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务工作人员制度3篇【导读】这篇文档“考务工作人员制度3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考务工作人员制度1职业技能鉴定站考务人员管理规定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站职业技能鉴定过程的科学、规范、客观、公正,保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质量,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一、在鉴定组织实施的过程中,遵守公正性原则、程序化原则、保密性原则、相互约束原则。鉴定组织实施过程包括:鉴定前的组织准备(制定鉴定计划、发布鉴定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鉴定前的技术准备(完成试题准备、考场准备、人员准备);鉴定施测(实施理论和技能考试、阅卷和考评打分);鉴定后的结果处理(进行成绩登记、质量分析、处理结果、颁发证书)。二、准考证是参考人员参加鉴定考试的必备证件,不得以其它证件代替。准考证上要写明理论和操作考试的日期、时问、地点以及考试的主要注意事项。在考场中,准考证配以身份证共同使用,不允许两证不全者进入考场。三、各技能鉴定机构应设有保密场所和设施用以存放未启用的试卷。试卷、答案、评分标准未启用前,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启封。鉴定站各考场所用试卷应按参考人数并备用两份的数量,提前两周报省鉴定中心,试卷的开封发放必须是在考试时间到时在各考场同时当场进行。四、技能鉴定通常需要安排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考场。理论考试的场地要求环境安静、整洁、明亮、宽敞,便于管理。每个考场考生数量不超过30名,实行单人、单桌,单行排列,前后左右保持间距80厘米以上。操作技能的考试场地应整洁、卫生、明亮,设备仪器完好,应备的物品齐全,符合测试技术准备通知单的各项要求。考试时禁止无关人员出入。鉴定站在考试前一天,要在考场人员进入的主要通道口将考场分布、各考场的编号、承担考试的种类、项目以及休息室、卫生间等的分布示意图贴出,同时张贴考场规则和参考人员须知。五、技能鉴定实施前,需对考评、考务、工作人员作出安排。由部或省局技能鉴定机构向鉴定站派遣质量督导员,对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证体系中各技术实施现场督考和质量检查。考评人员要按规定组成考评小组,负责此次鉴定的考评工作。考评小组设考评组长一人,全面负责本组工作,并最终裁决有争议的技术问题。考评组长应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年以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验。考评小组在评定成绩时应确定严格的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考评人员职责并签字负责。考评人员的数量要按照国家颁布的《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所要求的比例确定,并由部或省局鉴定中心派遣。除利用计算机自动判分的考试外,考评人员在同一个鉴定站连续鉴定不能超过三次,考评小组不得少于三分之一,以保证鉴定的公正性。现场考务、监考、工作人员由鉴定站负责选派,其主要职责是维持考场秩序,监考,填写考场记录,协助考评人员做辅助性工作、完成成绩登记等。考试、监考、工作人员的选派数量根据参加考试人数,由鉴定站确定。考场监考要设总监考一人、副总监考一至三人,各考场一般设主考一人,监考两人。参加技能鉴定考务工作的各类人员必须佩带相应的胸卡标志。六、在开考前的准备阶段,监考、考评人员的主要工作为:对考场的情况进行检查,查看考场准备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操作技能考试的必备技术条件、安全保护等方面是否合格。如发现考场准备情况不符合要求时,及时向考场负责人报告,请求予以改正。监考、考评人员一般应于考前15分钟到试卷保管处领取试卷,按考场人数核对试卷封明的数量,检查试卷封志是否正常。如果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参考人员应于考前15分钟经工作人员检验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或进入指定工位。监考、考评人员应查验参考人员的各种证件,以及携带的工具等是否符合要求。参加人员带入考场的BP机、手机必须处于关机状态,参考人员未经批准在考场内使用BP机、手机者,以作弊论处。七、鉴定实施过程是考务工作的重点环节,监考、考评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担负起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认真做好监考和考评工作。