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选】商场租赁合同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网友精心分享的“【热选】商场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商场租赁合同【第一篇】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甲方因租赁乙方植物一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1.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合同标的租赁植物的品种、数量、地点、摆放形式、单价等按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植物摆放清单》(详见附件1)具体执行。3.金额及付款方式3.1租赁费用为:元/月(大写),3.2付款方式:乙方应于约定结算月当月日之前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在次月日前支付发票金额的全部款项。如乙方不能按时开具发票的,甲方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4.双方的权责4.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植物摆放清单》执行摆放。4.1.2甲方有权对《植物摆放清单》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但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4.1.3甲方应及时签收乙方送达的《植物摆放清单》,作为收货和付款的凭证。4.1.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车辆停放,水、电及乙方进行植物养护工作的各种便利。4.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2.1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摆放室内植物,保证植物的清洁、美观,做到按时、按质、按量。4.2.2乙方负责对植物进行保洁、浇水、施肥、修剪、整形等养护工作,标准详见附件《室内养护规范》。4.2.3乙方应根据植物生长情况予以更换、调整和重新摆放。4.2.4正常摆放,调换的植物的运输车辆、人力装卸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5.违约责任5.1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承担违约金200元,如单月累计扣款达到人民币600元或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不能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收取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5.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作为违约金。5.3按本合同约定,乙方需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的,甲方有权将该违约金或赔偿金在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直接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6.其他6.1甲方若需增减植物或其他特殊要求,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双方另行商议确定6.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始终有权提前30天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6.3本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为双方合法有效的通知及文件送达方式,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6.4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执行。6.6本合同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商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7.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植物摆放清单附件2:室内养护规范商场租赁合同【第二篇】出租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法定住址:成都市北顺西巷2号承租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人代表:法定住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大科甲巷8号。本合同双方鉴于:(一)根据双方2006年12月15日签订的《建造租赁合作协议书》第二十一条之约定;(二)甲方已根据《建造租赁合作协议书》约定的租用房屋技术设计要求、建造工程进度要求完成租用房屋建设,达到《建造租赁合作协议书》第二十二条约定竣工交付验收条件;(三);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建造租赁合作协议书》签订本合同。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第一条词语涵义本合同用词用语除文本另有明确的文字说明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一)本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签署的本《房屋租赁合同》。行文中如果称:本合同第几条,是指本合同行文的条文编号;(二)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为确定租赁物的物业管理事项签署的《物业管理合同》;(三)甲方:本合同的出租方。即使本合同出租方的字号、名称或者法人代表、法定住所地发生变更,只要能够证明是本合同附件1(甲方营业执照)中所表述的同一法人组织,仍是本合同甲方。甲方的法人代表或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的授权机构、代理人、物业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中仍表述为甲方;(四)乙方:本合同的承租方。即使本合同承租方的字号、名称或者法人代表、法定住所地发生变更,只要能够证明是本合同附件2(乙方营业执照)中所表述的同一法人组织,仍是本合同乙方。乙方的法人代表或者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的授权机构、代理人,在本合同中仍表述为乙方;(五)合作协议:是指甲乙双方于2006年12月15日在中国成都市签署的关于建筑物建造与租赁的《建造租赁合作协议书》(见附件3);(六)商业广场:即成都万达商业广场,是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章的约定,在成都市二环路东五段()号建造的全部建筑物群。即使该楼房因行政区划调整发生街道名称变更,或者甲方改变楼宇(群)名称,只要是本合同附件规划文件所确定的建筑物群,即是本合同所称商业广场。(七)百货超市:是指在下述经营范围的商业销售、服务行为:日用百货;服装鞋帽;服饰系列配套商品;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其他日用品(钟表、眼镜、箱包、灯具);工艺美术品;家用电器(含小家电);五金交电;文教用品;厨房设备;卫生洁具;日用杂货;中西餐饮;食品;粮食及其制品;副食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烟;酒;代客服务(除专项规定外),常用药品;计划生育药具等。