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作業申請說明暨流程圖型式認證申請說明本公司之案件受理核准程序為申請者提出“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及“電信終端設備”之型式認證申請,由本公司行政專員負責整理申請文件,由驗證人員初步審查,並確認各項皆符合要求後,由行政專員開立繳款通知;並由申請者逕行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指定之銀行帳戶繳款後,案件方為核准受理。申請者向本公司申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及“電信終端設備”之型式認證申請,本公司依驗證申請、評估之準備、評估、評估報告、評估決定等作程序加以辦理,申請者之產品驗證評估報告中各項評核結果均符合規範要求,而無矯正經鑑別後之不符合項目者,經驗證人員及驗證主管簽署核可後,本公司發給型式認證證明,並建立審驗合格清單及審驗合格統計表。型式認證證明核發日為生效日,該產品型號停止生產時即自動失效。型式認證申請流程圖補正資料是否齊全完備申請者收到不符合通知,於二個月內申請複審資料審核限期內申請複審否不符合符合申請資料是否齊全完備技術檢測設備樣品1.型式認證申請書。2.中文或英文之使用手冊或說明書。3.中文或英文規格資料。4.電路圖或電路方塊圖。5.設備樣品檢驗報告。6.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申請者為外國製造商者應檢附該製造商之設立相關證明文件。7.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經營許可執照:經銷商應檢附製造商或進口商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經營許可執照影本;申請者為外國製造商者或申請非無線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者免附。8.其他經本局公告指定之資料。9.光碟片一份,含2-8資料;(如以網路申辦系統申請者免附)檢驗報告收件並收取審驗費申請者收到補正通知,於一個月內補正限期內提出補正駁回申請是否複審是否符合核發型式認證證明駁回申請否是是否否檢驗機構申請者驗證機關(構)程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CB驗證中心系列型式認證申請說明依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及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規定:申請者之產品已通過本公司之驗證且本公司已核發驗證證明書,但產品需要改變原審驗合格器材之外觀、附屬非射頻功能、電源供應方式或廠牌型號者(需為同一申請人),應向本公司申請系列驗證。申請者提出產品系列驗證申請,應提供所有驗證申請文件。由申請者應再提供產品差異分析表及檢測實驗室於檢測報告中增加差異評估說明,及繳納原驗證費用的一半。以利本公司驗證人員作系列評估。當限制性模組申請通過本公司之驗證且本公司已核發驗證證明書,欲變更天線或搭配之週邊為增列申請時,應繳回原證書。其條件符合下述者:1.模組搭配同廠牌同型號電腦,更換新天線,需追加認證測試報告。2.模組搭配同廠牌不同型號電腦,使用新天線,需追加認證測試報告。3.模組搭配不同廠牌電腦,使用同天線,需追加認證測試報告。4.模組搭配同廠牌不同型號電腦,使用同天線,並裝置於同位置者,不需追加認證測試報告。備註:1.依第三十次一致性會議記錄結論,須檢附增列天線照片。2.第1-3項屬系列申請,申請者應提供所有驗證申請文件,另檢附產品差異分析表及檢測實驗室於檢測報告中增加差異評估說明,以利本公司驗證人員作系列認證評估。3.第4項屬增列申請,僅須由申請者提供1.公司函(須說明實際申請情況)2.型試認證申請書,3.原證書須繳回即可備查。系列型式認證申請流程圖補正資料是否齊全完備申請者收到不符合通知,於二個月內申請複審資料審核限期內申請複審否不符合符合申請資料是否齊全完備1.型式認證申請書。2.補發或換發原因說明書。3.其他經本局公告指定之資料。收件並收取審驗費申請者收到補正通知,於一個月內補正限期內提出補正駁回申請是否複審是否符合補發或換發審定證明駁回申請否是是否否檢驗機構申請者驗證機關(構)程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CB驗證中心換發或補發證書申請說明換發:由本公司所核發之型式驗證證明書毀損時,申請者得逕向本公司申請換發。申請者向本公司申請換發,應填寫換發申請書敍明產品名稱、型號、申請理由及加蓋公司大、小章,且申請者必須是原申請公司。經本公司驗證人員調閱原始申請資料比對無誤,始換發與原證書相同之驗證證書。型式認證補發或換發作業申請流程圖補正資料是否齊全完備申請者收到不符合通知,於二個月內申請複審資料審核限期內申請複審否不符合符合申請資料是否齊全完備1.型式認證申請書。2.補發或換發原因說明書。3.其他經本局公告指定之資料。收件並收取審驗費申請者收到補正通知,於一個月內補正限期內提出補正駁回申請是否複審是否符合補發或換發審定證明駁回申請否是是否否檢驗機構申請者驗證機關(構)程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CB驗證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