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管理制度(5篇)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第一篇】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一、财务部职责范围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4、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5、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7、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9、参与业务项目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1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借款审批及标准: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2、出差在外人员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人员借款,先请一代理人到财务部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3、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4、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7、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后方可借支。三、日常费用报销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5、补充说明。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财务部岗位职责: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3、保管好库存现金,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6、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7、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8、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9、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10、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11、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12、清楚工程整体概况,包括规模、合同额、所需主要材料、开竣工时间及项目部人员构成等;13、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回款条款、总包方代扣费用项目及税金缴纳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结合合同督促项目部回款;14、按照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15、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部报帐;16、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帐;17、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务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18、工程付款依据合同、财务帐、工程预算进行审核;19、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20、进行成本费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21、参与业务项目、采购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22、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23、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第二篇】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五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第三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第二条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第三条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第二章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第六条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第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第八条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第九条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第三章现金管理第十条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二)支出范围: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4、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对方元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第十一条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平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第十二条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一)现金收入的管理1、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二)现金支出的管理1、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2、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3、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试工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第四章银行收支结算管理第十三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第十四条银行结算资金管理(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2、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交主管会计处理。3、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支票,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4、信用证结算按我公司(迸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1、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投资、对内贸易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