(八)本出租楼:是指商业广场百货楼地下二层至地上四层部分;(九)租赁物: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租用房屋、设施及关联权益,即本合同租赁标的物;(十)租用房屋:承租方独立占用控制,用于营业、加工、储存、办公、生活福利等经营活动的用房,以及由承租方独立使用的电梯、自动扶梯等设施占用部分的房屋。承租人在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和不受对方出租人、其它承租人和第三人干涉地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十一)技术条件:即经双方签署确认的《万达项目IY设计要件及注意事项》(附件4),《万达项目IY装修、设备标准及工程划分要求》(附件5),包括在设计、施工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商定修改后的这些技术条件要求(文件、图表);(十二)交接日: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物的时间;(十三)起租日:本合同关于租赁期限的起算、租金开始计算的时间;(十四)准备期:乙方在进入租用房屋后,为开店准备的期间;(十五)租金: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经双方约定支付的乙方使用租赁物的价款;(十六)物管费:甲方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以商业经营的手段管理物业,为业主和包括乙方在内的承租人提供高效、优质和经济的服务,乙方为此支付的价款;(十七)费用:在合同约定的租金、物管费之外,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由合同一方或双方负担的开支;(十八)转租:承租人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租赁物以出租人的名义租赁给第三人使用,获取利益的行为;(十九)保证金:一方向对方支付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经济担保;(二十)翻修:协议双方按照约定,对房屋及附属物、设施进行的全面综合性修缮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全面重新装修、结构调整、改造。(二十一)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甲乙方责任的爆炸、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第二条合同文件及其解释顺序(一)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房屋租赁合同》;2、《物业管理合同》;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4、租赁物交接的书面文件和图纸;5、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他文件;6、当上述文件出现含糊不清的情况,而合作协议或者本合同签订前双方的其他合同文件(协议、纪要等)能够解释,这些文件可以作为本合同的解释依据。(二)合同文件按照上述解释顺序仍出现含糊不清或者不能克服的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依照第三十三条争议解决条款处理。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运用法律(一)合同文件使用中文和日文译本,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但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中国汉语普通话。(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国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部门规章和行业规章,四川及成都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第二章租赁物第四条甲方租赁给乙方的租赁物本合同租赁物是甲方商业广场约定区域的房屋、设施及相关权利,租赁物包括以下内容:(一)用于计收租金的租赁物包括以下内容:(1)租用房屋:(地下二层建筑面积约1,648.74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9223平方米;一层建筑面积约8604.57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约8922.79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约8922.79平方米;四层建筑面积约9094.58平方米;屋面建筑面积约129平方米;公用面积约274.71平方米;以上面积合计46820.18平方米)。包括租用房屋紧急疏散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的占用面积(如图所示:附件6《万达项目IY占用面积分布表》表一)。(2)专用卸货场,共计1277平方米,位于地下一层乙方租用房屋(货场)进出口处(如图所示:附件6《万达项目IY占用面积分布表》表二)。(3)员工专用自行车停车场,实际面积约1500平方米,(包含一个约500平方米的夹层,按250平方米计算租金)位于地下一层(如图所示:附件6《万达项目IY占用面积分布表》表三),最终按照1250平方米计算租金。最终以实测面积为甲方计收租金的面积依据,但无论任何测算方式,租用房屋二、三楼中部留空的天庭不计入面积,不收租金。在实测建筑面积测出之前,依据上述原则以图测建筑面积为依据计收租金。2、不用于计收租金的租赁物包括以下内容:(1)本出租楼外墙四个外立面各一个乙方店招位及外墙四个外立面广告位总面积三分之一的广告位(附件7《万达项目IY广告分布及面积示意图》)。店招具体位置及大小(在乙方提供的店招尺寸的基础上)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结果为准(附件8《万达项目IY店招设计示意图》)(2)租用房屋乙方一楼商场出入口专用促销活动场地,面积分别为A:50平方米,B:50平方米(如图所示,附件9《万达项目IY专用促销活动场地分布图》)。乙方专用促销活动场地的面积是指乙方举办促销活动时,搭建舞台、陈列商品等乙方实际占用面积,不包含顾客、流动人员的占用面积。(3)甲方将在商业广场内为乙方设置形象标志(鸽子塔);(具体尺寸、位置、布局见附件11《万达项目IY鸽子塔设计图》)。(4)本出租楼外墙四个外立面分别布置、安装的乙方鸽子标志形象广告小灯箱(具体分布位置、布局、大小尺寸见附件12《万达项目IY鸽子灯箱分布图》《万达项目IY鸽子设计图》)。(5)本出租楼乙方专用设施,租用房屋内部所有设施、墙面、空间,租用房屋外部门框、门眉、门房通道。第五条,为保证乙方正当行使租赁权,乙方享有与承租权有关的下列物用权(一)本出租楼设施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本出租楼的排污、排水、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空调、计算机线路、设施、设备。(二)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商业广场室外停车场、地下停车场、自行车停车场地(包括但不限于出入通道及设施等)以及它们和甲方专用货场与本出租楼外出入的通道、空地。(三)按照本合同约定对本出租楼的屋面、楼梯井、墙面及其空间的使用权。(四)在不妨碍商业广场内的其它商家对商业广场公共部分按照该设施本身的设计功能或用途正当使用的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优惠利用本出租楼及商业广场的空地、空间和设施进行商品促销、商业宣传或者广告活动的权利。(五)其他设施及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行使租用部分的租赁权而应当享有的本出租楼沿街人行道、空地的通行、用地,租用部分的采光、通风、通行;租用房屋水电、空调、通讯线路设施的维护保养的通行、用道权利。第三章交接、进入、验收、租赁期限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条件(一)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物应当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