参考人员按要求就位后,监考和考评人员发放边沿经涂色处理(所涂颜色一场一换)的草稿纸。开考时间到时,监考和考评人员当场拆封和分发试卷,并要求参考人员首先将其姓名、考号等基本情况填写在试卷和草稿纸上的指定位置。在考试过程中,监考和考评人员要巡视考场,核对参考人员的准考证和照片与其本人是否相符,预防代考现象发生;同时注意有无作弊和违反操作规程或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还要时刻注意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在监考过程中,工作人员的行为不应影响或干扰参考人员的考试过程。工作人员要严格鉴定考核纪律,负责对违纪鉴定对象视情节分别作出劝告、警告、终止考核、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理意见。监考和考评人员要及时按要求填写考场记录。八、鉴定时间到时,即令参考人员起立退场(未上缴的试卷和草稿纸、未完成的操作一律放在考桌或考位上由工作人员收缴)。鉴定对象退场完毕后,监考、考评人员即将鉴定结果封装,交鉴定站保存。其中理论试卷在核对试卷数量无误后按密封线装订,并确认与原发出的数量(包括备份卷和废卷)是否一致;在考评合一(即鉴定过程结束评分也随之结束)的操作考试情况下,要将考评人员的现场考评记录及时封装;以考评分开的方法进行鉴定的工种,则要对鉴定对象完成的样本做好标志编号并记录后封存。九、对阅卷评分环节要有效的组织管理,以免产生考评误差。开始阅卷评分之前,参加此项工作的考评人员要在考评小组长的召集下,共同研究标准答案、检测方法和评分标准,统一对执行评分标准的认识,并统一工作的程序和办法,必要时进行试评。对考评过程合一的操作技能考试,要在开始考试前完成统一认识的工作。考评小组组长要根据阅卷评分工作的实际需要及人员特长组织好考评人员的分工。理论考试阅卷应采取流水作业,按题型分组进行;操作技能考核的考评则应按工序或考题项目分组进行。分工确定后,在阅卷评分过程中一般不得调换。阅卷评分过程要严格按照阅卷评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一律用红色笔判卷;严禁修改试卷或工件;不得随意处理散乱试卷或标志不清的工件,发现装相不规范的试卷、编号不清楚的工件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考评组长报告,不得擅自处理;不准撬看密封线内参考人员的姓名、考号;判卷人要在每题的判定得分栏内签名。在阅卷或技能考评中对考试结果或标准答案有疑义时,要及时报告考评组长,不得擅自处理。成绩登记要有专人负责完成。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有专人负责把每题得分加总起来,形成试卷得分;操作技能考试有专人把工件或工序编号上所得的分数综合为技能得分。汇总完成后,计分人员和考评组长均需签字以示负责。十、所有考务原始资料要妥善保管,保存周期暂定为三年。职业技能鉴定站2011年3月考务工作人员职责2考务工作人员职责一、主考、副主考职责1.主考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主持本考点的考务。副主考协助主考工作。2.负责选聘和培训监考员及试卷运送、保管等其他工作人员。3.负责组织布置考点及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4.负责本考点备用试卷的管理。如因试卷不完整、字迹模糊、错装等原因启封备用试卷,须经主考批准后,方可启封备用卷。5.负责本考点违规考生、违纪考务工作人员及偶发事件的处理。6.负责本考点答卷回收和运送工作。每科考试结束后,组织和验收各考场的答卷,并派专人保管与保卫,按时送到保密室。7.负责本考点的安全保卫及医疗、后勤保障工作。切实组织好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或考区主任。8.负责本考点的考试情况报告工作。考试结束后,应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或考区主任书面报告本次考试情况。二、场外流动联络员职责1.负责指定考场的联络工作,及时向正、副主考汇报情况。2.制止所辖考场的监考员擅自离场、互相串门的行为。3.负责监视因特殊情况考生的就医、上厕所等。4.因特殊情况,监考员确需要离开考场时,报经主考同意顶替监考。5.负责考场外围可疑车辆及设施的巡查,警惕和防范无线作弊事件发生。三、考务组职责考务组由考点一名副主考任组长,组员由中层干部组成。其职责为:1.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的考务工作。2.安排考场,选调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制定考试工作手册。3.配合主考对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职责,掌握工作要点,规范操作要领,做好监考工作。4.