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公开信(精选8篇)森林防火公开信(多篇)森林防火公开信【第一篇】全省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我省(江西)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居全国前列,良好的生态环境让全省人民引以自豪,但森林防火的任务也非常繁重。今年3月以来,我省森林火灾呈高发态势,较常年大幅增加,一些地方已发生因森林火灾致人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已成为影响当前我省安全的最突出矛盾。对此,省委、省政府作出了一系列部署,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紧急行动起来,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履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切实履行保一方平安的历史责任。但是,受前阶段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林区大量竹木断枝断梢,林木植被干枯严重,林内可燃物大量增加,火灾隐患很大。同时,各地开始进入春耕备耕繁忙时节,今年又首次实行清明节休假制度,回乡祭祀的城市居民可能较往年大量增多,农事和民事用火都将急剧增加,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全省森林防火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减少火灾损失,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此,省政府希望,全省广大城乡居民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防止引发重大森林火灾事故。一、从现在起到今年4月10日,全省停止一切野外用火。二、不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发现他人携带火种的,应及时进行制止;进入林区要听从森林防火管理人员的检查和劝告。三、不要在林区内和林缘地带吸烟、燃篝火、野炊等。四、进山上坟祭扫不要烧香、烧纸、烧蜡烛、燃放鞭炮。五、禁止任何人炼山、烧荒、烧田埂、在山上烧断枝落叶。六、对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其发生玩火烧山烧林违法行为。七、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部门报告,或者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警。老、弱、幼、病、残者不要参加扑火。八、违反规定造成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或监护人的责任。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为建设绿色生态江西、和谐平安江西作出应有的贡献!森林防火公开信【第二篇】xx镇广大人民群众: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它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防风固沙、保护农田、净化空气、美化环境、减少自然灾害、保持生态平衡、提供林产品等功能。俗话说:“山穷则水恶,山青则水秀,林茂则粮丰”。座座青山都是绿色宝库、大地的保护神,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火灾对森林危害极大,它不仅烧毁有限的森林资源,威胁林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造成环境恶化,破坏生态平衡,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发展。纵观我区山火发生的原因,99%是在日常生活用火中因一时的疏忽大意造成的。谁失火,谁负责,小孩失火家长负责,痴呆、精神病人失火监护人负责,轻者赔偿损失、罚款、治安拘留,重者判刑坐牢。由于连续干旱,气温回升,农事增加,山上断树枯枝茅草等易燃物多,极易发生森林火灾。为了你和他人的家庭幸福和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子孙后代的幸福生存,请你在生产生活中严格遵守北湖区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严格火源管理,杜绝违章火源,禁止野外用火,严禁在林区旁和林区内用火。清明将至,严禁在山林内上坟烧香、放烟花爆竹。因野外用火造成后果的,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给予处罚。只要你多一份小心与谨慎,那么将使你多一份收获,少一份烦恼。森林防火,人人有责。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需要每一个人支持与参与,一旦发现山火,要及时向林业站、镇政府报告,并积极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了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为了让我们都拥有一个美好的家园,让我们像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森林吧!森林防火公开信【第三篇】尊敬的各位家长及同学:近期,随着气温不断回升,大风高温天气增多,全区火险等级偏高,我区将全面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森林资源是维护生态平衡和保障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保护森林资源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和责任。为建设好我们美好家园,保护好我们的生存环境,我们每位家长要带头遵守和维护好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要教育好自己家庭内部及身边的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1、遵守火源管理制度,消除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最基础、最关键的工作是抓住源头,严管火源。为此,家长要从防火教育入手,要严肃、认真教育子女,使其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防火意识。2、每年12月1日起至次年6月15日止为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林区和林缘地带禁止烧火土、烧秸秆、烧埂草、烧荒开垦、吸烟、野炊、烧火取暖,不带火种入山,不玩火、不烘烤食品,不用火把照明,不狩猎、烧蜂,不燃放鞭炮等。3、学生、家长要相互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对森林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发现森林火情,要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禁止中小学生参与扑救火灾。4、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用火照明、吸烟、生火做饭等,要及时教育和制止,如制止不了,要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5、不得携带火源上山,禁止在林区内野炊,进山必须服从护林员的管理。6、学生、家长要主动监督家人、邻居,特别是精神病人、聋哑、智障等特殊人群、过路人不能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共建生态城市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每个家长有义务教育自己家庭内部及身边的人员,保护生态环境,使家乡山更美、水更清。森林防火公开信【第四篇】亲爱的广大农民朋友: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春节以来,全区晴天少雨,天干物燥,加上受前期冰冻雨雪灾害影响,很容易引发森林火灾。