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服务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环境卫生服务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环境卫生服务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第一篇】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保山市龙陵县怒江一级支流勐梅河流域松山、大垭口段水环境治理工程。(二)项目概况保山市龙陵县怒江一级支流勐梅河流域松山、大垭口段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腊勐镇松山片区、大垭口片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地汇水区范围内新建污水手机管网48353m,配套建设检查井、沉泥井、接户井等;新建污水处理设施6座,新增污水处理规模450立方/日。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该项目已于20xx年10月8日获市局批复,并于20xx年10月17日开工,目前项目正在实施。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及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要求,通过问卷调查,实地查看,组织座谈等方式进行绩效评价,检查项目建设是否达到预期建设目标,是否发挥预期要求的项目效益,是否达到理想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判断后续继续开展本项目的必要性。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一)项目资金情况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资金已于20xx年2月19日下达到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该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数250万元,实际支出金额250万元,全年执行数2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等制度,加强对项目建设各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项目建设要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实际完成值80%。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实际完成值80%。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受益村庄的群众满意度≥80%,实际完成值90%。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五、绩效自评结果20xx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无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突出支持重点,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带动示范作用,重点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能力提升等项目,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提升龙陵生态环境质量。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环境卫生服务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第二篇】交通局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报告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20xx年中央预算内资金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了市农村扶贫公路项目中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自我评价,并形成自评报告。一、基本情况根据《关于下达省20xx年通抵边自然村公路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内容,中央下达资金共计1592.7万元,市至、至镇入口等农村扶贫公路项目涉及12条线路改建,路线全长28.183公里,涉及速度为20/公里四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二、绩效目标设定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工程总体目标绩效目标责任制,绩效指标明确。具体如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开展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施工,按施工计划,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三、项目管理情况1、本年度中央计划资金1592.7万元,于20xx年上半年就已全部到位,到位率100%。2、认真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强化资金使用绩效,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公告、公示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公正透明,确保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3、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机构健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强化落实责任,确保了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具体内容是建立项目法人,负责合同管理、资金管理、进度控制等日常工作。四、项目效益情况各受益行政村对本次工程的实施后的质量的满意度很高。通过本次工程,实现城镇与村庄联通公路通行状况,能进一步优化现有农村公路网,带动乡镇经济增长,使村民出行更加方便。五、存在的问题地处山岭重丘区,临水临崖占比较大,路基填挖方及防护工程工程量较多,施工难度高,建设成本相应增加。六、建议建议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增加农村公路工程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切实保障民生实事落实。环境卫生服务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第三篇】受元谋县财政局委托,根据《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元政发〔20xx〕7号)、《元谋县财政局中共元谋县委组织部元谋县审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元财字〔20xx〕60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楚雄州财政局转发的通知》(元财绩〔20xx〕4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组成工作组对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xx年度城市清扫保洁费项目资金支出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城管局”)对所提供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1.项目设定背景目的为了进一步创新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建立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新机制,实现环境卫生“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运作市场化”的长效管理目标,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改善人居环境,巩固好省级卫生县城成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元谋县城区道路全部纳入环卫保洁范围,实施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转运作业。环卫保洁作业市场化是人居环境服务作业的最终选择,将过去的“直接作业服务”变为“政府花钱买服务”。政府的职能从原来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转变为工作质量的“监督员”。政府部门负责制定工作的目标和标准,负责对工作质量的日常监督考核和验收,企业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分工明确,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2.