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项目名称:宜宾万翔建材有限公司碎石加工厂建设单位(盖章):宜宾万翔建材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8年1月国环评证乙字第2710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宜宾万翔建材有限公司碎石加工厂建设单位宜宾万翔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宇联系人曹洋通讯地址四川省江安县江安镇滨江路164号1层联系电话18683150018传真/邮政编码644200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业集中区原鸿源化工厂建设用地立项审批部门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川投资备[2017-511523-30-03-214857]FGQB-0723号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占地面积(亩)160绿化面积(亩)/总投资(万元)12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43.1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6%项目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建筑用砂在建筑行业有着非常广泛的用途,可用于道路、堤防、房屋等的修筑,还可用于房屋装修等,在建筑行业扮演着及其重要且不可或缺的角色。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和农村的基础工程建设不断加快,对建筑砂石料有着强力需求,对拉动砂石料加工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在此背景下,宜宾万翔建材有限公司在江安县阳春工业集中区鸿源化工厂建设了宜宾万翔建材有限公司碎石加工厂,主要进行河卵石的破碎加工和销售,年生产100万吨建筑用砂石料。2017年9月26日,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017-511523-30-03-214857]FGQB-0723号),根据文件可知,本项目已完成备案,见附件2。本项目在施工期、营运期将产生一定的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682号令)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44号)的要求,该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44号)第四十五类非金属矿采选业“137土砂石、2石材开采加工”项目,并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因此,项目评价类别为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宜宾万翔建材有限公司特委托我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资料收集,在完成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环评技术导则”、技术规范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有关规定,编制完成《宜宾万翔建材有限公司碎石加工厂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上报审批。二、评价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行政管理的六项基本制度之一,其根本目的在于贯彻“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认真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境方针。根据环境保护法及国务院第682号令规定,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一切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属于砂石料加工项目,项目的实施将主要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方面的影响。本报告表在进行充分的工程分析和掌握环境现状的基础上,对本项目所导致的环境影响及未来该区域环境的变化趋势进行预测,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以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三、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可知,本项目属于“C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根据201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修正)》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允许类。2017年9月26日,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017-511523-30-03-214857]FGQB-0723号),对本项目建设内容进行立项,要求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和项目建设相关要求,完善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详见附件2)。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四、规划符合性分析1、江安县阳春工业集中区简介本项目位于江安县阳春工业集中区东片区,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江安县阳春工业集中区位于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地处长江北岸,规划面积共计20km2,以江安县江北新区为界分为东、西两个片区。东片区15平方公里,位于江北新区沿长江下游的阳春镇3阳春坝,南临长江,东至学溪,西邻白沙多功能码头,北至规划主干道。西片区5平方公里,位于江北新区沿长江上游的桐梓镇康家坝,东至红家湾、通木湾、周村、兴隆坳,北至庙儿山、深基湾、广胜号水库北边界,南侧、西侧临长江。2008年,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江安县阳春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08年6月,四川省环境保护局以“川环建函[2008]228号”出具了审查意见。2013年5月,江安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江安县阳春工业集中区修编规划》,于2013年对江安县阳春工业集中区规划进行了调整。2013年12月,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江安县阳春工业集中区修编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4年11月19日,取得了四川省环保厅出具的“关于印发《江安县阳春工业集中区修编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14]248号)”,见附件5。