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娄教发[2010]5号娄底市2010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为继续推进我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制度改革,根据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切实规范招生行为的意见》(娄政办函[2009]54号)要求,现就我市2010年中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质量;坚持有利于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构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坚持有利于初中毕业生的合理分流,促进高中阶段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坚持有利于促进我市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着力培养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2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坚持有利于实现“逐步淘汰一批‘微型’学校,积极扶持一批中等学校,切实做大做强一批优质学校”的管理目标;坚持有利于规范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和办学行为,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中教育。二、招生计划1.招生计划编制。市教育局根据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和2009年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与办学水平情况及2010年全市初中预计毕业生人数,按照教育均衡发展和普职分流比1︰1的要求,负责对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统筹管理,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并分解到县(市、区)和市本级。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控制数,具体编制本区域内各招生学校的建议计划。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含体育特长生计划、艺术(含音乐和美术,下同)特长生计划、择校生计划和一般计划,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要编制到各校并限定专业。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和招生学校的建议计划进行审定后,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今年,所有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直接下到各招生学校,为指令性招生计划。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均面向全市招生,由市、县(市、区)中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2.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计划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在本校计划内可以招收一定数量的择校生,按照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择校生不能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30%,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择校生不能超过本校计划的20%的规定,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钱3数、限分数)和“三公开”(公开本校择校生的学生数和招生方案;公开择校生的入围分数线,并按分数高低、志愿录取;公开择校生的收费标准)的政策。2010年各招生学校的择校生计划在全市计划公布时一并公布。3.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普通高中根据学校条件,可以招收少量体育、艺术特长生。特长生的招生计划由普通高中招生学校根据学校条件,在招生计划公布前,逐级向县(市、区)、市中招办提出申请并审批同意后,与全市招生计划一并公布。特长生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该招生学校总计划的15%(特色学校可适当放宽)。特长生必须参加报考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同时,考生必须参加2010年全市统一组织的中考。三、考试报名㈠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凡有正式学籍的初三学生;2.社会青年要求取得同等学历者或要求升入高中学校就读的;3.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二学生报名参加地理、生物两科考试者。㈡所有考生一律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站)报名,社会青年在县(市、区)教育局主管部门或指定的报名站报名。1.初二考生报名时领取《报名登记表》(草表),初三考生报名时领取原来初二报名时的考生号和密码,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考试费。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中考报名。2.考生报名基本信息通过网上(考生的图像信息今年暂使用学籍卡代替)或人工录入的方法采集。43.报名时间和办法由市中招办另行规定。四、考试科目和时间㈠计入总分的学业考试科目。1.今年初中毕业生计入总分的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地理、生物等10个学科。2.初三的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满分均为12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等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地理、生物两科按去年的统考成绩的50%计入总分。3.今年的初二学生必须参加生物、地理两个学科的全市统一学业水平考试,两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按原始分)将计入明年招生录取的中考成绩总分。对因自然灾害、学生患重大疾病或其他流行性疾病等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参加生物、地理考试的,要在当年中考结束后十日内将有关情况由各县市区汇总统一报市中招办备案,并且作为下一年度中招录取的依据。4.所有文化考试科目将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闭卷考试、统一网上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5.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语文、数学、英语为120分钟,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为90分钟。6.英语科考试,统一加试听力,即英语试卷由听力、笔试两部分组成,同堂考试。英语听力考试试题安排在笔试试题的前面,为第Ⅰ大题,分值为20分,采用有线广播系统播音或播放磁带的方式进行。57.考试日期与时间安排如下:年级日期上午下午初三6月18日(星期五)物理:8:00-9:30历史:10:10-11:40语文:14:30-16:306月19日(星期六)政治:8:00-9:30化学:10:10-11:40数学:14:30-16:306月20日(星期日)英语:8:00-10:00初二6月20日(星期日)生物:14:00-15:30地理:16:10-17:408.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并具体组织,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体卫科负责组织。体育考试成绩按总分50分折算计入中考总分,具体办法另行发文。9.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凡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的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工作由县市区负责统筹,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完成后,须将考生专业成绩分别报县(市、区)、市中招办备案。