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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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汇编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汇编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第一篇】我们读爱情故事,念情诗,却好奇那些奇怪的句子从何而来,不是你的眼睛如天上的银河或者他们紧密的相拥直到永远这样的句子,而是她为什么要去开设那门彩绘瓷器的课程,她的课和她的爱情有半点关系么?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体会那许多文坛巨擎在创作中的辛酸历程,不是说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说他们在战火纷飞中的时候,而是他们拖来一张凳子,摆开架势却在打字机上寸步难行的时候。我深知其中苦痛,脑海中随时不时有关于离奇情节意图变成完整的故事,但是每当自己意欲从脑海中将他们拽离至纸面上时,却总是为开头的铺垫所击垮。描写了天气,描写了城市,主人公姨夫隔壁邻居的斑纹猫咪已经叼走了窗台上的鱼,但是主人公还没有献出那制胜的一吻,我如同一个急躁的读着,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甚至等不及自己将它写出来。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参考资料,少熬夜!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1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第二篇】《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与其说是读后感,其实只是从和Jim的聊天记录里粘过来自己写的一部分罢了。等着聊天记录被删不如投参考资料,少熬夜!个稿一存。书封页上写着“令人心碎的作品”,以为是彻头彻尾的悲剧。看到最后,happyending,真好,要不眼泪该止不住了。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风流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读书笔记·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洛丽塔》《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参考资料,少熬夜!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风流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第三篇】爱情是每个人都有所期待和向往的东西,但是对于爱情,我觉得不管是花丛老手,还是清纯少年,都只能触碰她斑斓的外表,而对于她斑驳的灵魂一无所知。借着微博打出的噱头,读了八本中的其中一本--,读完之后,有些话想说一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这部小说讲述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这部小说涵盖了爱情面目的多个可能性,飞蛾扑火的,忠贞不渝的,蔑伦悖理的,隐秘羞怯的,粗暴放荡的,更有柏拉图式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却也没给人纷繁错杂的感觉,故事的脉络很清晰,我只是对于文章的开头对摄影师的描述有点摸不着头脑,只是单纯的引出乌尔比诺医生走向死亡的前奏吗,不得而知。小说中,三个人物贯穿始终。费尔明娜,传统与反叛,理性和浪漫特质交织,在她身上看到了女性性格中包含的美好与缺陷,她永远保持着高傲的姿态,一生不被侵犯,高傲似渗入骨血之中,与生俱来一般。我不禁想,她一直这样端着,人前人后不曾放下,不曾觉得累,厌倦吗?后来渐渐明白,那件缀满高傲的华裳一经费尔明娜体温的熨烫,便犹如千山万水走遍终见归宿般自然与她融为一体,成为她身体的一部分,让她在平凡中开出花来,又哪来“累倦”一说,着实愚钝。她身上的这种特质是现代很多女性所缺失的,也是所向往的,个人觉得女人本就该这般,不委曲求全,不将就怜悯,为自己而活,对自己负责,坚决果断,这是一种态度亦是一种选择。对于费尔明娜,我觉得作者给予她太多偏爱,她就像被命运之神眷顾一般,佛罗伦蒂诺用一生去爱她,终身未娶,一直将她放在心里妥善保管。乌尔比诺医生给参考资料,少熬夜!了她地位和一个家,免她惊,免她苦,除了婚姻中的一些小插曲,也算给了她一世安稳。如此一生,她应该是知足的吧。对于费尔明娜,我钦佩,当她发觉让一个幻影在自己心间占据那么长时间,坠入失望的深渊后,坚定利落抽身而出,断绝一切关系,不留一丝退路,全身而退,简直是女性的楷模,但我也惊讶她能这般决绝洒脱的放下一个曾让她不惜违抗父命,孤身搏斗的人,理性的让人觉得薄凉,她是那么自我,她的爱太过骄傲,她的爱缺乏仁慈,缺乏怜悯。乌尔比诺医生光鲜的外表,理性的思考都不能掩盖他骨子里的懦弱,一个被家庭观念和社会地位禁锢了一生的可怜虫。他做什么事都必定瞻前顾后,畏手畏脚,从来不会随心所欲去做一件自己喜欢却有失身份的事,一切有损他声誉的事都束之高阁,就连婚外恋与她人做爱,都掐准和静脉注射药物一样的时间,匆匆完成,如公务一般,了无情趣。多么可怜可悲可笑。这也说明一个问题,一旦一个人得到的越多,地位越高,那么他承担的风险也愈大,顾及的也愈多,因为高处不胜寒,站的高,一旦失足,摔的就惨。恰恰那些孜然一身,不名一文的人才活的率真随性,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可以失去,所以对一切都有恃无恐。纠结分裂的现状,多少让人觉得无奈。佛罗伦蒂诺用一生去爱一个人,把对爱的所有偏执都给了费尔明娜,这样的偏执让人觉得心力交瘁,费之于他,犹如非病毒性霍乱在他身上肆虐一般,寝食难安,神思枯竭。当他确定自己和费尔明娜真的结束了,母亲送他远走的前一晚,他在费的阳台下拉响为她创作的爱的华尔兹,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后,头也不回地在死一般寂静的街道上渐行渐远时,心里感到的并不是明天即将远行,而是仿佛多年前就已抱定永不回来的决心,离开此地,足见爱得深切。但是最后并未远行成功,而是怀着对费尔明娜的爱,等待了多半个世纪。后来他尝过女人身体带来的快感后,便一直与多个女人保持这种肉体关系,他没有对费守身如玉,却也是守心如一。最后在乌尔比诺医生死后,他终于有机会为自己的等待画上一个完美的句点。他与费尔明娜在一艘为避人耳目而升起霍乱之旗的船上过着新的却也带有欺骗性的生活,他用“一生一世”来回答船长究竟要走到什么时候的问题,不禁让人泪目。他用一生诠释一段爱,不知是可敬还是可怜呢。他如此执着也许有求而不得的原因吧,渐渐,想她变成了他的习惯,爱她变成了他的宿命,它所要的幸福就是陪着她一起见证岁月老去的模样,一起倾听时光流逝的声音。我觉得书中的佛罗伦蒂诺是一个偏理想化的人设,为爱而生,逐爱而活,为了爱散发出向死而参考资料,少熬夜!生的魄力,他的爱是乌托邦式,像火焰,激情澎湃但也会灼伤自己,与当下的现状格格不入。注定不被接受认可。我深知我写的每个字每句话都含有我的感情观,有自己对爱情的想法,成熟不足,稚嫩有余,却也饱含赤诚真心。《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第四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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