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的劳动仲裁申请书汇集(最新5篇)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申请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申请书不同于其他书信,是一种专用书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申请书怎么写吗?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通用的劳动仲裁申请书汇集(最新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劳动仲裁申请书【第一篇】申请人:xxx,男,住丹江口市六里坪镇油坊村2组13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联系电话。被申请人:xxxxxx有限公司xxxxxx车身厂住所地:法定代表人:xxxx负责人:xxxx电话:822xxxxx被申请人:十堰市xx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xxx电话:xxxxxxxxxx申请仲裁事项: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经济补偿金5100元。2、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XX年年——20xx年社会保险金。3、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元。事实及理由:申请人于XX年年2月被十堰xxxx劳务公司派遣到xxxxxx车身厂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单位以效益不好、40岁以上人员全部辞退为由、将申请人违法辞退。二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贵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此致xxx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人:XXX第: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申请人:XXX,男,汉族,1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市XXX区XXX路XXX号。联系电话:XXXXXX。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X路XXX号。电话:XXX。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请求事项: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00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x2)。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费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以上二项合计:XXX元。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1995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20xx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940元(20xx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940元)为基数计算,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940元/21.75x1.5倍x3个小时x4周x12个月x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24893.79元(940元/21.75x2倍x8个小时x3天x12个月x2年)未付。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此致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XXX(签名)XXXX年XX月XX日劳动仲裁申请书【第二篇】申请人:————性别:——年龄:————住址:——————被申请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申请要求: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诉人工资————元。2.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用。理由与事实:——————————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人:——————————年——月——日劳动仲裁申请书【第三篇】申请人:饶##,男,1968年##月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原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住武汉市洪山区##号。被申请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住武汉市洪山区##。法定代表人:王##,董事长。联系电话:##仲裁请求:1、裁令被申请人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申请人加倍工资16100元;2、裁令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20xx年6月的工资1610元;3、裁令被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4、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8855元;5、裁令被申请人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申请人赔偿金17710元;6、裁令被申请人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缴费比例补办补缴申请人20xx年2月至20xx年6月养老保险,若补办补缴不能,则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补偿费22346。7元;补办补缴医疗保险,若补办补缴不能,一次性赔偿申请人医疗保险损失1442。6元;补办补缴失业保险,若补办补缴不能,一次性赔偿申请人失业生活补助费损失2887。5元。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xx年2月6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在工作期间,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拖欠申请人20xx年6月份的工资。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被申请人一直拒绝。20xx年6月期间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自己每月支付300元的社保费用为条件才为其办社保,申请人拒绝了被申请人的违法要求。同月29日被申请人以申请人拒绝其违法要求为由违法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现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委依法提起仲裁。恳请贵委依法裁决。此致洪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XXXXXXX年X月XX日附:申请书副本X份;书面证据材料X页。劳动仲裁申请书【第四篇】邮编:100001劳动仲裁请求事项:1、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XX年1月1日到XX年6月30日共计六个月的提成款13213.38元;2、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产假期间的工资补偿18208.12元3、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经济赔偿金13667.52元4、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生育补偿金XXXX元5、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承担申诉人申请仲裁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交通费;6、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事实与理由:申诉人于XX年11月到被申诉人公司入职,XX年11月怀孕,XX年7月初开始休产假,XX年8月24日生产,XX年11月份申诉人告知被申诉人自己可以正常上班,并通知被申诉人自己将回公司上班,被申诉人以合同到期、岗位已经有人顶替、公司业务萎缩等原因为由,拒绝申诉人继续在被申诉人公司就职,申诉人多次与被申诉人多次沟通未果(其中一次有电话录音为证)。合同有效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另外,根据最高法院1995年对劳动法的司法解释,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所以申诉人的合同虽然到XX年6月30日终止,由于被申诉人的原因不愿意续签合同,但是合同依然是有效的,有效期持续到哺乳期为止。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和《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第十四条规定,哺乳期应为十二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一周岁。所以申诉人合同有效期应该延续到20xx年8月24日为止。提成计算方法(XX-1-1——XX-6-30之间的提成)根据被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很容易计算出申诉人在XX-1-1到XX-6-30之间的提成为13213.38元。工资的计算方法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3条、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明确规定,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3条第2项明确规定,补贴包括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提成属于计件工资的一种,在合同附件工资计算方法上也有说明。因此申诉人的工资有两部分组成:底薪和提成,底薪每个月月底发放,为1500元(电话录音为证),提成年终发放,所以工资应为=1500+每年提成/12根据计算申诉人的基本工资为底薪(元)总提成(元)时间(月)每月提成(元)每月总工资(元)XX年150032844122737.004237.00XX年150040156123346.334846.33XX年150014690121224.172724.17XX年(只有6个月)150013213.3862202.233702.23最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724.17×6+3702.23×6)÷12=3213元产假工资除了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外,各地一般都规定了奖励产假,各地奖励产假的期限有所不同。《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35天,产假期间给予方看护假10天”。所以产假除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外,还应该遵守地方法律法规,申诉人属于晚育(女27,男31),难产(剖腹产,有病例证明),独生子女,所以实际产假应该为90+30+15+35=170天,被申诉人应该给予申诉人产假期间5个月20天的工资。工资计算基准为产假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3213×170/30=18208.12元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由于被申诉人的原因,在哺乳期内不同意申诉人继续上班,属于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解除合同,按照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为,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由于申诉人XX年11月在被申诉人公司工作,目前已经3年11个月,所以应该给予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最近12月的加权平均工资为(1×2724.17+6×3702.23+5×3213)/12=3416元被申诉人应该支付给申诉人的经济补偿金为4×3416=13667.52元生育补偿金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依法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金。被申诉人没有给申诉人缴纳生育保险金,导致申诉人在生育期间的检查费和医疗费全部自理,给申诉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要求被申诉补偿申诉人在生育期间所支付的检查费和医疗费XXXX元(以医院收费单据为准)由于被申诉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在生育期间劳动法赋予申诉人的各项权利,给申诉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诉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诉人的请求!此致XX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人(签名):劳动仲裁申请书【第五篇】申诉人:(姓名)xxx性别:x民族:x出生:19xx年x月x日原籍:xx现住址:xxx(写现在你居住的地址)联系电话:13xxxxxx委托代理人:(姓名)xxx性别:x民族:x出生:19xx年x月x日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