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务自查报告【汇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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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自查报告【汇集8篇】【导读】这篇文档“企业税务自查报告【汇集8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税务自查报告【第一篇】税务自查报告2009年度自查报告我公司于2010年7月20日对公司2009年1月—2009年12月的账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经济类型:法人代表:检查时限: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一、企业基本情况:我公司系企业,经营地址:主营:负责人:在册职工工资总额: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2009年经营性亏损元。二、流转税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200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2、营业税:我公司2009年上缴营业税元。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09年上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元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09年上缴教育费附加元5、地方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09年上缴地方教育费附加元6、水利基金:我公司2009年上缴水利基金元三、所得税:我公司2009年上缴所得税元四、地方各税: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职工人,2009年工资收入,我公司2009年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2、土地使用税:无3、房产税:无4、车船使用税:无5、印花税:我公司2009年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印花税元,帐本本,每本5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五、规费基金部分1、我公司2009年度为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2、我公司2009年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六、发票使用情况:2009年度我公司开具了本发票。税务自查报告【第二篇】自查报告江岸税务局:我校成立于2002年,一直在武汉市驾培行业中处于三流驾校的地位,经营状况底迷不振,运行艰难。由于近年驾校行业竞争激烈,加上我校基础建设薄弱,为赚取微薄利润保证驾校正常的运行。并在驾培行业市场中扩大我校的影响,2006年我校吸纳了一批挂靠队以适应社会的竞争,(挂靠队属利用我校资质,自主经营,我校为规范市场,对挂靠队车辆统一挂牌,统一管理。学员学费统一开注收据,统一经营模式等一系列的服务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驾校行业税务交纳工作,区税务局领导通知,要求我校自查清理07——08年度上缴税费情况。我校积极配合这次税收检查工作,对2007-2008年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复查,清理,核对。现将2007年/2008年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2007年我校所属车辆、招收学员人数及招收学员学费情况:1、车辆共计13台。2007年元月车辆数额10台,其中挂靠车辆为6台,自主车辆为4台。(其中一台被盗车,车号为鄂AB677学)2007年11月新增挂车辆1台,12月新增挂靠车辆2台,实际教学车辆为12台。(见车辆明细附表)2、2007年共计招生329人(其中含有挂牌队所招生学员)由于我校属三流驾校至始我校招生学费普遍偏底。收费一般在1600元——2200元之间。(1)按1600元收费人数有132人;(2)按1700元收费人数有116人;(3)按2200元收费人数只有20人;(4)按成本价1000元的有34人,关系户我校只能收取运行成本。(5)由于各种原因,中途退学退费的有27人。二、2008年我校自查所属车辆、招收学员人数及招收学员学费现上报区局。1、车辆共计44台。(其中含2007年的13台车)(1)我校07年车辆自主车辆4台(其中一台车辆被盗,车号为鄂AB677学);挂靠车辆9台。共计13台(2)我校1月份新增自主车辆2台;挂靠车辆1台。共计3台(3)我校2月份新增挂靠车辆3台。共计3台(4)我校3月份新增自主车辆1台;挂靠车辆3台。共计4台(5)我校5月份新增自主车辆6台;挂靠车辆5台。共计11台(6)我校6月份新增自主车辆1台;挂靠车辆4台。共计5台(7)我校7月份新增挂靠车辆2台。共计2台(8)我校8月份新增挂靠车辆1台。共计1台(9)我校9月份新增挂靠车辆2台。共计2台(见车辆明细附表)2、2008年共计招生804人(其中含有挂牌队所招生学员)。由于驾培行业竞争比06、07年度更加激烈,至始我校学员收费标准比07年度还底。收费一般在1200元——2200元之间。(1)按1200元收费人63人。(2)按1300元人数有38人。(3)按1400元人数有62人。(4)按1500元收费人数有31人。(5)按1600元收费人数有148人。(6)按1700元收费人数有176人。(7)按1800元收费人数有126人。(8)按2000元收费人数有20人。(9)按2200元收费人数有52人。(10)按1000元的有57人,关系户只收成本价。(11)由于各种原因,中途退学的有31人。以上报告,请阅示。武汉市兰剑驾校2009年10月21日税务自查报告【第三篇】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单晨光为组长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自查报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局内各单位均安排了专兼职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采集、信息发布、综合协调等工作。各市、州地税局也相应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统一指导,在系统内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我局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纳税人利益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印发局内各单位。在各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办公室业务培训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培训内容。二、拓宽发布渠道,提升信息质量大力加强内外网信息建设。内外网站是地税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全系统统一使用内网信息编报平台并由专人负责编审,实现了省局处室、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及时采编报送和信息登载,确保了信息工作的时效性,提高了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成了外网改版,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全面地公开与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截至2009年7月31日,外网共公开各类信息870条。积极主动报送专报信息。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注的重点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地税系统工作动态。根据新形势对信息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信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改进信息服务方式,加大信息约稿力度,从会议、文件、新闻、领导讲话和批示中主动寻找、挖掘信息线索。高度重视信息编辑细节问题,做到信息编辑精细化,除严格把好信息编辑质量关,还对格式、标点、印刷精益求精,努力提升信息工作整体质量,整改报告《税务自查报告》。截至2009年7月31日,共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专报130余篇。其中,国办采用信息1条,省政府采用专报累计达到33条。着力完善外部公开平台。认真做好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总局地税频道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保障和网络维护,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从优化公文处理流程入手,在公文处理环节增加政府信息公开选项栏,各处室在拟制公文时根据公文内容确定是否公开、公开时限及公开范围。公文正式发出后,由专人根据最终填报选项及时发布。同时,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人事任免、总结计划、法规制度等信息。截至7月31日,我局共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报送信息176条,向省政府报送信息公开目录33条,向国家税务总局地税频道报送信息126条。此外,我局还精心策划了省局领导在线访谈节目,由局领导在省政府网站上就房地产税收有关问题与网民进行实时交流。有效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广泛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渠道对外公开最新、最快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改革各项举措,让广大纳税人及时、准确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理解并支持税务部门工作,为税收征管提供坚强的舆论保障。今年,我局已多次与四川电视台、四川人民广播电台等合作播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政策电视片和广播节目。在《四川日报》、《中国税务报》、《四川经济日报》等报刊上刊载文章38篇。充分利用其他公开途径。在机关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详细公开各处室职责、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实事求是编制了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在省政府网站上发布。每年及时向省档案局送交已公开的文件资料。三明确工作重点,突出监督检查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川办函税务自查报告【第四篇】税务自查报告根据*地税直查(2014)2002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14年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12至2014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二、自查工作的原则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12至2014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三、自查结果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12年—2014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12年—2014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096.18元;其中:2012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13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1、2012年度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1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项目金额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13,881.10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12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2、2013年度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项目金额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14,061.67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20,000.00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34,061.67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13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2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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