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的自查报告【精选4篇】【导读】这篇文档“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的自查报告【精选4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自查报告【第一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自查报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职责定位,依法依规确权确责,准确界定权责归属,合理划分权力和责任事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两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权责办的关心支持下,认真按照区委《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对区住建系统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进行了全面认真梳理,编制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现将有关自查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区政府召开“两清单”工作会议以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职责内的权力和责任事项高度重视,及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党总支书记为副组长,局班子成员和机关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权力清理领导小组,实行局长总负责制,由局党总支书记具体主抓“两清单”工作。依照“三定方案”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其他权利等11个方面进行了认真梳理,明确了各职能股室和部门的责任,将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做到梳理流程不缺,权力项目不漏,使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梳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确保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两清单”梳理工作任务。二、梳理工作情况(一)坚持科学梳理,严格落实责任主体。按照责权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弄清权力界定,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逐一对职权归属进行了清理,要求相关职能办所逐一对照清理,对核实确认的行政权力事项予以保留,没有的予以删除,未列入的进行补充添加。同时严格以法律为依据,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并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并以清单方式列举。(二)认真梳理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首先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自查并分类填报《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事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其他行政职权》、《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等11项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事项表,并由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相关股室和部门梳理事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后交单位“两清单”联络员汇总后,再反馈各股室和部门校对确认,最后严格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类型填写《行政权力事项分表》。(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工作紧紧围绕“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对照“三定方案”,对现有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经梳理,涉及区住建系统行政职权共6类,共计379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3301项,“追责情形”共计2662项。不涉及事项有250项,其职权主要在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下放(详情见附件)。三、履职情况在开展“两清单”工作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对照11项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现有的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目前,各项权责履行情况正常,未出现权责不清、职责缺位、越位等问题。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在今后工作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三定方案”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做“两清单”梳理工作。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机关单位,坚持权责法定、简政放权、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的原则,打造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3/3水利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自查报告【第二篇】水利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自查报告为进一步厘清我局各项行政权责,按照《XX县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履行实际,我局对行政权责清单进行了认真梳理自查,报告如下:一、梳理情况经梳理,我局XX县水利局机构级别正科级,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水政水资源股、XX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河道采砂管理股,下设工程管理站、勘测设计队、排灌机械队、水土保持工作站和白龙河水库、矣则河水库、华盘大沟、老里箐水库,糯节河水库管理所共9个事业单位。行使行政职权共计5类,共计70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494项,“追责情形”共计635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对应的“责任事项”37项,对应的“追责情形”41项;行政处罚47项,对应的“责任事项”376项,对应的“追责情形”517项;行政强制9项,对应的“责任事项”51项,对应的“追责情形”49项;行政征收3项,对应的“责任事项”15项,对应的“追责情形”9项;行政检查3项,对应的“责任事项”15项,对应的“追责情形”9项;无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职权和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二、履职情况分析我局把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督查落实,由分管领导亲自组织、协调,召开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共同研究部署梳理工作,做到梳理流程不缺、权力项目不漏。按照责权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弄清权力界定,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逐一对职权归属进行了梳理,并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并以清单方式列举。通过梳理,进一步推进了行政权力规范运用,我局将在今后的服务工作中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优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清单制度落到实处。