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简章一、项目简介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促进中国高水平大学与国外知名大学的合作与交流,为其建立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打造国际化人才培养及交流平台,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财政部于2007年1月设立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含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并于2013年设立了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按照“面向学校需求、依靠学校工作、服务学校发展”的思路,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重点支持我校985工程、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附件3),及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附件4)。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重点支持农业推广、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等专业领域。二、选派计划1.推荐名额2013年我校拟向留学基金委推荐128名博士研究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及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的推荐名额不限,以实际报名且符合申报要求的人数为准。2.派出时间和期限派出时间:2013年年底以前(个别国家院校2014年3月前)。一般当年申请,当年派出。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6-24个月。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3.留学单位留学人员应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知名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实验室(附件9)。4.资助内容及有关说明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包含2国外医疗保险费用)。资助标准、额度及方式均按教育部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规定执行;拟前往院校/科研机构需免收学费;费用不足部分应由申请人自筹。此外,对于极少数赴国外一流大学、一流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且难以提供学费资助,留学基金委可提供学费资助。拟赴英国留学的国家公派研究生可按规定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板凳费(BenchFee)。申请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三、申请条件1.关于申请人(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申请时应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我校推免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一定的科研成果,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①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②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③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④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⑤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⑥通过考试或面试达到拟留学单位的外语水平要求。(4)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应来自“985工程”二期基地、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或国家重点学科;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人应来自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等专业领域。(5)符合拟申请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科研机构合作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2.关于申请类别及要求(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国外导师的外文学习计划,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或其它外语合格证明等;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3申请留学基金委学费资助者应具备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各方面均有突出表现;各项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极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一、二、三年级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外语合格证明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不允许申请留学基金委学费资助。(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国外导师的外文学习计划,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或其它外语合格证明等;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申请留学基金委学费资助者应具备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各方面均有突出表现;各项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外语合格证明、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国内就读院校与拟留学单位实质性合作协议复印件;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不允许申请留学基金委学费资助。四、申请办法1.选拔办法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财政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2.具体日程安排从2013年开始,国家公派留学的选派批次由原来的一年两次调整为一年一次,申请受理及网上报名时间为每年的3月20日-4月5日,受理单位提交书面公函及推荐人名单时间为同年4月12日前,录取结果公布时间为同年5月。(1)申请准备:2013年3月1日前。学校在研究生院网上发布有关公派留学信息、校内预报名(预报名时不对各院系限定报名人数)、公派专题讲座等;.拟申请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积极落实国外留学单位。(2)校内评审:2013年3月1日-15日。学校组织专家,通过答辩的方式对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外语水平、专业能力、留学计划等进行审核,确定最终推荐名单。4(3)网上报名系统培训:2013年3月18日左右。(4)网上报名/提交材料:2013年3月20日-3月27日。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并将完整的申请材料交至所在院(系)。(5)院系提交材料:2013年3月29日。各院(系)向研究生院报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推荐排序汇总表”和申请人提交的纸版材料(一式一份)。(6)学校提交材料:2013年3月29日至4月10日研究生院审核网上报名信息,出具推荐公函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7)评审:2013年4月。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报教育部审批。(8)录取:2013年5月。留学基金委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组织行前培训。(9)派出:2013年6-7月。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3.申请材料请按照《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和《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材料(详见及)。五、派出与管理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也可自行办理)、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六、组织实施1.各院(系)应从落实国家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及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立足长远,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统筹协调好选拔、派出、管理和回国等各项工作,按照“三个面向”和“三个一流”的原则,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201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2.选拔工作应以我校、院(系)学科和导师为主导,负责被推荐人员的对外联系工作。做到在现有合作科研项目和科研合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选拔。应加强对候选人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及心理素质等的全面考核与把关。在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方面,要充分利用国家、学校现有渠道。3.在研究确定被推荐人员时,应综合考虑学科比例及国外导师华人比例。每位导师最多可推荐两位自己指导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联合培养。申请人需提交详细的国外导师简历(并由国外导师签字),并注意国外同一个导师不宜指导多个5学生(最多不超过两个学生)。4.对申请留学基金委学费资助人员要严格把关,人员总数不应超过总推荐推荐人数的5%。5.加强对拟推荐人员和已录取人员的审核与培训工作。各院(系)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提交留学候选人的相关材料。附件:1.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校内日程安排2.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推荐表3.哈尔滨工业大学985工程、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名单4.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5.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推荐排序汇总表6.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提交申请材料清单7.2013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提交申请材料清单8.各院(系)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9.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的世界500强大学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6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校内日程安排时间事项备注2012年12月初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布置会12月中旬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出国留学人员校内预报名准备申报、正在联系或已经获得国外邀请函/通知书均可报名12月下旬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培训2013年3月1-15日校内评审3月18日网上报名系统培训3月20-26日申请人网上报名,向院(系)提交申请材料3月29日各院(系)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5月中旬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公派留学人员行前培训会6月-7月被录取人员派出7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推荐表所在院(系):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学号学科专业所在年级是否定向、委培、在职□是□否导师姓名联系电话/手机/Email申请人联系方式电话/手机:Email:是否免学费□是□否预计毕业时间年月拟出国学习起始时间年月——年月拟前往国家、院校、专业(中英文)及大学排名国外导师姓名、职称及学术水平简要评价外语水平(外语语种、考试种类、考试时间、考试成绩):外语程度是否达到外方要求:□是□否本人承诺上述信息、《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所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均真实、准确。申请人(签字):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