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集合【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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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集合【汇编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集合【汇编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篇】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根据《泉州市直公办中小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要点》,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泉州市实验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就进一步规范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如下操作要点:一、选拔任用条件学校中层干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好,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教书育人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2、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教,群众威信高。4、具有已经过培训结业的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并且担任过班主任(累计满三年)或年段长(教研组长)经历。学校党支部支委、处室主任助理可视同年段长(教研组长)经历。5、原则上为大专及以上学历。6、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和一年以上校龄(上级组织调任的除外),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聘任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7、提任学校中层正职的,一般应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满二年。8、新任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为40周岁及以下,任职年龄达到55周岁的转为校聘督学。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应当是德才素质突出、工作实绩特别显著、群众公认度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学校中层职务。二、选聘岗位根据泉委编办〔2014〕82号文件精神,因学校工作实际需要,此次需配备总务处主任1名、办公室主任1名、教导处主任1名、德育保卫处主任1名、教导处副主任1名、少先队总辅导员(中层副职)1名。三、选拔任用程序1、学校根据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启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2、学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个别提拔任职的民主推荐程序,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超过一年的,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可以在原推荐结果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一般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为学校领导、中层正(副)职、年段长、教研组长。参加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一经确定,在学校人员构成没有较大变化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范围。3、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在确定考察对象时,不能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考察对象确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1)群众公认度不高的。(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3)有跑官、拉票行为的。(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必须由干部本人如实填报《拟考察对象人选家庭成员移居国外情况报告单》)。(5)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6)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4、学校依据选拔任用条件,结合单位特点和岗位要求,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在干部考察过程中通过适当方式在校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15人以上)、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会议的人员参照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范围确定)、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应填制《干部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要综合分析人选的考察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全面历史辩证地作出评价,既重管理能力、专业水平和工作实绩,更重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考察干部应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已经任职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2)主要缺点和不足;(3)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5、学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并报组织科备案;备案材料包括任免文件、中层干部任职资格备案表。6、实行中层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7、实行任职谈话制度,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组织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8、学校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任期届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以连任;经考核认定不适宜继续任职的,将中止任期、免去现职,不得以任期未满为由继续留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党组织的主导作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切实履行把握用人条件、提出推荐人选、做好组织考察、加强管理监督、培养后备人才等职责。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篇】根据英德市教育局《英教[2018]107号》文件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建立能上能下、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经英德中学党委研究,学校决定从20**年8月起,进行全校中层领导换届和新一轮中层领导竞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根据“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突出能力导向,注重人岗相适,为“能干事、想干事”的干部提供一个充分展示自我、有效考量人才的竞争性平台。二、基本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依法办事的原则。三、拟聘岗位职数:中层正职10人(办公室、德安处、教研室、教务处、总务处、党建办、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和高一、高二、高三年级主任,各一人);中层副职14人(德安处、高一、高二、高三年级副主任,各二人;办公室、教研室、教务处、总务处、党建办、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副主任,各一人)。四、任职条件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团队合作能力强。2.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工作要求,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3.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事业心和全局观念强,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群众威信高。新聘任的中层干部必须是教学业务能力强、教学效果好、工作实绩明显的年级委员、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优秀班主任等具有一定管理经历且实绩突出,在教职工和学生中有较高威信的人员。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从教5年以上,年龄45岁以下。原来担任行政工作,继续竞聘学校中层干部的,女性年龄为50周岁以下,男性为55周岁以下。5.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能力,竞聘中层正职需要有中层副职一年及以上岗位经历。6.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行政岗位经历的优先考虑。五、工作程序1.成立“英德中学中层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确定工作步骤,综合评议打分。组长:罗彬明组员:曾臣煌、杨堂伟、朱玉强、朱育琼、陈神玉、英德市教育局人事股领导2.公布方案(8月16日)。向全校教职工公布《20**年英德中学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校园网、校讯通发布信息。3.公开报名(8月17日至8月20日)。采用自荐、他荐、推荐相结合的方法,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竞争,每人竞聘1个岗位,填写《中层干部应聘报名表》,于8月20日下午16:00前将报名表交学校办公室。4.组织考察。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数及民主测评的结果,按考察对象人选数多于拟任职位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5.竞职演讲(8月23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竞聘人员向全校教职工发表竞聘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评委8月22日确定)6.民主测评。竞聘演说结束后,介绍竞聘人员工作经历,全体教职工对竞聘人员进行无名记名投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计票员8月22日确定)7.领导小组打分。领导小组对所有竞岗人员进行打分。(竞职演讲占30%,民主测评30%,领导小组40%)8.聘前公示(8月24日)。对拟聘人员和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9.上报名单。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结束后,将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上报教育局党委审批。六、管理与待遇1.对聘任的人员按照新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2.此次竞聘中,现任中层干部落聘的,原职务自然免去;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上报英德市教育局审批任命,任命后办理聘任手续,签订岗位合同,聘期5年;新上岗人员试用期一年,如不能胜任,将予以免职。注:在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凡发现未尽明确之处,解释权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篇】为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长于管理、精于业务、敬岗爱业的高素质中层干部队伍,实现学校在区教育局指导下、在集团引领下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发展,根据《江干区教育系统基层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江教委20xx12号)的要求,经研究,对我校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通过实行竞争上岗,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激发中层干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开拓进取的精神,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二、聘用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5.民主集中、依法办事原则.三、选拔范围我校在编在职教师,符合竞岗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竞争上岗.四、资格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想想以及身体素质条件,具有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2.具有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够把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同本区、本单位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努力推进学校各项教育工作.3.有强烈的教育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学校相应岗位管理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管理才干.4.作风正派,爱生敬业,以身作则,有全局观念.5.提拔任用中层副职的原则上具有两年以上教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根据新建学校特点,适当放宽年限.五、方法程序(一)岗位设置总务处副主任1人;大队辅导员1人.(二)竞聘程序1.采二教育集团成立学校中层干部选拔聘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组长:组员: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审定、候选人和拟聘人员的审定,颁发聘书;工作小组根据《江干区教育系统中层机构及职数设置规定》拟定实施方案,具体组织选聘工作.2.实施方案经采二教育集团理事会通过后,学校公布竞争上岗方案,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时间:6月27日下午.3.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推选出候选人,上交《杭州市丁荷小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推荐(自荐)表》——6月30日.4.竞争上岗面试——7月4日下午5.拟任人填写《江干区教育系统中层干部任用备案表》并报教育局组织宣传科审批备案.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