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程序文件基础设施及工作环境控制程序文件编号CZH/QEM6.3、6.4、4.4.1-2005版本/修改次B/0页码第1页共13页生效日期2005年6月16日1.0目的通过对所辖区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共用设施、器具及支持性服务设施的管理以及对工作环境的控制,合理地利用设备、器具等各种资源,以满足服务要求。2.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共用设施、器具及支持性服务设施和工作环境的管理。3.0职责3.1基础管理部是管理处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管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管理处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3.2管理处是组织实施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的管理工作。3.3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公司支持性服务设施(办公场所、办公设施设备、车辆等设施)进行管理及管理处支持性服务设施的工作指导和协调。负责公司工作环境的控制以及对管理处办公工作环境的指导和协调。负责组织对设备系统维保分包方(以下简称维保方)的选择、评价、合同及方案等评审,参与公司消防工作的月、季监督检查。3.4财务部、品质管理部、基础管理部及各管理处相关人员参与对维保方的选择、评价、合同及方案评审。3.5管理处相关部门负责跟踪维保方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4.0程序4.1基础设施识别4.1.1共用部位:是指辖区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屋面、主体大厦、住宅内部由整幢房屋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卫生间、水泵房、电梯间、电梯机房、走廊通成都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程序文件基础设施及工作环境控制程序文件编号CZH/QEM6.3、6.4、4.4.1-2005版本/修改次B/0页码第2页共13页生效日期2005年6月16日道、监控室、地下室。4.1.2共用设备:是指辖区内部由整幢住宅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给排水设备、供配电设备、中央空调系统、监控系统、对讲报警系统、消防系统、电话、有线电视、网络、电梯、避雷装置等。4.1.3共用配套设施:是指辖区内部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井、池、沟渠、水箱、加压水泵、暖气线路、燃气线路、垃圾房、信报箱、道路、照明、路灯、绿地、非经营性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备设施使用的房屋等。4.1.4机具:是指日常物业管理服务使用的机具、器具、工具和设备。如:清洁、绿化用的机具、各种测量用的计量器具。4.1.5支持性服务设施:包括办公场所、办公设施设备、车辆等。4.2对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管理的维修(运行)人员的要求4.2.1维修(运行)人员基本要求4.2.1.1必须了解各自的岗位职责,必须符合《工程维护部职责、权限》的要求。4.2.1.2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具有相应的资格,特殊工种(高压配电工、电工、电梯工等)必须持证上岗。4.3共用部位、配套设施管理4.3.1对接管的土建、配套系统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4.3.1.1管理处工程维护部(组)对接管验收的房屋本体、工程技术资料、图纸资料、共用配套设施资料等资料整理、编号、归档;4.3.1.2并应及时建立相应的《综合竣工土建工程图纸资料清单》、《综合竣工土建工程技术资料清单》、《房屋或其它建筑物本体一览表(含权属)》、《配套设施一览表(含权属)》、《车位一览表(含权属)》;4.3.1.3对配套设施还应建立《设备、设施/机具台账》;4.3.1.4按《设备、设施/机具编号规定》,对每种设施进行相应的编号;4.3.1.5对共用部位、配套设施进行相应的标识:成都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程序文件基础设施及工作环境控制程序文件编号CZH/QEM6.3、6.4、4.4.1-2005版本/修改次B/0页码第3页共13页生效日期2005年6月16日a.对路灯、污水井、雨水井、电力井、消防井、喷水池、共用椅子、消火栓、灭火器等配套设施按进行编号,并直接将编号标识在设施外表面上;b.在潜水泵、配电箱外表面采用《设备、设施/机具标识卡》形式,注明名称、规格/型号、设备编号、维护保养人等;c.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共用部位、配套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识。4.3.1.6管理处工程维护部(组)对整理好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按《记录控制程序》中4.9、4.10进行装订入盒,统一进行管理。4.3.2对共用部位、配套设施日常管理具体由各管理处工程维护部(组)归口管理,护卫队协助巡视。工程维护部(组)领班以上的管理人员、管理处、基础管理部、品质管理部分级检查、监督。4.3.2.1护卫人员巡逻检查a.护卫巡逻岗在日常安全、消防巡逻的同时应检查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是否完好无损,发现问题或异常应及时记录并在《护卫队巡逻记录》中。同时将发现的问题填写在《工作联系单》中,交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由客户服务中心开具《服务单》交工程维护部维修领班安排相关维修人员人处理,并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具体操作见《维修管理制度》。b.对消火栓、灭火器按规定的比例、周期进行巡检,并做好《消火栓检查记录》、《灭火器检查记录》,具体执行《消防器材管理规定》。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将问题记录在《工作联系单》中,交消防维保分包方进行处理。4.3.2.2维护人员巡视检查a.工程维护部(组)维护人员应按各自职责和规定的频次、周期对共用部位、配套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填写《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巡检记录》中,发现问题记录应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及时向领班汇报。