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件)项目名称:夹江县县城自来水取水口迁建工程建设单位:夹江县鑫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7年5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印夹江县县城自来水取水口迁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函审意见修改索引序号修改意见意见采纳及修改索引1细化项目由来,细化项目现有取水、供水情况介绍,原有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完善取水口搬迁的必要性分析,介绍原有取水口和新取水口之间的关系,明确项目建成后现有供水设施及水源地的变化情况;明确取水口坐标及保护区范围,介绍取水口搬迁、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等前期开展工作的情况;结合饮用水源地各级保护区管理要求强化取水口周边环境现状、特点以及工业、农业和其他污染源情况、乡镇集中饮用水源设置情况调查,核实取水泵房外环境关系。已细化项目由来,细化项目现有取水、供水情况介绍,原有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完善取水口搬迁的必要性分析,介绍原有取水口和新取水口之间的关系,明确项目建成后现有供水设施及水源地的变化情况,详见P1评价任务由来;取水口坐标(东经103.49°,北纬29.81°);目前项目取水口搬迁工作正在进行中;拟建取水口水源地尚未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与当地水务局及政府沟通协调尽快完成饮用水源划分工作,对水源地进行保护,制定各项水源保护措施。根据《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饮用水源区划分技术规范》,本次评价报告初步提出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详见P39-40;已强化取水口周边环境现状、特点以及工业、农业和其他污染源情况、乡镇集中饮用水源设置情况调查,见P40-41;项目取水泵房外西北侧72m分布为郑村村村民,影响人数约为200人,南侧60m分布为五里村村民,影响人数约为300人,见P28表3-6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2充实工程分析,明确取水设施建设方案,细化管线建设方案,细化输水管道的工程分析,明确管线的起点、终点和重要节点,据此完善项目组成表;介绍输水管线穿越、跨越情况,细化穿越、跨越施工方式介绍;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要求。本项目工程营运期主要为新建一座5.0万m3/d的浮坞取水泵房一座,从水源地取水以及将原水运输至现状取水泵站;再通过重力运输方式将原水输送至夹江县青衣水厂,见P34;项目输水管线起点:K0+075起于夹江县木城镇郑村村浮船取水泵站;桩号K0+370~K0+890过河段一,穿越千佛电站大坝,管道沿坝顶左岸布置;桩号K5+311~K5+336过河段二,跨千佛岩尾水渠与东风堰灌溉渠连接河道,布置于河底双管敷设;终点:K7+600接入青衣水厂;已完善项目组成表,见P9;输水管线穿越、跨越情况详见P7,已细化穿越、跨越施工方式介绍,见P33;项目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要求,见P35-38。3细化施工方式、施工计划介绍;核实项目土石方量,优化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强化施工弃土处置,项目部分原水输水管道施工在现有已细化施工方式、施工计划介绍,见P31-33;本项目挖方量约为4600m2与填方量相当,无弃土外运,施工期设置3个弃土临时堆场,弃土及时回填。见P37;项目部分原水输水管道施工在现有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加3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应提出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施工管理要求,任何施工废弃物不得下河,确保施工不影响现有取水水质;核实营运期污水处理及排水方案,优化生活污水农肥消纳区域,强化化学品仓库地面防渗,按规范完善泄漏截流、收集设施。强教育,严禁乱撒乱抛废弃物,建筑垃圾要集中堆放及时运往夹江县指定建渣场处理,任何施工废弃物不得下河,确保施工不影响现有取水水质。见P36-37;营运期取水泵站设置2人值班,生活污水进入污水预处理池处置,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至保护区外施肥,环评要求生活污水农肥消纳区域应在项目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之外,避免污水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见P39。项目仅建设原水取水泵站及原水输水管道,不设置原水净化设施,无化学品仓库。4强化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强化运营期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根据四川省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分析饮用水源地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已强化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见P51-52。本项目水源地尚未进行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尽快与当地水务局及人民政府沟通协调,编制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饮用水源区划分技术规范》相关规定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管理。保护要求见P53,通过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外环境对项目取水水源水质的影响较小,方法可行。5项目应尽快取得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成果,按水源地保护区提出相应的环境整治要求;加强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对取水口周边提出限制发展的要求;本项目不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环评要求项目应尽快取得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成果,按水源地保护区提出相应的环境整治要求,加强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对取水口周边提出限制发展的要求见P53;本项目不设置卫生防护距离。6强化环境风险分析,完善水源地污染的应急措施及标识标牌。已强化环境风险分析,完善水源地污染的应急措施及标识标牌,见P53-58。7校核环保投资,校核文本,规范图件(管线图),完善相关附件(补充水资源论证报告、水保方案)。