通知信号种类及发布信号时间。5.收发各类工作人员工作标志。6.检查考点考场考前布置工作。7.准备拆封试题、密封试卷所需用品、用具。8.向保密员交待各考场考试科目、时间。负责与保密组试题(卷)的交接工作。9.准备分发“考场记录”、备用试卷封面封条,分发收回草稿纸。10.统计本考点缺考情况及违纪作弊情况,每日考试完毕,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考试情况。11.检查试卷排列顺序,负责试卷密封的检查验收,严格按《试卷验收要求》进行验收。12.协助主考、副主考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四、保密组职责1.试题、试卷的交接、运送、保管及有关考试的保密工作。2.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试题失密、泄密。3.严格履行领取、分发、验收、交接手续。4.准备试题(卷)保密柜和运送试题的包(箱)。5.处理接运试题、试卷过程中的其他问题。6.每科考试结束后,负责将考卷、备用题、草稿纸、违纪作弊情况统计资料一并交报考点保密室。五、宣传组职责1.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创造适应考生应考的良好气氛。2.向考生宣传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当地招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有关要求。3.绘制本考点、考场分布示意图,张贴考试科目时间表。4.编写烘托考试气氛的标语、条幅并张贴。5.办好宣传栏,书写考试的有关规则、规定要求等,公布考试科目与时间、对违纪作弊考生的处理意见。6.考场标志牌上考场序号、考生起止号的书写。7.利用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做好宣传鼓动工作。8.积极收集考试期间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中的先进事迹,及时向主考及考试院汇报。六、后勤组职责1.树立热心为考生服务的思想,主动做好服务工作。2.负责悬挂横幅、插彩旗,布置考点环境。3.配备各考场的桌凳。4.检查修装考场的照明设施和门锁。5.搞好考试期间工作人员的饮食卫生。6.考点机构所需物品的及时供应。7.安排考场内考生物品存放处。8.设休息室,安排好考生休息。9.设立饮水点,确保饮水卫生安全。10.准确无误地发布考试的各种信号。11.准备考试用车。七、保卫组职责保卫组由驻地派出所派遣的公安人员与考点负责保卫工作的人员组成,其职责为:1.负责考点、考场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考点社会秩序。2.负责考试试题(卷)的押运、看护。3.负责校门及考试区的警卫,检查考生准考证和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证,无考试工作人员标志或无准考证者不准进入考点。4.负责考点警戒线的划定与巡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禁区线内,及时对考点进行清场。5.负责考生自行车的停放与管理。6.负责对扰乱考点、考场秩序者的处理。八、医疗组职责医疗组应由当地卫生部门或本单位主治医生及考点医生组成,其职责为:1.负责考试期间考生及考点工作人员的医疗急救等。对不能坚持答卷的考生,要向主考汇报,并通知家长,送医院治疗。2.负责考试期间必要的药品及各种防护医疗用品的准备。3.负责考点内饮水用具的消毒。4.负责防寒条件的落实。九、监察组职责1.检查各考点的考试工作,监督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执行考试纪律和规则。2.负责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3.制止纠正各种不符合考试的规定和行为。4.督促考点各类工作人员佩证上岗。5.协助主考处理考试中出现违纪的人和事。考务工作人员职责3考务工作人员职责一、考点主任负责本考点的实验操作考试的组织实施。二、考场主考1、负责本考场内的全面工作,监督本考场的考试秩序,保证本考场考试顺利进行。2、掌握考试时间,宣布考试的开始与结束。考生进场后,要逐个核对准考证,严防冒名顶替。3、负责处理和反映本考场考试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发现考场内工作人员监考不严,工作不认真,应当场进行批评帮助,情节严重者应当告知考点主任处理。4、填写考场记录并签名。5、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廉洁自律。三、监考人员1、熟悉考场内的考务工作。.2、监视考生按考试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考试,监督、检查考核评分员的工作情况,发现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