㈡信息技术、实验操作(包括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的考查工作,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五、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由毕业学校(或报名点)负责录入,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包括:⒈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应突出学6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⒉评价等级。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学校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定为“D”时,应极其慎重,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六、考试组织中考考试组织实行县(市、区)负责制,由各县(市、区)按照要求负责制定组考方案,报市中招办备案后由各县(市、区)具体组织实施。1.考区设置:每个县(市、区)为一个考区,市直为一个考区,每个考区下设若干考点。2.考点设置:考点设置按照相对集中、安全、便于管理等原则要求,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报市中招办备案。在乡镇设置考点的,一个乡镇只设一个考点,低于200名参考人数的原则上不得单独设置考点。报考小教和幼教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在县城单独设置一个考点。3.考室设置:考室按每室40人标准设置(即每考室5行,每行8坐),尾数考室应考人数不得超过42人。4.考试监考:中考考试监考实行异乡(镇)交叉监考,原则上不允许两个乡(镇)互相交叉,至少应交流一名主监考。5.试卷保密、保卫:试卷运输必须采用车况良好,密封性能良好的金属密封车(县市区到考点可以采用小车、面包车);试卷启封前属国家机密级事项,市、县(市、区)教育局、考点必须设置保密室。试卷保密期间,保密室必须配备专职保密员两人以上,任何时候保卫7人员每班不少于两人,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6.考试巡视:各县(市、区)要向每个考点派驻至少一名巡视员和驻点领导,市中招办向县(市、区)各考点和市直考点派驻巡视组和巡视员。7.考试评卷:中考结束后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网上评卷。各考区按照市中招办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答题卡送到指定地点,试题卷则由各县市区统一保管,保管期限半年。8.组织领导:各考区考点必须按照组考工作要求成立考试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中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防各种意外事件和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确保考试顺利实施。9.有关组考工作的其他规定,请各县(市、区)、各考点严格按照《娄底市中考考务工作细则》执行。七、志愿填报1.志愿设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分为提前批(农村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第一批(普通高中学校的体育、艺术特长生;职业类学校的学前教育和幼儿教育专业)、第二批(高中阶段招生学校),择校生在第二批第一志愿录取后录取。提前批志愿栏设一个一志愿、一个二志愿;第一批志愿栏设一个志愿;第二批志愿栏设一个一志愿、五个平行二志愿、三个平行三志愿(其中一、二志愿可填报普高和职高任何学校,三志愿只能填报职高类学校),一个普高服从志愿和一个职高服从志愿(服从志愿分别为:服从公办学校、服从民办学校;服从公办学校又分为服从本县市区学校、服从市直学校、服从外县市区学校;服从民办学校又分为服8从本县市区学校、服从市直学校、服从外县市区学校。普高服从优先于职高服从);另设一个普通高中择校生志愿。2.填报志愿。考生应根据市教育局公布的娄底市高中阶段招生学校2010年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往届生不得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和普通高中省、市级示范性学校。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定向培养的考生由县市区中招办在规定时间内单独填报。考生志愿采取纸报和网上(娄底中招网:)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网上填报志愿为优先选择,在规定时间内全市统一填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网报设施设备建设,确保网上志愿填报工作顺利进行(如果出现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得网报不能进行时,则采取人工录入的方式进行),以充分保障考生自主选择升学的权利。任何单位、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限制考生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考生号和密码,进入娄底中招网上采集系统,根据本人意愿,按照有关要求填报和修改志愿。中考报考指南由市中招办统一编印,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及时、完整地将报考指南分发到每位中考考生。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认真阅读报考学校的招生宣传资料,详细了解报考学校的学校性质(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类型(公办、民办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招生计划、职业类学校的招生专业等情况,以及市中招办制定下发的招生政策与规定,根据自身条件认真填报志愿,不应盲目9填报。凡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均由考生本人和家长承担。考生的志愿数据一经确认,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志愿填报工作由市中招办负责制定实施办法,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报名学校负责具体落实。八、建档工作考生都应建立电子档案。考生电子档案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等三部分。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的报名登记表、报考学校志愿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要建立完整的考生电子档案,确保考生数据的统一、准确和安全,并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数据与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统一起来。在录取中,凡是无档案或档案材料达不到规定要求者不能录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有关责任人(或单位)承担。九、招生章程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章程是高中阶段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高中阶段学校应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今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学校招生宣传资料由市中招办统一印发。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高中阶段学校全称、校址、办学类型(如普通高中或职业学校、公办或民办学校等)、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它须知等。学校招生章程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实事求是,不得进行任何虚假宣传或虚假承诺,不得误导考生。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招生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稿方式将招生章程的内容(具体要求10另发)上报市中招办。十、录取管理㈠录取依据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同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综合素质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