我局现有行政审批共9项,全部进入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进行审批,并对每项审批分别制作了流程图。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赋予本部门的行政职权,我局严格按照公开的审批程序、审批时限、责任部门和监督渠道等依法进行审批。做到了以职定责,按岗设人,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提高了办事效率,降低了企业和公众的办事成本。三、梳理后初步处理意见我局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三定”等规范性文件,对现有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符合水利工作实际,建议全部保留。四、其他需要单独说明或反映的重要问题。我局在行政职权实际行使过程中,存在以下困难:部分职权行使难度较大。如河道采砂管理,涉及水利、国土、交通、所在乡镇等诸多部门,加之零星非法采砂行为流动性、隐蔽性强,管理难度增大。水利部门人力不足。近年来随着水利改革与发展任务的加重,我局人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目前身兼多岗,工作任务繁重。大量行政职权集中于水政股、水保站、防办、局办公室、财务股,只能整合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加以补充。其中,办公室抽调勘测设计队、机械队各1人,管理站2人,财务股抽调机械队2人,管理站1人,水政股抽调管理站2人,防办抽调管理站、水保站各1人,河道采砂管理股无工作人员,其工作主要由防办和水政股代理。此外,勘测设计队承担“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行政职权和我局机构职责中的“编制水利规划、计划”职能,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该队划分为公益二类,不利于工作开展。权力清单梳理自查报告【第三篇】权力清单梳理自查报告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办发〔2016〕13号)和《**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普审改办〔2016〕1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权力清单梳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行政职权梳理情况我局按照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相关职权梳理工作。及时建立由市局政治部牵头,法制科、刑侦支队、治安支队、警务督察支队等职能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相对集中原则,对我局实际开展和可能涉及的行政职权从职权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方案、罪责依据、监督方式、救济途径方面进行了逐一梳理,并提出了相关处理意见。梳理工作中,我们采取分散梳理和集中梳理两种方式进行。分散梳理就是要求各业务职能部门将日常工作中所涉及到的行政职权和可能涉及的行政职权自行清理,按照权力清单格式填写后交由省局法制处汇总整理;集中梳理就是由市局法制科牵头,组织相关业务职能部门一道,结合汇总整理后的权利清单,对照我局开展行政工作中涉及和可能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规章,逐项对照检查,查找可能遗漏的项目、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集中梳理后由市局法制科将梳理的最终情况按照权力清单表格模式进行统一,并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后报送市林业局权力清单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梳理,清理出我局涉及的行政职权共有三大类104项,分别是:行政处罚89项、行政强制11项、行政检查4项。二、履职情况分析在梳理职权的过程中,我们始终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云南省林业部门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的批复》(云政复〔2016〕69号)精神,认真执行以森林公安为主相对集中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的工作要求,对实际工作中的各项行政职权和对应的行政责任进行了认真分析,逐项整理,没有发现存在职责交叉、分散的情况,我们认为,以森林公安为主相对集中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是林业部门内部工作机制的创新和优化,是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充实和加强,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精神的具体体现。同时在梳理过程中我们也发现,森林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除接受群众举报控告等方式外,工作中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也是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主要方式之一,但目前我森林公安机关行政检查职权的明确存在一定程度的模糊。为使我们在工作中能够顺利开展相应的林业行政处罚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七、十九条等规定,我们认为应当明确森林公安机关行使与履行林业行政处罚职能相应的监督检查权。三、职权清理处理意见根据我局行政职权梳理情况和履职情况分析,我局涉及的行政处罚89项、行政强制11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职能,是符合我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的,也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精神的,因此,我们认为以上行政职权均应保留。3/3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自查报告【第四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自查报告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自查报告一、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情况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推行县乡镇政府责权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34号)文件精神,县扶贫开发局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实际,制定了《XX县扶贫开发局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清理主体、具体任务、工作步骤,成立了工作机构,明确专人开展权责梳理。共梳理本部门及内设8个股室的权力和责任行政职权3类10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48项,追责情形40项。二、履职情况分析XX县由于贫困程度深、群众贫困面大,现还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832户25469人。仅有扶贫工作监督检查、农村扶贫项目审批、农村扶贫对象审定及整村推进、扶贫安居等扶贫项目审批职权,没有职责交叉、分散;职责缺位、越位情况。三、清理后初步处理意见随着新形势下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日益繁重,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的不断出现,结合梳理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本着大局、长远的原则,所有的职权项均应“保留”。1、保留扶贫工作监督检查;2、保留农村扶贫开发项目审批;3、保留农村扶贫开发对象审定;4、保留整村推进、安居工程、易地扶贫、产业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信贷扶贫项目和革命老区专项资金项目审批。四、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采取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权责梳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各股(室)协调配合。此次权责清理工作涉及各个股(室),权责事项繁杂,对此我局认真组织涉及股(室)认真开展梳理工作,确保权责梳理不疏漏。三是主动与各县同系统交流。在梳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