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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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发动党员群众,充分认识“一肩挑”的重大意义,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内容,欢迎参考借鉴与借鉴。为认真做好新一届村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及自治区《关于做好xx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内党发〔xx〕19号)、xx市《关于做好全市xx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包党发〔xx〕18号)、《xx区xx村党组织和第十一届xx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xx街道xx村党组织和第十一届xx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结合我支部、村委会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xx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眼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选出好班子、换出好状态、形成好风气、健全好机制,进一步严密党的组织体系,筑牢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组织基础、群众基础,不断提高联系服务人民群众能力水平,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掌握党对换届工作主导权,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始终确保换届工作正确方向,实现党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相统一。——坚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拓宽选人视野,强化源头把关,切实选优配强基层组织成员特别是带头人,实现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提升。——坚持充分发扬基层民主。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尊重党员和群众主体地位,保障民主权利,落实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调动和激发党员、群众参加换届选举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依法依规操作。严格落实换届各项政策法规和程序要求,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律不变通,确保换届程序合法、过程公开、结果有效。——坚持保障乡村振兴。紧紧围绕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谋划推进换届工作,强堡垒选先锋,重品德、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把熟悉热爱农村牧区工作、能力突出,愿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选进“两委”班子。——坚持统筹协调推进。按照“整乡统筹、接续推进,先易后难、集中攻坚”的原则,基础条件好的村先行换届选举,矛盾问题集中的村,要先整顿再换届。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妇联、共青团、民兵连以及村民代表等推选工作,在村党组织领导下错时推选、同步完成。二、目标任务(一)全力推行“一肩挑”。广泛动员发动党员群众,充分认识“一肩挑”的重大意义,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二)科学设定“两委”班子职数。坚持精干高效、有利于工作原则,合理设置村“两委”班子职数。我村户籍人口在1000人以下,村“两委”班子由5人组成,村党组织设纪检委员。(三)优化“两委”班子结构。优化年龄结构,新选任的村党组织书记应在55周岁以下,连选连任的村党组织书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个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xx年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或近2年年度考核连续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可适当放宽,一般不超过65周岁。委员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除外。原则上“两委”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努力形成以45周岁左右为主体,老中青梯次配备的班子结构。优化性别结构,坚持“专职专选”,保证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要有1名妇女成员。优化知识结构,新选任的村党组织书记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连选连任的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两委”班子成员大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要高于上届。确保通过换届,整体实现班子年龄、学历、性别结构进一步优化,功能进一步增强,能力素质大幅提升。村党组织书记应具有1年以上党龄。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高于50%。(四)扩大“两委”选人范围。要着眼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提升城乡治理水平需要,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要积极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注重从现任优秀村干部、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大学生志愿者中选拔,也可从优秀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乡贤能人、民营企业家等优秀人才中选拔,还可从本村在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物色。动员社会优秀人才回村任职、干事创业。(五)严把候选人审查关。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村党支部要认真分析研判,做好人事安排,深入细致考察,把好人选政治关、能力关、廉洁关、品行关,注重在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推行国家统编教材等重大任务落实中考察识别干部、发现优秀人才。严格落实人选资格联审机制,坚决杜绝政治上的两面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利用民族问题、宗派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进入村“两委”班子。严格执行村“两委”成员、监督委员会成员、选举委员会成员及配套组织成员近亲属、近姻亲任职回避和工作回避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基层班子“亲属化”“家族化”“宗族化”和选举过程中违反组织原则的行为发生。(六)严格候选人资格条件。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道德品行好。为人正派,品行端正,作风民主,办事公道,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够全身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3)带富能力强。视野开阔,敢闯敢拼,具备带领群众发展产业脱贫致富和壮大集体经济的能力,在推动全面脱贫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中能够发挥引领作用。(4)协调能力强。适应乡村振兴、城乡治理和民族工作需要,善于解决突出矛盾、处理复杂问题,能够协调辖区内各类组织开展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确定为候选人,通过另选他人当选的当选无效。(1)受过刑事处罚,或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罚的;(2)因吸毒、卖淫、嫖娼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因赌博受过行政拘留的;(3)涉及黑恶势力或被认定为“村霸”的;(4)因恶意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理未满3年的;(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7)在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工作中,因不担当、不作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的,或利用民族问题蛊惑、煽动他人消极抵制造成不良影响的;(8)在担任村“两委”干部期间,因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涉农涉牧资金、帮扶资金、社会救助资金被有关部门查处的;(9)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其他专项审计中存在问题线索尚未查清的;(10)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11)原村“两委”成员近2年内被责令辞职或罢免,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或者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12)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13)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14)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或者以造谣、诬告、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的;(15)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4类违规违纪问题,且经分析认定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不予承认党员身份的;(16)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能积极履行职责和落实防控措施,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17)“两委”班子和配套组织成员、村民代表等在上届任期内消极怠工、慵懒无为的;(18)丧失行为能力等其他不宜确定为候选人的情形。三、工作步骤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xx年12月初启动,党组织换届选举1月10日前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xx年2月10日前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等配套组织推选工作3月底前完成。(一)村党组织换届选举(xx年1月10日前)1.抓好党员摸底动员工作。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党组织负责对村党员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掌握党员参加选举等情况,并通过一定形式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示。村党组织选举以党员组织关系隶属进行动员。对组织关系在本村的党员,要通过上门入户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对组织关系在本村的外出党员,要通过公告、电话和信函等方式通知到本人,动员他们返乡投票。2.党员和群众推荐。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采取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街道党工委推荐、党员大会选举“两推一选”办法产生。在街道党工委的直接领导下,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根据职数等额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报街道党工委。党员因“五类”情况(①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不能参加选举的,报街道党工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3.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预备人选考察对象。街道党工委召开党工委会,根据推荐情况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并书面反馈村党组织。村党组织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报街道党工委。4.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街道党工委对人选进行初步审核把关,对审核合格的,上报区委组织部,并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纪检监察、统战、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综治、信访、农牧、环保、水务、自然资源、住建交通、税务、市场监管、审计、人民银行、城管等部门开展资格联审,形成书面联审意见,经综合研判后,将结果反馈村党支部,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村“两委”班子。5.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在街道和区级对预备人选资格进行两级联审的基础上,由街道党工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意见,反馈村党组织。6.分析研判确定正式候选人。村党组织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村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将预备人选名单报街道党工委。街道召开党工委会对预备人选名单进行研究后,批复村党组织。村党组织书记人选报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审议并提请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后,由街道党工委批复村党组织。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对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讨论,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确定正式候选人,报街道党工委批复后组织实施。7.对正式候选人进行选前谈话。街道党工委负责人要与村党组织书记正式候选人进行选前谈话。村党组织要做好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劝其退出竞选。8.组织大会选举。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要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由上届村党组织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正式选举前,要由全体党员讨论通过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监票人。正式投票选举时要切实维护选举大会的现场秩序,为党员提供单独、规范的划票处,禁止任何扰乱选举秩序、影响党员投票意向的行为。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投票结束后,要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审批。村党组织委员选举出现缺额的,是否再次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由街道党工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9.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换届选举大会结束后,要随即召开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会议由上届委员会指定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选举结果要向街道党工委履行审批程序,当选的村党组织书记要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月10日前)1.组建村民选举工作机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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