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读后感【推荐5篇】【导读】这篇文档“《百年孤独》读后感【推荐5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百年孤独》读后感【第一篇】一部拉丁美洲血泪史,一部魔幻主义开山之作,一部被博尔赫斯誉为比《堂吉诃德》更能体现西班牙浪漫主义色彩的鸿篇巨制。加西亚·马尔克斯,将他用想象力构建的名叫马孔多的奇特小镇鲜活地呈在人们面前,从一个家族传奇色彩的兴衰史映射出穿透了人类从洪荒到繁荣从愚昧到文明都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孤独。家族中整整七代几十名成员,却循环往复只用五个名字命名,循环往复地做着相同的事情打发孤独,时间,永远在这个家族中转着圈,一切不过是重复的轮回。每天做两条金鱼的奥雷连诺上校,做满二十五条又放回坩锅中溶化从头开始做;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到死去的阿玛兰塔;躲在房间中足不出户研究吉卜赛预言家梅尔加德斯的手稿直到老死的霍·阿卡迪奥第二……他们内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孤独感无法排遣以至于不得不离群索居,如果不选择死亡,便只能寻找排遣各种孤独的方法,然而从他们每个人的经历来看,带来的孤独感却不尽相同,我无法完全揣测他们内心所遭受的苦楚与冷遇,不甘与绝望,这既同我的年龄与经历有关,更与某种不忍有关,我不忍去细细品尝这一份份透骨穿心的孤独,任何一个能品尝完这些孤独的人,必定忧郁至极,相反地,任何一个没有挣扎于如此生活摧残中的人,是无法体会这种失落感的,这也是这部书不能被很多年轻人所能看懂的原因。爱情,于这个家族更是难以想象的奢侈品,他们或许有过短暂的冲动,或许有过倾心的告白,却皆被命运的铁腕扼死,他们的爱得不到自由,只能埋葬到苦闷的土壤中,等待情欲的慢慢枯萎、腐烂,最后全都变成心理极度变态的人。到最后一代侄子与姑姑的乱*恋爱,终于得尝所愿幸福厮守,却产下了预示家族灭亡的符号--带有猪尾巴的孩子,这个孩子随即被蚂蚁群吞噬,最终随着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迪亚破译了梅尔加德斯对这个家族灭亡的预言--“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一阵平地而起的飓风到来,将整个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家族也宣告了灭亡。至此阅毕,仿佛感觉时间在这一刻戛然而止,抱书凝神,心犹不甘,久久无法抽离,仿佛一切,皆是时间开的一个大大的玩笑。轮回、循环、宿命,你所能读到的,都是时间调皮的影子。一百年,一个家族的兴衰道路,铺陈着一颗颗流淌着苦痛泪水却坚强如一的心灵,若能读懂,轻轻拾起,摩挲,倾听它们柔软的诉说,那一刻你能感觉,人类历史天空中不灭的孤独光环,是无比的美丽,那是穷通天地、震烁古今的凄美,是在毁灭世界的大洪灾之后,诺亚方舟上的幸存者眼中所呈现的接天引地的绮丽彩虹。这便是永恒,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时间,是永恒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永恒的想象无边无际。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为了加倍照看好我们,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孤独,便是永恒呈现的形态。《百年孤独》读后感【第二篇】即使是读完整本书后,对我而言,它仍是晦涩玄奇的。匪夷所思:令人漂浮的热可可,不断死而复生的老人……令人费解:无故死亡的何塞的大儿子,伴随失眠的失忆,不属于人间的天女……但是,除去那深沉的书名,真正吸引我,抨击着我的,却是那一次次来不及挥手的别离书中太多的篇幅在叙述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并不是没有道理的。他,实在是一个曲折的英雄。“他沉默寡言,性格孤僻,在母腹中就会哭泣,来到人世时,大睁着双眼。剪脐带的时候,他四下打量房间里的东西,好奇却毫无畏惧的观察人们的脸庞。”一出生便注定不凡的一个人,有谁会想到他即将面临的坎坷悲凉命运呢。作者是残忍的。