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小故事(精编20个)廉政小故事廉政小故事【第一篇】张瀚初任御史时,曾去参见都台长官王延相。王延相没有大谈为官之道,只给张瀚讲述了自我的一次乘轿见闻:一天,乘轿进城,路遇大雨。一轿夫脚穿新鞋,从灰厂到长安街,细心翼翼择地而行,生怕弄脏了新鞋。进城后,路面泥泞渐多,轿夫一不细心,踩入泥水坑中,由此便高一脚低一脚地随意踩去,不复顾惜了……王延相说:“为官之道,亦犹是耳,倘一失足,将无所不至矣!”张瀚听了这个“新鞋踩泥”的故事后,“退而佩服公言,终生不敢忘”。此后多年,他严谨从政,廉洁为官,之后升任被称为“朝中第一官”的吏部尚书,建树颇多,名留青史。廉政小故事【第二篇】唐朝贞元年间,著名诗人白居易考中进士后,被派往陕西周至当县令。他刚上任,城西的赵乡绅和李财主就为争夺一块地跑到县衙打官司。为了能打赢官司,赵乡绅差人买了一条大鲤鱼,在鱼肚中塞满银子送到县衙。而李财主则命长工从田里挑了个大西瓜,掏出瓜瓤,也塞满银子送了来。收到两份“重礼”后,白居易吩咐手下贴出告示,明天公开审案。第2天,县衙门外挤满了看热闹的百姓。白居易升堂后问道:“你们哪个先讲”赵乡绅抢着说:“大人,我的理(鲤)长,我先讲。”李财主也不甘示弱说:“我的理(瓜)大,该我先讲。”白居易沉下脸说:“什么理长理大成何体统!”赵乡绅以为县太爷忘了自我送的礼,连忙说:“大人息怒,小人是个愚(鱼)民啊!”白居易微微一笑说:“本官耳聪目明,用不着你们旁敲侧击,更不喜欢有人暗通关节。来人,把贿赂之物取来示众。”衙役取来鲤鱼和西瓜,当众抖出银子,听审者一片哗然。白居易厉声喝道:“大胆刁民,胆敢公然贿赂本官,按大唐律法各打40大板!”众百姓无不拍手称快。至于这些的'银子,白居易就用来救济贫苦百姓了。廉政小故事【第三篇】公孙仪是战国时鲁穆公手下的丞相。他特别喜欢吃新鲜甲鱼。于是送鱼的纷纷上门,但都被公孙仪一一回绝。公孙仪的弟弟对此很不理解。问:“你素来喜吃甲鱼,为何别人好心送来,你却不收呢?”公孙仪说:“正因为我喜欢吃甲鱼,所以才不能收。吃几条甲鱼固然微不足道,但倘若我经常收别人的礼品,那就要落个受贿的坏名声,到头来连丞相的官位也会丢掉。到那时,为兄再爱吃甲鱼,恐怕也吃不成了。现在我不收别人的鱼,倒还可以安稳地做丞相,多吃几年我爱吃的甲鱼。”廉政小故事【第四篇】春秋时期,宋国有一个人上山采石时,采到一块宝玉,他担心别人会来抢,想拿出去卖,又怕被商人占了便宜。想来想去,他决定把这块宝玉送给京城里的大官。于是,他带着宝玉,来到京城掌管工程的大官子罕府中,献上宝玉。子罕觉得很奇怪,便问道“我和你素不相识,你为什么要献宝玉给我?我可从来不收别人任何礼物的。”那人以为子罕怀疑这是一块假玉,就答道“这块玉我请玉匠看过,确实是一块真玉,价值连城,所以我才送给你的。”子罕说“我把不贪的品格当作珍宝,你把这块玉石当作珍宝,如果你把玉给了我,我们俩人都丧失了珍宝,不如你我还是各自保存自我的珍宝吧!”那人跪下恳求道“我们小百姓,拿着这样珍贵的东西,是不敢出门的,我把它献给你,是为了免于祸患。”子罕就让那人暂时留下,请玉匠把那块宝玉雕琢加工好,然后帮他把玉卖掉,把所得的钱全部交给那人,并派人送他回家。这个故事见于《左传·襄公十五年》。