本建设项目环保投资金额为131万元,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2.96%,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见P58-59。已校核文本,规范图件(管线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正在办理中,应尽快取得批复,项目未办理水保方案,详见情况说明。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夹江县县城自来水取水口迁建工程建设单位夹江县鑫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许杰联系人蒲彦斌通讯地址夹江县新华路105号联系电话15884355586传真-邮政编码614100建设地点夹江县郑村村、群星村、双鱼村、千佛村(起点:东经103.49°,北纬29.81°终点:东经103.53°,北纬29.76°)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D4610)占地面积(平方米)6062.5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4419.7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31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96%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8年9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评价任务由来夹江县--中国西部瓷都,地处四川西南部,成都1小时经济圈。天府明珠,乐山北大门,西傍峨眉山,南临乐山大佛,北接眉山三苏故里,因此,她与乐山大佛、峨眉山有机地形成了环线旅游的金三角,夹江因此被乐山市委、市政府列为“未来国际旅游大都市”的组团城市。随着城市经济、人口及地域的发展,城市用水量急剧增加,预测到2032年夹江县的城市需水量将达3.0万吨/天,远期2037年城市需水量将达到5.0万吨/天。夹江县现在能够供水的有1座水厂,夹江县自来水厂修建于1995年,2007年乐山市昌源水业有限公司从乐山市润嘉供排水公司处购得该水厂,水厂变为私营企业。县城现有老的自来水厂取水口位于千佛岩景区入口处(沉井取水),净水厂位于取水口下游300米处,净化水通过两根铸铁管输水至滨江广场,由滨江广场配水至各用水户。取水口下游为杨柳村,取水口上游分布有千佛村、双鱼村、郭坪村,并且乐雅高速横跨水源保护区青衣江。现状取水泵站至上2游千佛岩电站青衣江沿线大量的采砂场河道采砂污染水质,以及沿线居民生活污水的大量排入导致现状取水泵站水源水质恶化,水质、水量得不到有效的保证,特别是乐雅高速的实施跨越水源地保护区,对青衣江水源水质存在潜在的污染威胁。为解决夹江县日益突出的供、需水矛盾满足,保证居民的用水需求,同时将彻底解决自来水厂水源水质存在的潜在污染,提高取水、供水安全性,为即将建成的夹江县青衣水厂工程提供水源保障,夹江县鑫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实施“夹江县县城自来水取水口迁建工程”项目,取水口迁至千佛岩电站大坝右岸上游郑村村。夹江县青衣水厂拟建于夹江县焉城镇千佛村4社,拟用地面积约4公顷,主要建设日供水5万吨净水厂1座,拟满足夹江县县城供水需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应对该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夹江县鑫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完成。评价单位受托后,派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说明和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规划选址合理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市政供水工程,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相关规定,本项目属“鼓励类”第二十二条中“9、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且其所用设备和采取的生产工艺均不属于淘汰和限制类之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时,夹江县鑫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夹江县县城自来水取水口迁建工程的情况说明》。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2.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夹江县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夹江县城市总体发展目标为:进一步拉大城镇框架,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着力打造山水生态旅游宜居城镇,提升小康社会水平。按照水资源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而现有供水设施根本不能满足城市经济发展的要求,供水设施建设已成为夹江县城市发展3的制约瓶颈,因此本次工程的实施将为夹江县城市供水系统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而保障夹江县城市总体发展目标的实现。夹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2017年2月9日出具了关于本项目取水泵房选址的初步意见,同意本项目的选址。夹江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了关于本项目的用地预审意见(夹国土资源预[2017]1号),同意本项目用地规划。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夹江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3.选址合理性分析1、水源及取水口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取水口拟迁至青衣江千佛岩电站大坝右岸上游郑村村,位于峨眉山市第三水厂规划取水口(未建)下游约150米处。由于千佛岩电站为河床式电站,这种水电厂的厂房和挡水坝联成一体,厂房也起挡水作用,因修建在河床中,故名河床式,因此本取水工程既有水库取水的特点同时需兼顾河床式取水的特征,项目输水管道敷设将穿越千佛岩电站,管道采用钢管,钢管与塑料管连接均采用法兰连接,管道采用架空方式沿坝顶左侧人行道旁布置,不影响行人通行,过河管道突起部位高点设置排气阀。项目已取得四川夹江千佛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夹江县自来水取水口迁建工程管道铺设的意见》,见附件7。夹江县水务局出了《夹江县水务局关于在千佛岩电站库区取用水的函》(夹水函[2017]5号),并取得了四川夹江千佛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衣水厂取水的复函》(千水电[2017]6号),见附件4、5。(1)取水口选取原则1)河水主流靠近取水岸,或靠取水岸有稳定的主流深槽,即岸边足够的水深,能保证在最低水位时也可安全取水。2)具有稳定的河床和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