年幼的上校,来不及同郁郁不解的哥哥挥手告别,哥哥便已悄然离去。上校知道他要走,可是却不能道别,不知道何时再见,可是不能挽留……再大一些,上校遇见了他今生的唯一——蕾梅黛丝。他爱上了那个每对他说话,都要带上“先生”的小姑娘。尽管她还小,但上校还是毫不犹豫地送出了小金鱼——他们订婚了。那是甜蜜的,看着她一天天长大,逐渐成为自己的妻子,我想,上校内心是充满甜蜜与幸福的。所以我说,作者是残忍的。他以残酷的心,残忍的手法,杀死了小蕾梅黛丝。可是,上校也仅仅只是悲痛了,或许,这是他宿命的初现吧。同样被施以辣手的还有奥雷里亚诺第二,准确说应该是佩特拉·科特斯。我并不认同费尔南达做何塞家的媳妇,那迂腐的古老贵族礼仪实在让人不爽,圣经,玫瑰,银餐具……适合何塞一家吗?或许正因如此,佩特拉·科特斯才出现了。她温柔贤淑,知情达理,可以说是一个完美情人,可她真的只是一个情人了。但她不后悔,不是吗?那最后时刻的陪伴,很满足了。可她还是有遗憾,那双靴子,不是吗?来不及挥手,你再也不会回首。可是啊,大儿子的出走,二儿子的上校之路,儿媳妇的一尸两命,丈夫的死……这一切,最痛苦的是乌尔苏拉,不是吗?作为一位母亲,作为一位婆婆,作为一位祖母,作为一位妻子,来不及挥手,大儿子一去无踪影!来不及挥手,二儿子一去不回首!来不及挥手,白发泪送两代人!来不及挥手,阴阳两隔白首不相守!人生太多的来不及,当马孔多在《圣经》中记载的那种龙卷风的怒号中化作可怕的瓦砾与尘埃漩涡时,我知道,注定承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再出现。故事——结束了。来不及喝温热的水,它已冰凉;来不及望夕下的霞,它已坠下;来不及体会蓬勃的青春伊夏,它已被尘封在回忆的木匣。别离总是在不经意,会让人来不及,我想,珍惜眼前,或许是,最好的,来得及。《百年孤独》读后感【第三篇】《百年孤独》讲述了布恩迪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和马孔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及至消亡的历史。反映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此书以梅尔基亚德斯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友情及家族历代对羊皮卷的破译为暗线。最终奥雷里亚诺破译出——“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而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也随之永远都不会在大地上出现了。尼采说过,孤独者有三种状态:神灵,野兽与哲学家。一个充实自立,一个桀骜不驯,而另一个则是两者的中和体。这三态完美的概述了家族百年间所经受过的全部孤独,如果乌尔苏拉是那个灵神般的存在,那么阿尔卡迪奥则映射的则是那个野兽。最终哲学家代表大多数的族人,奥雷里亚诺上校则是其中的异子。奥雷里亚诺上校一生遭遇过14次暗杀,73次埋伏和一次枪决,开枪自杀后却奇迹还生。戎马一生却在迟暮失去了青年时的激情,开始质疑一生得以支持奋斗的信仰。最终同政府签订和约,年老归家,每日炼金制得小金鱼,每天做两条,达到25条后便放到坩埚里熔化,重新再做,与父亲一样过着与世隔绝的孤独生活,一直到死。他在孤独中奋发,因信仰而斗争;他桀骜不驯,企图挣扎那种宿命的孤独;他充实自立,凭借与生俱来的才华领导自由党去追求他们自己的信仰,可最终也只能在否定与自我否定中终结。他渴望抛开孤独,可他永远也离不开那早已注定的孤独,他可以做的也许只能是在孤独中保持高傲——他生而孤傲。这才是真正的孤独,一种宿命的孤独感,你永远无法改变而又不得不改变,在这条没有尽头的道路上,孤独到没有影子的陪伴,因为这条路上只有无尽的黑暗。当你踏上它时,你才会发现生命微弱与微不足道,你只是命运的牺牲品。正如书中那永远沉溺在海底那有血有肉的三千工人,他们的死只是政治的牺牲品。“政府通过所能应用的一切宣传机器,千遍万遍的重复。于是一种似乎官方的说法终于站住了脚,这就是说:没有人死亡,工人们已经满意的回到了家里”。就这样一个个鲜活的人消失,仿若人间蒸发般消失。他们在世的亲属只知道他们很幸福,也许他们的确很幸福,因为他们再也不用在人间承受这份孤独了。也许在宿命的孤独感之外更有着的是一种宿命的无助感,你似乎早就知道了自己的宿命,只能任由自己循着命运的轨迹,无力改变,这便是《百年孤独》里的轮回观。