策为研究目的的专门机构,因其智力密集性、思想创新性、政策影响力和公众关注度,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值得关注的是,当前学术界研究鲜少涉及如何维护**自身的意识形态安全这一课题。如果**本身就存在意识形态安全问题,那么,探讨**在意识形态安全建设中的作用便失去了意义。基于此种考量,**机构自身的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应当被提上议事日程。从整体上看,我国**机构的意识形态倾向正确、基本可控,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比如,受“资本逻辑”支配,少数**机构的意识形态倾向出现问题,成为西方思想和价值观念的“代言人”。又如,少数**机构不重视自身的意识形态安全建设,发布的简报和出版物中存在同主流意识形态不一致甚至背离主流思想和价值观念的言论。有学者表示,我国**机构缺乏创新思维制约了主流意识形态的生命力,内涵建设机制不完善制约了主流意识形态的竞争力,理论概括能力薄弱制约了主流意识形态的可信度等。因此,如何防范与化解**意识形态风险,维护和保障**意识形态安全,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意识形态是社会意识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表现形式,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由社会存在决定。社会存在不仅决定意识形态内涵,还决定意识形态外延,是意识形态产生和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构成了意识形态形成和变化的合法性依据、合理性基础。当前,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形势虽总体向好,但同时也面临一系列错综复杂的威胁和挑战。**意识形态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分支,同样受到内外部威胁。为此,我们要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应对。本文从以下几方面提出化解**意识形态风险、加强**意识形态治理的举措。第一,开发**意识形态风险监测系统。意识形态监测工作具有预先知晓和及时防范意识形态风险的作用。开发**意识形态监测系统,是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题中之义。从总体上看,**意识形态风险监测系统包含风险感知系统、风险评估系统和风险防控系统。首先,开发**意识形态风险感知系统(含威胁态势感知系统、攻击态势感知系统、行为态势感知系统等),对源于**报告、**图书、**论坛以及**数据库等渠道的意识形态风险数据进行抓取、特征刻画和分类,并对风险数据进行可视化呈现,对风险趋势进行预测,为开展**意识形态风险评估提供前置条件。其次,开发**意识形态风险评估系统,并采取质性和量化相结合的办法,对搜集到的**意识形态风险数据进行科学评估,其中包括承受风险的能力、风险消减与控制的优先等级、风险概率及其可能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等方面,以剖析藏匿在风险数据背后的深层隐喻,把握**意识形态安全总体态势,进而为提高**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效果奠定基础。最后,开发**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系统,依托分布式架构等技术对不同类别和等级的**意识形态风险进行有针对性的防控,以有效防止**意识形态风险的发生、扩散与蔓延。第二,打造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职队伍。高素质、专业化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应由来自不同学科和领域的学者专家组成,包含专业研究、前沿技术与行政辅助团队。同时,团队成员还需密切配合、关联行动,以匹配新的决策需求。就当下而言,**机构要积极同高校与科研院所对接,深化双方的人才战略合作,并在此基础上选拔一批既谙熟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意识形态治理理论,又掌握包括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隐私计算、算法推荐等在内的前沿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专门从事**意识形态风险治理工作,以更好适应新技术新应用层出不穷、迭代优化形势下**意识形态安全的维护工作。值得一提的是,打造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职队伍固然重要,但仅仅依靠专职人员自身的力量还不足以应对错综复杂的**意识形态安全形势,广大**学者和普通**从业人员要自觉加入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行列,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做人的良知和尊严,恪守学术道德,增强法律意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第三,凝聚**意识形态治理合力。在合作网络治理理论看来,我们生活在一个相互依赖的环境中,没有哪个机构拥有充足的资源和知识可以独自解决所有的问题;在处理公共事务时,相互依存的行动者通过交换资源、共享知识、谈判目标,采取有效的集体行动。该理论对于**意识形态治理工作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意识形态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仅依靠**机构本身力量进行意识形态风险评估与防控,无法有效维护和保障**意识形态安全。当前,着力打造**意识形态多元治理格局,形成**意识形态治理合力,需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政府要为**机构开展自身意识形态治理工作提供帮助。比如,政府通过汇聚相关领域专家的智慧与学识,明确**意识形态治理的目标、原则、手段、考核办法等,以实现**意识形态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政府要加强对**机构的资助力度,鼓励国内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形成**机构资金来源的合理比例,以防**机构受西方势力和利益集团裹挟。其次,从事大数据、区块链、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设计和研发的科研院所,要深化同**机构的合作,助力其掌握和运用前沿技术,开展各项**意识形态治理工作。比如,在确保意识形态数据隐私安全的前提下,**机构可借助新一代数据融合共享技术与平台,进行数据资源的跨部门和跨机构寻址,进而掌握影响**意识形态安全的多模态数据,为排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奠定基础。又如,元宇宙是下一代计算平台,具有超高算力,能够做到对数据进行迭代计算。**机构可依托元宇宙技术,对影响**意识形态安全的海量风险数据进行快速运算,以获悉**意识形态的总体态势和衍变进路。最后,还需加强**之间的合作。政党系统**、科研院所**、社会**等各种类型的**,要加强沟通、精诚合作,在信息共享、平台共建、人员交换方面迈出更大步伐、做出更多努力,共同就影响**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展开调研,合作开展一些旨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大课题研究,协同攻关一些影响**意识形态安全的“疑难杂症”。从更为广阔的视域看,**意识形态安全属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之义。化解**意识形态风险、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绝非以上所能完全囊括,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对策和手段也要做出相应调整和改进。从这个意义上讲,**意识形态安全维护未有穷期。防范**意识形态风险,维系**意识形态安全,应当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