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答辩状范例下面网友为大家推荐,希望可以帮助大家!答辩人:姓名___,性别_____,年龄___,民族___,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___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一、答辩人不欠被答辩人借款本金90000元及利息,法院应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答辩人借被答辩人款项属实,但不是借了100000元,而是只借了10000元,且已全部归还。______年___月___日,答辩人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向被答辩人借款10000元,约定月息三分,借期一个月,并向其出具借据一份。由于答辩人当时着急,双方又是朋友关系,故答辩人只在借条上写了小写的“10000元”而未写大写“壹万元”。借款到期后,答辩人已经如期将借款本金及利息归还给被答辩人,答辩人索要借条时,被答辩人推脱借条找不到,说给答辩人出具一份收据即可,于是,被答辩人向答辩人出具了一份“今收到______归还借款本金壹万元及利息叁百元”。并向答辩人出具收据一份。故答辩人已经将欠被答辩人的款项全部归还,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二、被答辩人所持的“100000元”借据系其涂改的,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答辩人只向被答辩人借款10000元,而且出具的也是“10000元”的借条,被答辩人所持的“100000元“借条系其涂改后形成的,后面的“0”是被答辩人后加上的,不是答辩人的笔迹。根据法律规定,涂改后的证据不具备证据“真实性”的特性,故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综上,请求法院查明事实,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此致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答辩人: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____年___月___日附:本答辩状副本_______份;证明材料___________份。答辩人:_____运输队住所: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B先生,被上诉人_____先生、_____公司_____中心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一、一审法院审理超出原告诉讼请求,违法判决,违背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由处分原则和不告不理原则。1、一审法院关于医疗费用数额的审理已经超出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原告诉讼请求只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5万元,并没有提到要求赔偿后续治疗费用,被上诉人C先生和答辩人_____运输队已经为原告垫付了医疗费55000元,而一审法院却要求被告赔偿包括后续治疗费12000元在内的医疗费损失共计53115.44元+12000元=65115.44元,已经超出了超出了一审原告的诉讼请求范围50000元。2、一审法院对后续治疗费的审理已经超出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也就是说医疗费只是实际发生的数额,并不包括后续治疗费用,要求后续治疗费的,应该等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一审法院酌定认为后续治疗费用12000元,要求被告赔偿后续治疗费12000元,而一审原告根本就没有提出后续治疗费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对后续治疗费的审理已经超出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二、一审法院酌定认为后续治疗费用不合理,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后续治疗费用的情况下,酌定认为后续治疗费用,是不合理的。根据2004年5月1日开始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因此,此条规定了医疗费的认定依据及后续治疗费的赔偿规则,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的赔偿均以实际发生的数额为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后续治疗费用,才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本案中医院的疫病诊断证明书中关于后续治疗费用的,只是“估计”后续治疗费用,不仅没有实际发生,而且也不确定必然会产生,因此后续治疗费用是不确定的,一审法院不应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此致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答辩人: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____年___月___日尊敬的法庭:面对原告起诉与我离婚,面对我与原告之所以今天走上法庭的地步有其不能忽视的原因,以及我不能不面对现实而表明我的观点和态度。第一、我从没有思考我会主动走这一步,也不会走这一步。因为我不愿意为此而干扰我从事我所追求的事业。第二、我与原告不属于感情破裂范畴而是属于双方对待家庭如何健康发展的思维方式不同而产生的分歧。从长期的相处中双方都承认在近30年的婚姻生活中不管出现怎样的情况双方都在为这个家庭而努力营造,从白手起家走到今天的基本小康双方都付出了极大的代价这也是我们的孩子都反复的与我们双方所表达的心声。而我也绝不会改变这个正确的信念。这也是婚姻关系得以能长期保持的根本原因。再加之双方均无不良嗜好和行为如:赌博、酗酒、三者插足以及性生活的不和谐第三、原告为什麽会起诉:1、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由于双方脾气性格差异较大原告文化素养思维素质和处理能力与我有很大的差距且总是处于劣势地位,再加之生活的琐事矛盾的激化过程中双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造成“两口子打架”的局面而原告再一次处于劣势而产生对我的积重难返的怨恨所为。为此我完全能够理解原告想急于解脱的的心情。2、我所坚持的原则是:我的收入近两千元用于家庭的重大开支和再“创业”积累如:为孩子购置房产等,而原告的收入近1千元用于家庭生活的开支,为此原告执意不同意双方又互不让步而造成。第四、双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告方:1、勤俭持家的过分表现限制了我生活的某些自由而近似于“苛刻”使我不能接受;2、对娘家的过分依赖不考虑我的感受;3、在明知矛盾已开始激化并不分场合的“那壶不开提哪壶”“不给面子”还用挑衅性的语言而激怒了被告至使其矛盾升级;4、不从长远观点看待家庭的发展而只顾眼前利益甚至“存私房钱”;5、娘家的某些人的极不理智的干预和渗透是造成矛盾升级而不可忽视的外部原因而原告不能正确认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6、对待孩子的某些重大问题上屡次背着我造成极大的被动而执迷不悟;7、不能正确认识应尽义务而以“优点”自居也伤害了被告的感情。被告方:1、以“义务”的过分强调而忽视了自己事业的成功而原告为此所付出的代价;2、以过分的原则强调忽视了原告的接受能力;3、自己应承担矛盾激化的主要责任,因此而造成对原告身心的极大伤害为此向原告表示歉意;4、不拘小节的生活方式和处理方法忽视了原告的感受伤害了原告的感情;5、没有正确地处理好事业与家庭的关系,这是造成矛盾的重要原因;6、很少与原告沟通意见使其双方矛盾积压;7、大男子主义忽视了原告人格和自尊极大伤害了原告的感情。综上分析可见,双方都应吸取教训以沟通为上和为贵才是明智的选择。第五、我的最后表态:1、离婚条件并不成熟;2、原告所指控的所谓“家庭暴力”不具法定意义,因此被告不同意离婚;3、我在尊重原告选择的同时更尊重法庭的调解和判决。最后补充:本人想听一听孩子的意见。谢谢法庭!答辩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