而对于现实生活中的人类来说,孤独是文明的深根,不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改变,是等够永恒存在的。孤独也往往侵蚀着独行者的内心,能够让他空虚与疲惫。在空虚与疲惫中,在眼神迷离中,在恍惚中,洞察出社会的百态,人生的无穷,世界的无限。与此同时,也伴随着经典的问世,《百年孤独》就是这样一本永远的经典。这本书不仅讲述了家族的经历,也是作者源自灵魂对生命的诠释。《百年孤独》读后感【第四篇】初次遇见《百年孤独》是在高中时期,但由于学业繁忙,只读了个大概。再次遇见是在中文书库帮读者找这本书,我再次拾起这本书,去回忆,去遇见那些感动了我,温暖了许久的老朋友。初次阅读,会因为书中的人名而崩溃,因为里面的人名有很多差不多的,一个家族会用一个名字,所以我需要理清人物关系,要不会出现混乱。孤独,是一个让人感觉凄凉,寂寞的词汇。但是书中的孤独,是每一个人物自己的宿命,是他们在自己世界里守护的执著。在这个家族中,何塞。阿尔卡蒂奥。布雷迪亚和一群朋友创造了一个新城—马孔多,在这里,他整天探究科学和布鲁塞人带来的新奇发明不顾生活,而他的妻子乌拉尔拉是一个坚毅,有活力的人,她开了一个糖果铺子,为维持家庭开支和丈夫研究提供支持。长子何塞。阿尔卡蒂奥和次子奥雷里亚诺。布雷迪亚都与庇拉尔。特尔内拉有过情爱,她为他们生下了儿子,一个叫阿尔卡蒂奥,另一个叫奥雷里亚诺。何塞,在马孔多,奥雷里亚诺。布雷迪亚上为自由发声,四处征战,成为了上校,并在多地与情妇生下17个孩子,这些孩子最后都死于暗杀。在上校出去征战,阿尔卡蒂奥掌握了马孔多的政权,实行他的统治,他与一个女孩相爱,在他死的时候女孩生下了双胞胎一个叫阿尔卡蒂奥第二,另一个叫奥雷里亚诺第二这个家族有个奇怪的现象,名字叫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都有自己独特的家族气质。之后这个家族又经历了新生和死亡,在经历了七代以后,在一个预言中结束了这个经受了百年孤独的家族。我在这本书中感受最多的就是如何与自己相处,如何与孤独相处,“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这段话让我感触良久,我们在这个世界上,陪伴我们最久的就是我们自己,我们要学会与自己相处,让自己在每一段时光里,都能发光,都能满足自己的内心对理想的追求。“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哪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我们需要规划好自己的人生轨迹,让自己的每一天能够都不一样,我们不是一辈子都活成一天的样子,通过对生命意义的追求,去记住值得记住的日子。在当下,可能有人追求声色犬马的生活,有人追求声名利禄,而我们要学会找寻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又怎么去实现。在大学生活中,可能有人沉醉游戏,有人醉心学习,有人深陷恋爱,我们要有自己的判断,学会用寂寞来偿还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可能你会在初读的时候会因为人物关系的复杂,和人物过多而烦恼,但是要坚持读下去。作者用魔幻现实主义手法,为自由,爱情,亲情而发声,并且你每读一遍都会有有一遍收获。一百个人眼中,就有一百个《百年孤独》,可能你会在里面寻找到影响你一生的理念。《百年孤独》读后感【第五篇】我喜欢《百年孤独》这本书,因为读它让我觉得孤独不是可悲的可耻的,而是上帝的恩泽,让我们如此安静。读前两章的时候心情有些浮躁,因为那会儿刚从武汉回家,家里没武汉那么热,但空气干燥,没有我习惯的夏天的生活模式……于是又开始看书,我从书架拿起这本书的时候,姑父刚好看见,他说别看那书容易忧郁.回家前妈妈就和我提起姑父得了忧郁症,我还不是很相信,后来见了他,才相信了.他比我大十二岁,是个很聪明很好学的人,我印象中他总是在看书,总是在尝试着学到更多新的东西.他小时候成绩很好,但是每次考试都考的不好,那时候也没有过复读或是上个职业学校之类的概念,就那么耽误了.他做过很多工作,但做的.最长的就是建筑。他个子小,身体也不是很好,总之建筑根本不适合他。后来自学画工程图,终于不用在做那些体力活儿了.这半年相当长一段时间他没上班,因为春夏时节他的鼻炎忽然严重了,会汩汩的出血,他劝姑姑别害怕,其实他自己也有些心惊,去过很多家医院看过,但鼻炎和肝炎什么的一些病一样,只能控制根本无法治愈.具体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