与原规划相比,此次调整保持规划面积不变,西片区原有高新技术产业组团布局范围相对减少,增加设置了具有区域经济优势的食品饮料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组团。东片区产业方向未发生较大变化,产业布局略有调整,并增设了化工综合发展区。2、规划产业定位阳春工业园区以江安县江北新区为界分为东、西两个片区。东片区15平方公里,西片区5平方公里。西片区原有高新技术产业组团布局范围相对减少,增加设置了具有区域经济优势的食品饮料及农产品加工产业。东片区以发展化工为主,建设氯碱化工、磷硫化工、煤化工为主导产业,以竹业产业、精细化工、氯碱相关产业等为辅助产业的六大产业组团,并设置化工综合发展区。3、园区工业用地类别①西片区均按二类工业用地控制,总面积2.1km2;②东片区西侧,靠近城市居住用地的竹产品加工区、氯碱化工关联产业区均按二类工业用地控制,总面积1.3km2;③东片区东侧的氯碱化工、精细化工产业区及化工综合发展区等均按三类工业用地控制,总面积9.2km2。根据江安县阳春工业集中区用地规划图(附图5)可知,本项目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但江安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9月25日出具了说明(见附件3),明确本项目用地用途为临时砂石堆放和加工。本环评要求,项目在达到临时用地时限或完成生产后需对该地块进行绿地恢复,使其恢复到原有用地性质。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园区用地规划。44、行业准入条件①鼓励发展的产业东片区: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的氯碱化工、精细化工、竹制品加工、新材料、装备制造以及规划项目的下游产品开发及深加工。西片区:以食品饮料及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企业,以及产业项目的下游产品开发及深加工。②禁止发展的产业东片区:金属冶炼、石墨及碳素制品、焦化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皮革、印染等废水难于处理的企业及屠宰、腌菜等废水排放量大的企业,以及技术落后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均清洁生产水平的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园区产业规划的企业。西片区:在东片区入园行业基础上增加化工、造纸等污染较大的企业。③允许发展的企业允许与主业不相禁忌和不形成交叉影响的企业入驻。本项目为砂石料加工项目,主要污染为生产粉尘的排放,但是经过密闭厂房、喷淋降尘和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项目生产粉尘能做到达标排放,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不属于江安县阳春工业集中区的禁止项目类型。由园区行业准入条件可知,本项目为园区允许入园行业类型。5、清洁生产要求入园企业必须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设备及污染治理技术,物耗、能耗、水耗等至少应达到相应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二级或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为砂石料加工项目,项目生产采用电和天然气作为能源,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工业粉尘经洒水降尘、密闭厂房降尘、布袋除尘器除尘后能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生产运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属于国内先进水平。6、园区排水规划规划竹资源制浆项目废水由企业自行处理达标后,排入天元溪;其他入园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由入区企业自行处理达到《污水排放综合标准》(G89798-1996)三级或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的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输送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规划在园区的东、西片区分别新建园区污水处理厂2处:一处位于园区东片区东北端,处理规模4万吨/日;另一处位于园区西片区南端中部,5处理规模2万吨/日,出水均执行《污水排放综合标准》(G89798-1996)一级。本项目位于江安阳春工业集中区东片区,园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厂规划布局图见附图6,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目前,园区污水厂正在进行提标改造,不能接纳本项目生活污水,因此,在东片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之前,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办公楼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槽车运至天竹公司污水站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天元溪,最终汇入长江。提标改造完成之后,生活污水经办公楼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至园区已建的污水管网,进入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相关标准后排放至天元溪,最终汇入长江。因此,本项目与江安县阳春工业集中区排水规划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园区规划。五、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业集中区原鸿源化工厂建设用地,占地面积7000m2。项目主入口和员工倒班宿舍入口紧邻工业大道,次入口紧邻沿江大道,交通便利,完全能够满足项目物流运输的要求。另园区供电、供水、供气设施均已到位,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基本完善,可满足项目运营的需求。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北侧为工业大道,工业大道另一侧距离本项目50m处为宜宾琦丰绿色能源开发公司;本项目西北侧1500m为阳春安置新区,西侧毗邻园区燃气长距离输气管道绿化带,项目西侧距离项目100m处为湖南三湘化工有限公司,西侧130m处为江安升华碱业有限责任公司,西侧135m处为江安捷恒化工有限公司,西侧400m处为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东南侧1000m处为怡乐镇镇点,东侧50m为宜宾宸和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南侧距离本项目150m处为长江。本项目为砂石料加工项目,对外环境无特殊要求,属于园区东片区允许发展的产业,与周围企业相容。项目西北侧约2.1km处为江安县滥坝乡政府(约45人);西北侧约1.9km处为白沙小学(教师约30人,学生约800人),阳春镇中心卫生院(约30人),西北侧约1.5km处为阳春安置新区(约5000人);东南侧约1.5km处为怡乐镇镇点(约3000人),包括怡乐镇政府(约30人),怡乐镇中心校(教师约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