之后,人们就用“不贪为宝”这句成语来形容清正廉洁的高尚品质。廉政小故事【第五篇】东汉时期,庐江太守羊续施政清平,为人俭朴,素有穷官之称。有一次,羊续的属下给他送了一条活鲤鱼,面对这条“礼鱼”,他收下后让人把鱼挂在庭檐下,没过几天,就成了一条枯鱼干,在屋檐下飘来荡去,羊续也不让人取掉,以此表达自己不收礼的决心,留下“悬鱼太守”的美名。廉政小故事【第六篇】北宋时期有位州官,为人极其廉洁。一天晚上,有人从京城送来一封上司的来信。他猜想这必须是朝廷有什么重要指示,立刻命令公差点上蜡烛阅读。谁知读了一半,他又命令把官家的蜡烛吹灭,把自我买来的蜡烛点上,继续往下看。公差很纳闷,难道官家买的蜡烛不及他自我出钱买的亮吗之后才明白,那封信有小半是关于他留在京城家属的情景,他认为这是私事,不能点官家的蜡烛。在有些人看来,为了半封家书,竟然换烛再读,实在有点“小题大做”。但正是这样的小事,却更能从细节上表现出一个人的品质,更足以让当今存在公“话”私打、公车私用、公请私吃、公费私游等等凡此种种揩公家油的一些领导干部汗颜。廉政小故事【第七篇】晋代人吴隐之任广州太守,在广州城外,见一池泉水名“贪泉”。当地传说饮了贪泉之水,便会贪婪成性。他不信这些,照饮不误,饮后还写了一首诗:“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他在任期间,果然廉洁自律,坚持了自我的操守。廉政小故事【第八篇】战国时期鲁国国相公仪休爱吃鱼,有人投其所好送鱼给他,公仪休不收。问其原因,他说:“正因为喜欢吃鱼,所以不能理解,此刻我作为国相,能够用自我俸禄买鱼吃,如果此刻收了鱼而丢了官,谁又会送给我鱼呢所以我不能理解啊。”公仪休“好鱼而不贪鱼”,实乃其深知“贪赃、枉法、丢官、受惩罚”之间的内在联系,愿每位领导干部任前任中都时刻不忘认真算一算政治帐、经济帐、家庭帐。廉政小故事【第九篇】三国时期,东吴名臣陆绩乘船渡河,遇到大风浪,需要东西压船,陆绩身无长物,更没有钱财等,最终只寻得一块巨石,度过了风浪。这块“压舱石”如今还矗立在苏州古城内文庙府学明伦堂前,石面正中刻有“廉石”两个大字,左下方落款:“赐进士弟,文林郎巡按直隶苏松等府监察御史河南胙城樊祉立,弘治九年,岁在丙辰夏六月吉旦。”廉石承载了郁林太守陆绩为官清廉、为民造福的高尚品质。廉政小故事【第十篇】唐代白居易不仅是一位著名诗人,还是一位清正廉洁的官员,同时他也是中国历史上罕见的、也许是唯一通过自己的诗歌作品自觉向社会申报个人收入与财产的古代官吏。从壮年到老年,他总是以惭愧的心情将自己在担任不同职务时所得俸禄的多寡,悉数写进诗中向社会公布。在担任左拾遗时,他写到:“月惭谏纸二千张,岁愧俸钱三十万。”在担任苏州刺史时,他写到:“十万户州尤觉贵,二千食禄敢言贫?”在担任太子少傅时,他写到:“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闲人。”在他的人生就要画上句号时,他写到:“先卖南坊十亩园,次卖东郭五顷田,然后兼卖所居宅,彷佛获缗二三千......但恐此钱用不尽,即先朝露归夜泉。”白居易敢于将个人收入和个人财产状况向朝廷及全社会公布,充分说明了他清廉自守的高尚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