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升城乡供水水质,是关系千家万户的系统性民生工程。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城乡供水水质,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干净、优质的饮用水,满足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根据国家九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21〕244号)、《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农村集中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X府办发〔2020〕2号)和《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村镇分散供水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X府办发〔2017〕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南地区重点解决储水供水和水质达标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为中心,采取“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逐渐覆盖农村小型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全面提高规模化供水工程自来水普及率,提高我县居民饮用水水质。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改造老旧管网150公里,更新配备净化消毒设施设备10套,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4.5%,水质合格率比2021年提升5个百分点;农村小型供水工程(村级水厂)配备净化消毒设施设备3套,水质合格率比2021年提高至10个百分点;城区供水出厂水、管网水浑浊度控制在0.5NTU以下,色度控制在5度以下,完成玉河水厂的升级改造建设任务,完成城区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全面提高城乡居民饮水水质。三、主要任务(一)加强源水管理,提高水源保证率主要措施:一是建立县城“三库”水源的联动机制,科学统筹调度水源,合理有效利用水源;二是强化水源地的巡查和水质监测,落实专人建立源水水质检测台账,用于指导制水生产;三是分批改造取水头部,实现分层取水,科学取水;四是完善水源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单位在水源日常巡查监管、信息通报和干旱等极端天气下水源紧缺情况下应急处置及相应责任。工作目标:到2022年6月底,形成水源调度协调工作组,完善水源水量台账、水源水质检测台账、水源巡查管理台账。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利工程管理站、重庆X水务公司、重庆澜泉供水公司。(二)加强供水设施管理,提高运行长效性主要措施:一是推进玉河水厂处理工艺改造,提高水处理抗冲击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优化二次供水设施,规范二次供水管理,全面提高小区二次供水水质;三是持续推进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对老旧小区供水质量提档升级;四是借助智慧水务和智慧人饮项目等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完善供水设施设备智能化管理,全面缩短供水设施设备故障修复时间,提高供水服务质量;五是强化供水末端水质管理,各供水单位应根据管网实际情况,制定定期管网排污清洗、管道抢修排污等措施,切实保障水龙头水质安全。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完成玉河水厂升级改造,县城“三库”和乡镇饮水水源地取水头部改造,城区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规范城区二次供水。责任单位:重庆X水务公司、重庆澜泉供水公司。(三)加强预警监督管理,提高水质合格率主要措施:一是建立供水水质变化与预警系统联动体系,建立水质异常监管平台,缩短水质异常应急处置时间,切实提高供水水质质量;二是各供水单位完善应急供水预案,提高供水单位应对源水水质异常、制水环节异常、管网异常等环节应急处置能力,减少并控制因异常情况对生产运行和供水安全的危害和影响,保障供水水质安全;三是强化行业主管部门检测、卫生监督部门监督监测、生态环境部门对源水监测和乡镇街道对小型供水、分散式饮水监督工作。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落实水质提升监督管理人员,完善管理规章,形成水质提升行动制度化、常态化。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供水管理站、重庆X水务公司、重庆澜泉供水公司、各村级水厂。(四)加强技能人才管理,提高业务水平能力主要措施:一是根据各供水单位制管水人员业务水平能力不同,制定多种形式的培训计划,为各供水单位提高专业技能水平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力量;二是强化各供水单位之间的人员技术交流,集思广益,成立城乡供水技术团队(协会),为提高城乡供水水质提供坚实的技术力量;三是有计划的招聘给排水等专业技术人才,夯实供水单位水质检测能力,为提高水质合格率提供后续专业力量;四是持续增强县水质监测站技术队伍,逐步更新水质检测老旧设施设备,为城乡供水水质检测提供专业的行业监督检测力量。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重庆X水务公司和重庆澜泉供水公司开展制管水人员技术培训,提升水质应急处理能力。责任单位:供水管理站、县水质监测站、重庆X水务公司、重庆澜泉供水公司。(五)强化主体责任,提高水质合格率根据(X府办发〔2020〕2号)和(X府办发〔2017〕15号)文件精神,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在供水方面的主体责任。主要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应强化主体监督责任,切实将提高小型供水工程(村级水厂)和分散供水工程水质提升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落实到岗;二是小型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属于农村公益性设施,推进公益岗位管理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管理单位进行管护;三是有计划的对小型供水工程采取规模化供水工程管网延伸或加压提升等措施进行覆盖,切实保障群众饮水质量,提高供水水质合格率。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坪山双丰水厂、三溪镇向前水厂、太平镇松花水厂采取管网延伸或加压提升的方式进行自来水覆盖。责任单位:坪山镇政府、三溪镇政府、太平镇政府、重庆澜泉供水公司。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水利局成立城乡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具体负责我县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小型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具体管理机构和人员,强化所辖区域内水质监管;各供水单位要结合实际,切实制订本辖区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措施,实行清单化、责任化管理,逐项明确水质提升整改清单、完成时间节点、责任人,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二)注重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各供水单位在推进水质提升工作过程中,建立水质专项行动联席制度,落实联络人员,相互沟通,协调解决供水水质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统筹系统跟踪水质提升成效。(三)强化过程监督。各供水单位每月开展对水质情况监督检查,水利局落实专人负责监督城乡供水水质提升的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各责任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并收集各项资料备查。(四)强化宣传引导。各供水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和传播渠道,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强化饮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正面宣传引导的用水过程中常见问题,明确水质问题反映渠道和途径。(五)健全长效机制。要充分利用定期通报、严肃问责等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整治到位。县水利局将对水质提升整治进度滞后或工作推进不力的供水单位,采取通报、约谈的方式,倒逼落实整治责任,确保我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作取得系统性、整体性成效。各乡镇街道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督促辖区内小型供水工程单位将水质提升工作进展情况上报水利局。各供水单位每月28日前报送辖区水质提升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