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我心中小学教育主题班会方案导语: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法在我心中小学教育主题班会方案”,法在我心中主题班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学习下载,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法在我心中主题班会篇1一、活动主题:法制安全在身边二、活动对象:五年级全体学生三、活动时间:2015年12月四、活动目标:1.通过此次主题班会活动,让学生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制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2.通过对安全知识的交流与训练,让学生了解一些基本的安全常识以及自我保护的方法,学会如何在生活中进行自我保护。五、活动形式:案例分析、集体讨论、知识竞答、诗歌朗诵、集体宣誓六、活动过程:(一)、教师导入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同学们,在因特网上键入“校园暴力”这一主题词进行搜索,立即可以获得15800个校园犯罪案件。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45%。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有时只是一念之差,可以说,我们既是“弱势人群”,又容易变为“高危人群”。因此,开展法制教育是很有必要的。我们今天班会的主题就是:“法制安全在身边”(师板书)(二)、学会断案案例1.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晓雪今年15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录像,甚至夜不归宿。叔叔得知此情况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却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答案:违法案例2.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答案:违法(三)、诗歌朗诵师:通过刚才的普法学习,让我们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法,就在我们心中,请欣赏诗歌朗诵《法,在我心中》“法制,伴随着历史在前进,古老的律法,到现在逐渐完善,密切联系人们的生活。生态环境需要你,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你,大西北的开发需要你,祖国的各行各业需要你,我们的青春成长需要你。法制,您犹如艳阳一般,照在高山峡谷,映亮在我们的心里,驱走了眼前的黑暗。您犹如和风一般,吹遍了五湖四海,抛弃了脑海的污垢。您犹如春雨一般,洒落在神州大地,渗入每个人的心灵,滋润心田的良苗。如果我们是嗷嗷待哺的幼儿,您就是尽忠职责的`保姆,哺育着我,让我从襁褓中长大;如果我们是莘莘学子,您就是无私奉献的教师,教我们成长,学会做人的道理。我们可以失去金钱,成为贫穷的人;我们可以失去青春,成为两鬓斑白的老人,但我们就是不可以失去您——法。因为,是您,给我们一个和平的世界;是您,给我们一个安定和兴盛的国家;是您,给我们美好的生活环境;是您,给我们一种平淡而安稳的生活。所有的一切,就因为有了您——法。法,您永远在我们心中!(四)、庄严宣誓师:通过这次活动,我们懂得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性,下面是集体宣誓活动。“与法同行,畅享成长”。全体起立!宣誓!我面对国旗,庄严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崇尚法制,遵纪守法;捍卫正义,维护和平;弘扬社会新风,崇尚科学文明;健康成长,完善人格;团结拼搏,奋发进取;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贡献青春和智慧!(宣誓活动使同学们受到警示,得到启迪,树立自尊、自爱、自律、自警、自醒的精神,为将来登上成功的颠峰打下良好的基石!)(五)小结:师:愿同学们树立法律意识,让法永远与你相随,让幸福快乐永远与你们相伴!(进行“法制安全知识知多少”知识问答)法在我心中主题班会篇2活动目的: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活动方法:案例分析、学生共同参与讨论活动准备:未成年人法律宣传的相关教育视频、本校本班开学以来的相关案例活动流程:一、导入主持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行为。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十分必要。二、一起来分析和讨论(一)你对法律知多少: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中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1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根据话题讨论,内容为: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讨论)(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案例一:小贾是一个农村姑娘,16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40多岁的男青人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父亲一万元礼金。小贾18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贾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贾的父母退还男方一万元礼金,小贾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贾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案例二:小李家住农村,是初二年级一名学生。2010年月12月10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9岁女孩小蔡撞倒在地致伤,蔡家要求李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蔡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李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李带回派出所拘留。李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李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李。小李回家后,2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李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李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四)学会断案案例1.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小利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录像,甚至夜不归宿。叔叔得知此情况后告诉了小利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小利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小利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却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问,小利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例2.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结合我校十一月份发生的安全事故,谈谈你们的看法!并写出一份总结。(五)讨论班级公约(六)班主任小结预防犯罪等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将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