最近,一些地方烧荒、烧田埂,还有的上坟烧纸或在林中随意吸烟,不断引发森林火灾,给国家、集体,也给农民朋友自己造成了重大的损失,教训很深刻。区政府希望,全区广大农民朋友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管好自己的家,管好家里的人,互相监督,不要在野外用火,村村联防,家家联防,人人联防,做到家火不上山,林边不用火。具体做到“十不要”: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2、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4、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5、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堆烧等。6、不要让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在林内玩火。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8、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9、不要在林内狩猎、放火驱兽。10、不要让老、弱、幼、病、残者参加扑火。违规用火要受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你发现森林火灾或野外用火的,请立即向区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或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警。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保护好金山银山,保护好美丽家园,保护一方平安,为建设绿色生态信州、和谐平安信州做出积极的贡献!森林防火公开信【第五篇】广大市民朋友: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每年冬春之际,林内草木干枯,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行为集中,是森林火灾的多发期。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20xx年春节期间以晴朗高温天气为主,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向广大市民朋友告知如下:一、森林防火期:我市森林防火期为每年10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20xx年1月24日至2月7日定为我市20xx年春节森林防火特护期。二、森林防火注意事项:春节森林防火特护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禁止在林区内和林缘边明火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炼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必须报市防火办审批。三、森林火灾报告: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广大市民朋友要及时向当地村、组、乡镇办事处报告,或者拨打“12119”、“07344335024”、“07344338119”向市防火办报告,或者拨打“110”向市公安指挥中心报告。四、森林火灾扑救:发生森林火灾后,当地乡镇村组要及时组织有效扑救,为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五、违规野外用火处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防止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森林防火公开信【第六篇】亲爱的同学们: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是人类的宝库,是自然的保护伞,更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每年三四月份,是森林防火戒严期,特别是清明节前后是火灾的多发季节。清明扫墓不小心,烧了林木害六亲。上坟烧纸放鞭炮,引发山火罪难逃。根据各级政府森林防火精神,你们在平时不要带火种上山,不要在野外烧烤。在清明扫墓时,我们要响应政府号召,移风易俗,一束鲜花寄哀思。我们去扫墓祭祖时,要改以前上坟烧纸的陋习,在坟头植树献花,表达对上代的哀思和下代人的敬意。祭祖献花多文明,杜绝山火保森林。让山林不要因为我们一时的疏突而流泪。xxx20xx年xx月xx日森林防火公开信【第七篇】全乡广大群众:我乡森林植被茂密,时下又值风高气躁,极易引起森林火灾。面对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乡政府一方面加大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的投入,加强森林防火巡逻;另一方面也希望广大群众能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搞好今冬的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防火期内,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火泥、田坎草、纸钱、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等)。二、凡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事先到乡政府森林防火办公室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配合做好严密防范措施。三、未经审批擅自在野外使用火种的,一律予以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引起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四、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子女和智障痴呆残疾人的防火教育和安全监管,增强森林防火责任意识,严密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五、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群众应积极参加扑救并及时报告乡政府(乡值班室电话:)森林防火公开信【第八篇】尊敬的学生家长:清明节即将来临,正值森林防火戒严期。近些年,我县由于祭祖烧纸钱放鞭炮引发森林火灾的现象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造成严重破坏,为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现给全校学生家长发放一封公开信,请认真阅读并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一、森林火灾的预防措施森林火灾预防执行“六不准、六提倡”。六不准:1.不准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礼花扫墓祭祖;2.不准在林区内吸烟丢烟蒂;3.不准在林区内野炊;4.不准烧土墈、田埂茅草、沤火土灰;5.不准小孩玩火,玩耍各类炮竹;6.不准学生,体弱多病,年老人员上山扑火。六提倡:1.提倡只带鲜花、标条上山祭祖;2.提倡家中点香烧纸钱祭祖;3.提倡敢于揭发森林火灾肇事者。4.提倡森林火灾全民预防,积极扑救。5.提倡防火意识常记心间;6.提倡党员、干部带头树新风、除陋习。二、农村森林火灾简易扑救的几种方法1.人工扑打。(带刀上山砍好四季常青小树进行扑打)2.用水灭火。3.刹好不低于10米的防火隔离带。4.守好余火。(明火扑灭后,派人把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三、森林火灾法律、法规及相关责任1.聋、哑、痴、老年人、小孩玩火引发山火由监护人承担责任。2.防火戒严期在林区内严禁野外用火,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3.生产性野外用火由林业部门执行审批许可制度。4.对火灾肇事者轻者责令赔偿损失并处3000元罚款。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