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上诉状常用的经典样例导语:先要申请二审,首先要提交上诉状,那么上诉状的标准范文应该怎么样写呢。今天网友为大家准备了上诉状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参考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三一刀客!经典常用上诉状范文1:上诉人:,男,199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号,身份证号码:。被上诉人:,女,194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号,身份证号码:。上诉人因所谓遗赠扶养协议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201X)商睢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XX人民法院(201X)XX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2.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3.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及理由:一、一审法院对本案的定性错误。一审法院把本案定性为“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是错误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国继承法》及其本法司法解释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相关规定,遗赠抚养协议是指遗赠人(即被抚养人)与抚养人签订的,由抚养人担负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享有按照协议接受遗赠的权利的协议。而根据与本案相关的《赠与协议书》的第三条、四条和七条之约定不难看出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后受赠人即取得了赠予物的相关权利,显然该协议不是遗赠(遗赠是指受赠人在赠予人死亡后,继承开始后才可取得赠予物)扶养协议,本案定性为“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是错误的。二、一审判决部分事实认定错误和部分事实认定不清,并且遗漏案件主要事实。一审法院认定的“20XX年X月X日原告因摔伤被其两个女儿送至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治疗„„。原告在其两个女儿家居住至今。”的事实中存在犯错误之处。事实上被答辩人摔伤距20XX年X月X日已一月有余,并且在摔伤后被答辩人的老伴代西玲已及时把被答辩人送到商丘第X人民医院检查治疗,回家后也一直是由答辩人及答辩人的妻子照顾被答辩人的生活。被答辩人在20XX年X月X日是被二女儿一个人接她家去的,说接她家住几天就让母亲再回来,当时被答辩人的伤已基本痊愈,早以可以自己走路,自己也已能够洗衣做饭了。可被答辩人的两个女儿却被答辩人的伤没完全痊愈之时,到第一人民医院以给被答辩人做检查,并在医院外取了不知是治疗什么的药。被答辩人得知此事后,便在20XX年X月X日和妻子、弟弟XX三人一同到被答辩人二女儿家要求接被答辩人回家疗养。可被答辩人二女儿却采取种种手段阻止被答辩人回家,后来又把被答辩人转移到答辩人一家都找不到的被答辩人的大女儿代文丽家。此后被答辩人及其家人也多次要求被答辩人回,可被答辩人的两个女儿却一直不让被答辩人一家见被答辩人的面,就被答辩人的老伴也不让见面。并且以种种借口开始了不只一次的以被答辩人的名义起诉答辩人的父亲和答辩人提出索要财产的无理要求。另一个重要事实是,答辩人和被答辩人(二人系祖孙关系)一家三代(直到现在答辩人和被答辩人夫妻一直在一起生活,用的还是一个户口本)20多年来直到被答辩人被其小女儿接走不让回来,一直共同生活,在一个锅里吃饭,一个院里居住,而且在一起生活的很和睦。三、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一审法院对本案定性为“遗赠扶养协议纠纷”,而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本案作出判决,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1条及本法其他条款和本法相关司法对“遗赠扶养协议”作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那么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适用原则,一审法院在对本案定性为“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后,判决时就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本法司法解释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相关规定作出,而一审法院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本案作出了判决,违背了“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适用原则,显然是错误的。四、一审法院判决存在部分错误。一审法院依据种种错误作出了让答辩人支付被答辩人所谓相关费用及承担一审受理费的判决是错误的。根据本案事实,被答辩人的两个女儿为了达到分割父母财产的目的,采取种手段阻止答辩人履行《赠与协议书》约定的对被答辩人扶养的义务,而由自己赡养母亲,后却又以被答辩人的名义起诉答辩人违约要求答辩人承担相关费用的要求,显然是不应得到法律支持的。被答辩人的二个女儿,均已成年且早已成家,成年子女为了父母生活治病花费主动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也是人之常情,没有理由再以父母的名义再要求受赠人偿还,阻止受赠人履行义务后又要求偿还也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鉴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及我国相关法律之规定,特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此致X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XXX20XX年X月X日经典常用上诉状范文2:上诉人(原审被告):赵______,女,____岁,汉族,______省______市,系______纺织厂工人,住本市______路______号。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吕______,男,____岁,汉族,______市人,系______机械厂工人,住本市______路______号。为不服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法民字(____)____第___号判决,依法提起上诉。上诉的请求:撤销原判,改判不准离婚。上诉的理由:原判决认为:双方婚姻由父母包办,并无感情基础,婚后不久,双方因家庭琐事,不断争吵。近年来女方毫无根据地怀疑男方别有所恋,经常到男方单位吵闹,影响工作,双方感情日益破裂。男方迁居单位宿舍,夫妻分居已两年。现男方提出离婚,调解无效。经调查,证实双方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无法和好,因此判决离婚。上诉人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是不正确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我与被上诉人的婚姻,虽由双方父母做主,但订婚后,双方不时约见,彼此相处和谐。结婚时,被上诉人欢天喜地,绝无异议。以上事实为亲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可证。而且我们结婚已有十二年,生有两个孩子,多年来家庭和睦,这也为邻里所共睹。根据这些事实,怎能认定感情无基础呢?况且,认定父母做主,必然无感情,这是形而上学的观点,不能成立。近几年来,只是由于被上诉人在经济上和生活上对上诉人和子女照顾不够,始有争吵。但就争吵的内容来说,毕竟是家庭琐事,原审判决也是如此认定的。因琐事争吵而判决离婚,于法无据。至于去对方单位反映情况,确有其事,方式上或欠妥当,但目的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了家庭和好。原审缺乏全面调查分析,仅凭一面之词据以此为判决离婚理由,未免武断。至于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别有所恋,也不是如原判所说“毫无根据”。早在三年前,上诉人已发觉被上诉人与陆_______关系暧昧,后经多方了解,并由周围同志及邻居证实,他们的关系确已越出正常的范围;特别是被上诉人由此对我的态度日趋恶劣,其用心显而易见。上诉人去其工作单位反映情况,既是为了家庭,也是为了使被上诉人不致越陷越深,铸成大错。原审以此认定上诉人到男方工作单位吵闹,与情理不合,是错误的。综上所述,只要被上诉人改弦易辙,抱有诚意,改善夫妻关系,我们完全可以恢复和好,破镜重圆。上诉人也有缺点,愿今后改正。为了我们家庭和子女的幸福,请求撤销原判,改判不准离婚。此致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转送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__________(签字)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