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变更起诉状抚养权变更起诉状抚养权变更起诉状【第一篇】原告:________,男,____岁,____族,个体,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女,____岁,____族,个体,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诉讼请求:_________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由原告抚养。2、被告每个月支付抚养费________元。3、本案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被告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感情破裂自愿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协议婚生女____________由女方监护抚养,男方不付抚养费,所以双方共同财产位于________小区的____________平米的楼房的所有权和居住权归被告。________年____月,婚生女________(现已满十周岁)与其母亲发生矛盾后回到原告处明确表示要与原告共同生活。综上所述,由于孩子已经年满十周岁有了识别能力,为了使自己的女儿有较好的生活环境与良好的教育,原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变更抚养权后,原告能够保证被告的正常探望。此致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抚养权变更起诉状【第二篇】原告:李×,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某市人,公司职员。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某楼联系电话:被告:史×,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某市人,北京市某区某地住所地:北京市某区某室联系电话: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的.子女史某由原告抚养。2.被告每月支付原告子女抚养费1000元整。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被告与1998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后因感情不和,原被告双方于20xx年×月×日达成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儿子由父亲史某抚养,母亲李某在不影响儿子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前提下,可随时探望。并于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儿子在寒暑假期间,由母亲接走抚养。若此条款不能履行,则儿子的抚养权可变更为由女方抚养。离婚后,被告将孩子送到农村老家,托给孩子的爷爷奶奶来抚养。此后,原告每次探望儿子都遭到无理拒绝。07年暑假原告去接孩子,孩子爷爷竟然将孩子藏了起来。拒绝让原告接走抚养。原告从离婚至今仅见到过孩子一次。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把儿子放在农村老家,并拒绝让原告探望和抚养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离婚协议的约定。该行为不利于儿子的学习与成长,并严重损害了原告对儿子的抚养权和探望权。原告作为母亲思儿心切,经常以泪洗面。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诉至贵院,望贵院判决儿子由原告抚养。此致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法院受理本案后,经开庭审理,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本案的几点启示:离婚协议书必须写的很清楚。尤其是涉及到孩子的抚养及探望方面。如果本案的离婚协议书中就明确写着:“儿子在寒暑假期间,由母亲接走抚养。若此条款不能履行,则儿子的抚养权可变更为由女方抚养。”建议离婚协议书写明孩子的抚养地。现在好多父母在离婚后,都将孩子送到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家抚养。孩子长期不在父母身边生活,可能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建议离婚协议书中写明双方的联系方式,及联系方式的变更时要及时通知。并写明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非常重要,因离婚后,双方可能变更住所地。一旦发生纠纷,如果没有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就会有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离婚后,父母仍然对孩子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婚姻法》规定: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谁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出现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生活或子女患病、上学等新情况,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离婚后,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该权利不能随意被剥夺。孩子是父母双方的孩子,也需要父母双方的关爱。这样更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抚养权变更起诉状【第三篇】原告:李xx,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市xx路xx小区xx号楼xx号。被告:张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市xx路xx小区xx号楼xx号。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的婚生子由原告抚养;2、被告每月支付原告子女抚养费1000元,并支付办理离婚手续后至今的抚养费7000元以及雇佣保姆费用7000元、医疗费800元;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被告在20xx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于20xx年2月5日生育一子。后因感情不和,原被告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达成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儿子由被告抚养。从办完离婚手续至今被告都没有管过孩子一天,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孩子一直由原告抚养。在此期间,原告多次联系被告叫其对孩子行使抚养义务并两次带孩子去找被告,被告都置之不理。离婚协议还约定由原告每月支付300元生活费,当时原告的工资只有840元,达到了其工资的40%。按约定孩子由被告抚养,但实际是原告一直抚养着,被告应该承担抚养费,也应达到其工资的40%,除此原告雇佣保姆支付了7000元和支付医疗费800元,也应由被告承担。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不但没有尽抚养义务,而且对孩子没有任何亲情可言,严重违反了离婚协议的约定。孩子若由被告抚养会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现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第7条、16条,诉至贵院,望贵院判决儿子由原告抚养并由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以及从离婚后至今的抚养费7000元、雇佣保姆费用7000元、医疗费800元。此致xx市xx区人民法院具状人:年月日抚养权变更起诉状【第四篇】原告:XXX,女,19XX年X月X日生,汉族,XX市人,住XX市XX区XX路XX号XX小区X单元X号。被告:XXX,男,19XX年X月X日生,汉族,XX市,XX公司职工,住XX市XX区XX路XX号XX小区X单元X号。诉讼请求: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XXX由原告抚养;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20xx元。事实与理由:20xx年6月X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XXXX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儿XXX由被告抚养。由于小孩系女性,且被告一直未再婚。随着小孩的生理发育,XXX亦感觉到不便与被告共同生活。而被告一直忙于自己事业的发展,无暇顾及小孩的生活与学习不说,甚至有酗酒恶习,每每回到家便对女儿进行打骂,对小孩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为使小孩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特请求变更小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小孩20xx元生活费。变更抚养权后,原告能够保证被告的正常探望。此致XXXX人民法院具状人:XXX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