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换届选举工作要成为常态化、日常化工作,做到到期一个换届一个,基层党组织要主动进行、不等不靠。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内容,欢迎参考借鉴与借鉴。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xx省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工委自xx年底换届以来,除部分新成立的党组织外,多数基层党组织已任期届满。现结合工委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本次换届选举,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紧紧围绕“三基”建设要求,优化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结构。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提高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四个意识”、“四个自信”,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2、总体要求换届选举工作要成为常态化、日常化工作,做到到期一个换届一个,基层党组织要主动进行、不等不靠。(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换届选举工作要紧密结合“三基建设”,切实加强对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真正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上来,使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2)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在工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党组织换届选举的重要事项,经单位党组同意后报工委审批。基层党组织根据工委的总体安排,具体组织实施。(3)坚持优化结构,建强党务工作者队伍。按照从严管理干部和德才兼备原则,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领、作风上过得硬、群众真正拥护的党员同志选进党(总)支部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党组织书记由行政负责人担任”、“党员人数较多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党的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和“专职副书记应由党性较强、作风正,善于做思想工作,具有较强协调能力并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一般应由部门中层正职级别干部担任”的要求。科级单位班子成员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要通过换届选举进入支委班子。通过换届要完善和理顺党组织内部设置,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党建工作办公室,确定党务工作者。(4)坚持严格任期规定。严格落实机关党总支和党支部任期为3年的规定。xx年换届以来,新成立的党组织未满三年的,原则上不换届。换届时如单位党组织认为换届条件不具备,确需延期换届的,要以书面文件形式说明延期换届的理由和拟延期换届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经部门党组同意后,报县直工委批准后适当延期换届。行政班子配备不全的,委员职数按规定职数范围内较少职数要求换届。基层党组织可以申请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特殊情况有:1、党组织班子软弱涣散,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2、党组织存在严重问题需要进行整顿;3、遇到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需要党组织全力已付去处理的;4、需要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紧迫任务的;5、如任期届满,暂无合适书记人选的,可以适当推迟选举时间。(5)党组织委员职数要求。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最多不超过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最多不超过11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从现在起至年底,基层党组织不再进行党(总)支部委员的调整补充工作。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基本方法1、基层党组织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2、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在全体党员大会上采用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3、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经单位党组同意,报工委审批后,在支部会议上采用等额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经单位党组同意,报工委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采用等额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三、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审批程序1、提出请示报告基层党组织要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向工委和总支提交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请示报告,请示报告内容包括: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议程、候选人提名和选举方式等。选举请示报告有关事项需征得部门党组同意。2、召开会议进行选举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在本届党组织委员会主持下,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不设委员会的,由本届支部书记主持进行。3、报批选举结果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结果按照有关规定经单位党组同意报工委审批后生效。选举结果的报批,基层党组织要形成选举综合情况报告(写明选举会议时间、地点、应到和实到有选举权党员人数和选举结果等),并附《选举结果报告单》、《换届选举审批表》、《新一届委员花名表》、《县直工委基层党组织信息卡》(一式二份,上报工委)。四、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时间安排本次换届选举工作要在xx年11月底结束。各总支、支部的候选人(科级干部需在附件1备注栏中注明“科级”)务于10月20日前经由总支、单位党组审核同意后报工委审核(总支下属支部报总支审核后,由总支统一报工委)。工委将于10月底前统一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各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在11月15日前结束。工委于11月2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审核,11月底批复换届结果。五、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1、领导机构工委成立换届工作领导组。卫党红同志任组长,成员由xx组成,具体工作由组织科负责。各基层党组织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党委、总支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要负责指导下属支部换届选举,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负责做好本级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2、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讲究工作方法,注意做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对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要做认真负责的解释,做好候选人的情况介绍等工作。同时还要做好在换届过程中退下来的老同志的思想工作,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教育他们正确对待“退位”问题和广大党员的选择,自觉听从组织安排。要尽力帮助落选干部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能心情舒畅地继续发挥作用,确保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3、严格换届选举纪律对通过不正当行为和非组织活动影响正常选举的,要旗帜鲜明地进行批评教育;对破坏选举、造成恶劣影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