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清算审计报告一、公司概况(一)简要介绍公司的法定中英文名称,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总裁,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办公地址、电话及邮政编码。(二)简要介绍公司的历史演变情况、主要职能部门,以及职员人数和年龄、学历、职称结构。(三)简要介绍公司营业部情况,包括各营业部名称、地址、负责人、职工人数、设立时间、营运资金及联系电话等。若年度内增加或减少营业部,简述其新设或撤销的原因。(四)公司年报负责人及联系人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二、经营情况(一)经纪业务情况(二)主要财务指标1.财务状况指标注:①资产负债率②流动比率③=净资产/注册资本④=经调整的净资产/客户保证金⑤=流动资产(剔除期货资产)-流动负债(剔除期货负债)期货资产包括保证金存款、应收保证金、客户质押、应收交割款、风险准备资产、结算差异等;期货负债包括应付保证金、应付交割款、风险准备金等。⑥=长期投资/期初或期末净资产⑦=(固定资产净值+在建工程)/期初或期末实收资本⑧=净资产+风险准备金-一年以上帐龄的应收款项-待摊费用-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开办费及长期待摊费用2.经营成果指标注:①=2×净利润/(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②=2×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③=经营费用/营业收入三、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必须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两名以上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盖章、签名(应提交审计意见原件,不得复印)。公司有责任将正式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年度报告材料送存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责任复核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包括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是否与注册会计师已签发审计意见的财务会计资料一致。若执行审计的会计师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有解释性说明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应对相关事项作出详细说明。四、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的编制应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报表包括公司报告年度末及其前一个年度末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该两年度的比较式利润表,比较式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五、会计报表附注会计报表附注是财务报告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它包括所有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有助于报表使用者更好地了解会计报表的重要信息。公司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会计制度。2.会计年度。3.记帐本位币。4.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5.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6.营业部的资金管理、交易清算原则。7.外币业务核算方法。说明发生外币业务时采用的折算汇率、期末对外币帐户的外币余额进行折算所采用的汇率,以及汇兑差额的处理方法。8.坏帐核算方法。说明坏帐的'确认标准、坏帐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以及坏帐损失的会计核算方法。9.客户保证金的管理与核算方法。10.质押品的管理与核算方法。11.实物交割的核算方法。12.风险准备资产的管理与核算方法。13.结算差异核算办法。分别按平仓盈亏与持仓盈亏说明结算差异的确认与核算方法。14.长期投资核算方法。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应说明其计价、收(权)益确认方法和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方法;对于长期债权投资,应说明其计价、收益确认方法以及债券投资溢价和折价的摊销方法。15.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说明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经济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和折旧率。16.在建工程核算方法,包括利息资本化的核算方法和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17.无形资产、开办费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18.风险准备金核算方法。说明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风险损失的确认标准及核算方法。19.收入确认原则。分别说明公司手续费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确认方法。20.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说明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确定现金等价物的标准。21.如果本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发生变更,应当披露变更的内容、理由和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注册会计师应对公司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的理由予以适当关注。如果变更理由不合理或不充分,注册会计师不应当发表公司财务报告满足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要求的审计意见。(二)税项应披露主要税种和税率,如营业税、所得税等。若有税负减免的,应说明批准机关、文号、减免幅度及有效期限。(三)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公司至少应披露会计报表(汇总营业部以后的会计报表)的如下项目注释(如两个期间的数据变动幅度达50%以上,还应在该项目下明确说明增减变动的原因)。(四)或有事项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或有事项(如涉及诉讼、仲裁等),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项目的性质、金额及对报告期及报告期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五)承诺事项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大承诺事项(如对外担保金额等),应说明其存在情况、金额及影响。(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凡涉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如巨额亏损、停业整顿、严重违规等),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要求予以披露。六、其他重要事项1.报告期内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情况简介。2.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简介。3.本年度被处罚情况。分别披露公司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接受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检查并被处罚的记录。4.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若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应说明更换理由和依据,并披露本年度审计收费(注明是否含差旅费等)情况。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资(含各种津贴、补贴等)、奖金分配情况,以及公司职员平均工资水平。6.其它重大事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