项目立项依据(1)元谋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14期《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纪要》第十一项关于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有关事项。(2)元谋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28期《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纪要》第十二项关于将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进行市场化运作。(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根据《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经费的通知》(元财建〔20xx〕3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1至3月县城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经费通知》(元财建〔20xx〕39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1至3月县城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经费的通知》(元财建〔20xx〕40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4至9月县城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经费通知》(元财建〔20xx〕71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4至9月县城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经费通知》(元财建〔20xx〕72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县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元财建〔20xx〕118号)等文件,项目预算资金为7,059,568.00元,根据项目支出台账,截至20xx年12月31日,城管局共计支付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费用7,059,568.00元,城管局账户上无项目结余资金。(三)项目实施内容元谋县城区道路、公园清扫保洁,包括车行道、护栏、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街头空地、广场、绿化带和路灯、路牌、公交车站亭、桥栏条凳等及清扫保洁范围内所设垃圾桶(箱)点;公园路面(含所有广场、道路、绿化地、人工附属设施设备、停车场、体育健身区域、儿童游乐场等)及河道河堤道路、园内附属设施(各类灯、音响、指示牌、宣传栏、休闲座椅、健身器材、桥面、栏杆、扶手、凉亭、走廊、花架、园林小品、垃圾桶及果皮箱等)、湖面水体;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市场等所设垃圾桶(箱)点的垃圾及时清运;定时沿街巡回收集清运垃圾,垃圾中转站的垃圾转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四)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城管局20xx年城市清扫保洁项目未进行预算申报,未设定绩效目标,未细化分解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的绩效指标。根据《20xx年元谋县道路清扫保洁上半年工作计划》、《20xx年元谋县道路清扫保洁下半年工作计划》,设定了项目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总体目标:本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入先进的企业化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管、干”分离,着力破解行业受体制局限导致的系列问题;推进环卫作业集中化、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进程,提升环卫作业质量和水平。改善城区环境卫生,提高环卫作业的机械化水平,促进环卫事业的发展。年度目标:为提升县城人居环境,确保凤仪公园、凤凰湖公园及周边道路的环卫保洁工作有序开展,为群众提供休闲场所,市民对城市环境卫生质量的要求和呼声也越来越高,将两个公园及周边道路纳入县城清扫保洁服务范围,清扫保洁率达100%,做到无暴露垃圾、无砖头石块、无杂草树叶、无污泥秽水、无卫生死角;路面干净、路牙干净、下水道进水口干净、行道树圈及绿化隔离带周围干净、护栏干净、果皮箱外观干净的“五无、六净”。(五)组织管理情况1.项目实施主体项目以城管局为主管部门,以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为具体实施单位,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确保项目任务的完成。2.保障措施按照招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严格按中标通知书要求履约,甲、乙双方签订了《元谋县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承包合同》、《元谋县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承包合同》,确认了《元谋县公园及新区道路面积统计表》、《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统计表》。制定了《元谋县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转运作业规范标准及考核办法》、《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卫生巡查督查表》,安排专人进行日常考核督查,业务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或局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考核。3.资金安排程序服务承包费由甲方根据每月考评结果(含记分情况、扣减款项金额等)按月支付,于次月17日前拨付给乙方。如乙方工作根据考核结果达不到履约条件,在合同履行期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承包期间乙方产生的任何费用。4.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项目资金根据中标价,服务期为五年,承包金每两年增长一次,每次按每平方米0.5元上调。5.财务管理城管局制定了《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指导。规定了严格的审批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二、绩效自评情况(一)绩效自评概述根据《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县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元财绩7号)》等文件的规定,元谋县城管局成立了20xx年清扫保洁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组,并于20xx年10月形成了《元谋县城市管理局清扫保洁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二)绩效自评结论根据城管局提供的清扫保洁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城管局20xx年清扫保洁经费项目支出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93分,自评结果为“优”。部门自评综合结论是:通过实施此项目,县城城区范围内的卫生条件得到有力保障,垃圾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方便了人民群众的生活,为群众创造了一个清洁的城市环境,有力的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同时,绩效自评提出以下问题:一是政府对环卫事业资金投入力度不够,表现在城市管理维护资金投入不足,按照环卫工作要求,垃圾收集设施分布不合理,数量不够,不符合要求;二是对保洁公司的监管不到位,清扫保洁质量一般;三是职工文化素质不高,学习不够,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三、绩效评价组织情况(一)绩效评价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xx年修订);2.《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xx〕295号);3.《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预〔20xx〕11号);4.《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xx〕11号);5.《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财政预算安排城市清扫保洁费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元财绩〔20xx〕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