具体操作见《共用部位、共用配套设施维修保养规定》;b)对供电、电梯、二次供水、机房等机电设备设施和分管部位的巡视检查分别按相关的机电设备设施操作管理规定进行巡检,填写相应的巡检记录;成都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程序文件基础设施及工作环境控制程序文件编号CZH/QEM6.3、6.4、4.4.1-2005版本/修改次B/0页码第4页共13页生效日期2005年6月16日4.3.2.3管理处工程维护部(组)、管理处、基础管理部、品质管理部的分级监督、检查。详见《过程、服务监视、测量控制程序》。4.3.3房屋完好检查4.3.3.1管理处指定相关部门对空置房应按规定的巡检周期进行巡检,并做好相应的《空置房巡检记录》;4.3.3.2各管理处(必要时可请品质管理部参加),每年组织一次对本辖区的房屋完好检查,评定房屋完好程度并记录在《房屋完好评定记录》中。具体操作见《房屋完好评定标准》。4.3.4维修及处理4.3.4.1由于正常老化,自然损坏等原因,需维修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由工程主管组织维修,具体操作见《维修管理制度》和《房屋维修规程》;4.3.4.2在物业保修期内由于设计、使用材料、施工质量等原因引起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损坏,由管理处《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发函至发展商联系保修单位进行处理;特殊情况须由公司出面的或需大修、改造、更新的,在管理处上报公司后由公司与发展商协商解决;4.3.4.3对在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配套设施需进行大修、改造、更新的,应动用维修资金的。由管理处工程维部(组)做出预算,报管理处审核、财务部批准,由管理处发函至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经2/3以上投票权业主同意后,上报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部门备案后,由维修资金专户银行将年度所需资金划转到物业公司。共用部位、配套设施大修、改造、更新的由管理处工程主管组织实施,具体操作见《维修管理制度》和《房屋维修保养规程》。4.4共用设备、机具管理4.4.1对共用设备系统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管理处工程维护部(组)应做到:成都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程序文件基础设施及工作环境控制程序文件编号CZH/QEM6.3、6.4、4.4.1-2005版本/修改次B/0页码第5页共13页生效日期2005年6月16日4.4.1.1对接管验收的设备系统资料整理、编号、归档;4.4.1.2并应及时建立相应的《设备一览表(含权属)》;4.4.1.3对设备、机具还应建立《设备、设施/机具台账》。4.4.1.4对设备、进行相应的标识:a.对主要设备、机具外表面采用《设备、设施/机具标识卡》形式,注明名称、规格/型号、设备编号、维护保养人等;b.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进行安全警示标识。4.4.1.5管理处工程维护部(组)对整理好的设备、机具技术资料按《记录控制程序》中4.9、4.10进行装订入盒,统一进行管理。4.4.2申购、验收管理4.4.2.1需添置或更新的设备、机具由管理处相关部门提出《设备/机具购置申请表》申请,具体操作见《采购管理程序》;4.4.2.2对采购回来的设备、机具,应按《采购控制程序》、《采购物品的验证规程》的要求对所购机具的外包装、是否有合格证,试用等方面进行验证,填写《设备/机具验收单》,合格后方能入库;a.验收合格的设备、机具,由相关购置部门进行编号(具体操作见《设备、设施/机具编号规定》),建立《设备、设施/机具标识卡》、《设备、设施/机具台帐》,《设备/机具一览表(含权属)》;b.属低值易耗的工、卡、量具等由相关人员验证合格后,工程维护部(组)办理领用手续。4.4.2.3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工程维护部(组)负责与供方协商解决,具体可参照《不合格控制程序》4.3.2.1执行。4.4.3标识共用设施、共用设备进行标识及管理。详见《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中5.1.1.5条共用设施、共用设备、共用部位的标识。成都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程序文件基础设施及工作环境控制程序文件编号CZH/QEM6.3、6.4、4.4.1-2005版本/修改次B/0页码第6页共13页生效日期2005年6月16日4.4.4使用与保养4.4.4.1对工程、绿化、清洁机具使用后应填写《设备/机具使用记录》;4.4.4.2各部门根据机具使用情况每年填写一次《设备/机具使用意见表》报人事行政部作为合格供方的评审依据;必要时相关人员参与人事行政部组织的年度合格供方的再次评价。4.4.4.3管理处工程维护部(组)主管应在每年的年底对辖区内的设备系统,如:供水系统、空调系统、弱电系统、变配电系统、电梯系统等制订《设备/设施保养计划表》,报品质管理部审核后实施;4.4.4.4管理处各下属部门应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及使用的机具严格按经批准的共用《设备/机具保养计划》进行维护、保养。填写相应的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对工程、绿化、清洁机具维护保养后应填写《设备/机具维护保养记录》。4.4.5设备的分包4.5.1.1对设备设施需分包进行维护保养的,由人事行政部组织品质管理部、财务部、基础管理部、相应的管理处人员参与对清洁外包方的选择、评价、合同评审;4.5.1.1对分包方的选择、评价、合同评审及服务质量实施监督应按《采购控制程序》及对《分包方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4.4.6巡检4.4.6.1运行人员巡检管理处工程维护部(组)运行人员按相关的机电设备设施操作管理规定对供电、电梯、二次供水等机电设备及机房进行巡视检查,填写相应的巡检记录;4.4.6.2管理处工程维护部(组)、管理处、品质管理部的分级监督、检查。详见《过程、服务监视、测量控制程序》中的相关规定。4.4.7故障、维修4.4.7.1管理处在日常的各级各类检查中发现异常和故障应及时排除和修复并成都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程序文件基础设施及工作环境控制程序文件编号CZH/QEM6.3、6.4、4.4.1-2005版本/修改次B/0页码第7页共13页生效日期2005年6月16日记录;4.4.7.2主要设备在运行中出现重要故障,运行人员应及时维修并记录,填写《设备故障整改记录》。同时报基础管理部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4.4.7.3管理处工程维护部(组)每月底对供电、电梯、二次供水等机电设备进行设备完好率进行统计,填写《设备完好率统计表》。4.4.8封存、报废4.4.8.1封存的设备由管理处保存,在台账上记录并报基础管理部备案;4.4.8.2封存地点要求干燥、干净、安全;4.4.8.3对不能修复或无使用价值的设施,或维修后检定不合格的设备,由各管理处工程维护部(组)填写《设备/机具报废单》按《设备/机具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报废手续,经总经理批准后报废,并在帐、卡上注明及对报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