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地方化”与象征资本——南回族社区近年来的若干建筑表现□范可(南京大学社会学系)Abstract:Inthispaper,thenotionof“relocalization”producedbytheBritishanthropologist,Thomas,willbeemployedtointerpretthenewstyleofarchitecturewhichappearedrecentlyinthesouthofFujianandwhichissaidto“embodytheethniccharacters”ofthelocalHuinationality.TheauthormaintainsthatBourdieu’sinsightfultheoryof“symboliccapital”mayhelpusindetectingasenseof“resentment”objectifiedinthearchitecturalrepresentations.Thesenseofresentmentisanalarmingsignoftheincreasingtensionbetweenlocalgovernmentandthewilloflocalpeople.百崎位于福建南部沿海,西南面海与泉州后渚港隔海相望,是福建省唯一的回族民族乡。目前,全乡总面积约17.6平方公里。及至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全乡约有人口13000多人,分布于全乡13个自然村合5个行政村中。回族人口占全乡总人口91%以上,俱姓郭。事实上,郭姓不仅是一个回族社区,而且还是一个大宗族(Fan,2003)。在包括自行车在内的现代交通工具出现以前,由于道路崎岖,丘陵阻隔,交通极为不便,百崎因此而显得较为偏僻和闭塞,尽管它离今日之泉州城并不算太远。几经起伏的地方穆斯林史给百崎回民留下来的文化遗产是多方面的。除了许多引人注目的、带有某种异域风情的墓葬型制外,在他们的日常生活里,这些遗产还体现在一些如涂尔干所说的,强调“俗”(profane)与“圣”(sacred)之别(E.Durkheim,1966,p53-55)的风俗和惯习上,尤其在尊重祖先和对待、处理死亡(归真)的态度和做法上。在田野调查中,我走访的村民都出示了他们仔细收藏的另一套器皿。这些东西平常都用塑料仔细包好,只在祖先忌日和祭祖时才使用。他们告诉我,这些东西是绝对“清真”,从未接触过“油”(与猪肉有关的一切)。所有报告人都不讳言郭氏早已汉化,以及日常食猪肉的事实,但都一致强调,他们是“生不清真死清真”。不仅不能用猪肉祭祖,也不能用猪油烹制祭品,而且许多人自认为大限将至时开始自觉“禁油”——停止食用猪肉以及有关食物,大量饮茶,意在涤洗脏腑,以便以明洁之身面见祖宗。六十多年前,不少村民还有为死者请阿訇的习俗,并按伊斯兰习惯处理尸体和速葬。后来,由于伊斯兰教在泉州全面废弛,许多习惯亦不复存在。然而,有一点却绝不含糊,那就是举凡丧事必须“请经”:丧家去藏有《古兰经》的族人家中借来经卷,敬奉于灵前;葬不择日,并在送葬时由一男孩捧经走在出殡队伍最前面,等等。当然,所有这些,今天已成为当地回民的认同表征。但在过去,村民们只将它们当成是对祖先的缅怀和记忆,从未将之与后来他们所拥有的民族成分联系起来。换言之,在一定程度上,这些习俗的存在与流传借助于对祖先的崇拜,也就是说,汉化,在某种意义上,却也帮助保存了一些与伊斯兰有关的习俗。由此,从另一方面亦足见宋明理学在闽南的广泛影响。但是,正是凭着这些地方穆斯林史的文化遗产,使百崎郭姓的穆斯林身份首先得到外界的认可(recognition),并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就被国家确认为回族。有意思的是,当民政部门于1953年第一次为确认郭姓的回族成分到百崎作调查时,当时被走访的村民几乎众口一词地否认他们可能是少数民族的说法。这致使调查者在报告中无法确认其民族成分。报告还指出,有些在这一问题上态度模棱两可的郭姓族人显然已经知道,如果被列为少数民族,他们将在政治和经济上获得一些利益。报告称此为“优待思想”(民政科,1953)。尽管如此,出于体现国家和政权性质的需要,政府还是在1957年将百崎的郭姓居民列为回族,并在1990年4月将百崎从原行政区划上所属的东园镇正式析出,成立百崎回族乡。成立民族乡后,乡政府励精图治,迫切希望改变当地的落后面貌。除了各种具体的措施之外,“侨、台、民族”成为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的王牌。在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接受了当地知识人士的一些有关强调“民族特色”建议,而且认为要将这一特色在空间上充分表现出来,以期与发展商品经济、招商引资相结合。于是,乡政府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推出了集镇总体规划。在这一项目中,建设“伊斯兰商业街”为重要组成部分。既用“伊斯兰”来冠名街道,自然要有所体现。的确,在回族乡的都市规划里,如何表现百崎的“伊斯兰文化”成了具体任务。如此一来,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于民众话语中那种对“伊斯兰他者”的想象成为建构当地民族特色的唯一参照系。在建筑表现上似乎只有拱形窗、门和穹顶方能作为伊斯兰文化的代表。之所以如此,除了以上所指出的力求通过体现所谓民族特色以获取外界的“认可”之外,它还有一些十分现实的用意。在九十年代中期的一次工作会议上,前民族乡领导就曾直截了当地点明,突显百崎的伊斯兰传承,还有一个重要的目标,那就是在伊斯兰国家开发商机,争取让百崎的产品进入这些国家的市场。当时,百崎为数不多的集资和乡镇企业主要生产鞋类产品,包括皮鞋和运动鞋。由是观之,在建筑理念上追求某种阿拉伯文化表现还有增强对伊斯兰国家的亲和力的诉求。民族乡成立后落成的乡政府行政大楼面南背负小丘陵。时当1997年初,公路在绕过一片当时尚未修整的废弃田地后可直达大门口。由于大楼的前面和周围当时还没有任何其它建筑,亦无任何乔木,故而十分醒目。搭车由西往东进入百崎地界后,远远就能看到它。平心而论,这座建筑内部并不奢华,用的也大都是本地区可以提供的材料,但它无疑是当地最大的建筑;而它之所以引人注目主要是因为它的造型(见图一)。行政大楼的建筑表现显然意在传递某种与伊斯兰有关的信息。大楼中部顶层立着三座黄色穹顶,正面装饰则是巨大的洋葱头拱形加网状线条的图形表现,其后则是走廊。三座穹顶为一大两小;小者分立左右两侧并构成整体建筑正面的凸出部分,与地面起建的圆柱状楼体衔接起来,柱状体内则是通往各楼层的楼梯。这一设计显然受到国外伊斯兰寺院常有的、用来招呼作礼拜的“望月楼”(minaret)之启发。此外,所有突出和明显之处的窗户均为拱形。整个建筑之外还有围墙,大门门框亦呈洋葱头状拱形。远远望去,总共六层的乡政府大楼犹如一座阿拉伯风格的清真寺。这样一座建筑在一个文化表现上以汉为主的地界里,带给人的视觉效果是不言而喻的。当地建筑均以中国传统的两面坡“大屋顶”和对称格局为特色。这也是西方学界所公认之世界三大建筑体系的之一的中国传统建筑,在技术和结构上的特性。鉴于地理条件的不同,中国各地的建筑可能因用料不同而显示出地方多样性,但上述两点无论在何地都一直是不变的原则(林徽因,1999,p10)。闽南当地传统建筑同样如此。传统的社区“公共建筑“如祠堂,更是遵循传统原则,多呈现以传统四合院为“原型”(prototypical),包含有天井、回廊或两厢的殿堂式。图二所示之百崎郭氏宗祠即为一例。事实上,我们很难断言,究竟何为回族特色的建筑。全国各地的回民社区在民居的建筑风格上都与周围的汉族居民无异。这种状况是与一般所接受的回族定义相吻合的。回族作为西亚、中亚等外来穆斯林与汉族和其他民族在中国地面上长期共同生活而形成的民族群体,在许多外在的文化表征上与相邻的汉族并无二致。虽然我们可以指陈一些生活习惯或宗教信仰上的差异作为二者之间的族别标识(ethnicmarks),但二者之别主要还是在认同上——如果我们接受杜赞奇(P.Duara)之认同定义的话。如果认为清真寺建筑是回族的外在文化表现的话,那么,殿堂式清真寺应为代表。殿堂式清真寺是中国清真寺建筑形式的两大体系之一,始于明代以后,与“回回”认同出现的时间大体吻合。而且,无论在形式上或者内容上都刻划了“回”之所为“回”的特性。另一体系是为阿拉伯式,主要建于元代之前和当代。新疆地区的清真寺亦属此类(沙秋真,1996)。元前尚未有今日所谓之回。早期清真寺如广州“怀圣”、泉州“清净”等,最初均由当时在当地经商的外国穆斯林出资兴建。而新疆之寺多为当地阿尔泰语系诸族所建。当代之寺则指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落成者,多具以穹顶为特色的阿拉伯风格,然非回族原有之物,故敷当地信众崇拜之需外,尚有其它象征意义。百崎乡政府大楼亦然,若仅考虑办公之用,无需如此表现。所谓的“伊斯兰商业街”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由乡政府推出的整个百崎城镇规划中的中心部分,目的在于繁荣地方的商业市场。由于在整个规划的设计理念上,这条街道还要求刻划当地以伊斯兰传承为主的民族特色,故名之。我在百崎进行调查的1997年初,这条街道还远未竣工,但雏形已具。因其时春节刚过不久,街道的建筑工地仍尚未复工,故而显得颇为冷清。该街不长,完工之后街道两边应均为店面建筑(见图三)。伊斯兰商业街工程项目始于1994年。根据村民介绍,其启动集资方式主要是由乡政府以较低价格从所在地的行政村征收地皮,再以较高的价位放出让人认购。私人购下土地后,每年必须交数百元的管理费和购买统一设计的图纸。按所签合同规定,认购人必须按图纸上的款式建房,若有违规予以罚款以惩戒。据说,有因被罚款逾万者。尽管大多认购者认为这一过程中的买卖并不公平,大多数人还是认为他们的牺牲从长计议应有所值。他们相信,在整个规划落实之后,地价一定上升,而拥有一个店面也将在许多方面为他们带来利益。据我所知,在乡政府推出方案之后,“伊斯兰商业街”两旁的店面用地很快便被认购一空。根据笔者看到的几栋已经或即将完工的建筑来看,所谓统一的图纸的“统一”之处乃是要求所有伊斯兰商业街上的建筑必须按规定专门设计,以彰显所谓的“伊斯兰文化特色”。如图三所示,除了屋顶的洋葱状弧线装饰和同样的弧形窗户外,最重要的是,所有建筑之临街的一面必须要有特别的垂檐设计。据笔者观察,整个设计就像失去下半部分的拱形门框,除装饰意义外别无它用。这一设计的阿拉伯情调同样通过拱形的洋葱状弧形线条表现出来。除了商业街和乡政府行政大楼外,正在兴建过程中的百崎乡医院的主体建筑也有类似意在突出所谓“伊斯兰特色”的装饰或点缀。乡民族中学的主体教学楼和教师宿舍也在楼顶居中处加了个黄色穹顶,以示民族特色。然而,值得玩味的是,当地人所盖的新房却无一在表现基调上与上述这些“公共建筑”有哪怕是那么一点的相似之处。这似乎说明当地回民在认可这些建筑表现上存在着困难。(《开放时代》2005年第2期)范可,《开放时代》,200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