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联防工作制度3篇【导读】这篇文档“治安联防工作制度3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治安联防工作制度1治安联防工作制度1、治安联防队员要在业余时间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自觉遵纪守法。2、治安联防队要在上级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服从管理和指导。化解队员之间矛盾,齐心协力,努力维护一方平安。3、要严格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4、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处理各项值班事宜,不得误岗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应找其他队员替班或换班,但须经主管领导和联防队长同意许可后方可离开。5、在巡逻过程中,抓获现行作案分子时,要及时扭送当地派出所,不得打骂、体罚、禁锢违法犯罪分子。6、联防队员举止端庄、着装整齐、仪表严整,严禁污言秽语、酗酒、赌博等。7、联防队员不得借职务之便耍特权、抖威风,应做到公事公办,不得向群众索取财物。8、联防队员要严格遵守巡逻车辆管理制度,不得公车私用,或借他人使用。治安联防2这是继中国政府取消收容遣送制度后,又一个从制度上保障人权的重大举措2004年9月3日,中国公安部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聘用的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清理,从即日起,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从社会上招聘治安员。这些治安员包括联防队员和协警员等用于协助开展治安保卫工作的辅助人员,不含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和保障、并派驻到公安机关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的交通协管员。公安部要求,对于现有的治安员,按照“只出不进,逐年减少,彻底取消”的原则,用3年时间,全部清退。2008年1月1日以后,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名义留用治安员。这意味着在中国业已存在40多年的“治安联防队伍”将寿终正寝。长期以来,中国公众对这支“杂牌军”颇有意见,公安部的决定无疑触动了社会十分敏感的神经。观察人士认为,公安部取消不具备执法资格的治安员是落实“依法治国”宪法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害群之马破坏公安形象公安部政治部队伍管理处处长李遂芳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导致公安部作出此决定的导火索是今年3月26日发生在深圳的治安员打死犯罪嫌疑人事件以及郑州公安局治安员系列抢劫杀人案。案件发生后,胡锦涛、罗干、***等中央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公安部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治安员队伍建设和管理。从媒体公开报道看,近年来,治安联防队中的害群之马严重破坏了公安形象。治安员滥用治安处罚权已直接威胁到公民的人身安全。在影响全国的“夫妻看黄碟”案中,深夜闯入民宅搜查的人就是不具备执法权的治安员。事实上,公安部早在1993年5月17日就发出通知加强治安联防队伍建设。当年2月21日,安徽省利辛县纪王场乡路营村农民丁作明因与本村副村长丁延乐发生纠纷,被该乡派出所关进一间屋子里,3名治安联防队员对丁拳打脚踢,并用电警棍、木棍毒打近两个小时,丁由于伤势过重于22日死亡。1993年的这份通知要求从这一起事件出发,各地进行清理整顿。而10年过去了,依然发生类似的严重侵犯人权事件。2003年6月20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某村,湖北籍打工者沈国洪及另外3人与治安员陈锦明发生摩托车追尾事故,陈锦明召集10余名治安员将沈国洪等人当街殴打。沈国洪被打得口吐白沫、全身抽搐,于次日凌晨死亡。治安员有组织犯罪也时有发生。郑州警方曾经打掉一个重大涉黑团伙,该团伙涉嫌抢劫、绑架、贩毒、伤害等各类刑事案件达103起,团伙成员大都是郑州市邙山区花园口镇弓庄村的治安员。一位公安系统权威人士在总结治安联防的问题时认为,本来警察是执法主体,但不少地方的执法者却把执法权有意无意地“转让”给了治安联防队。一旦酿出事端,公安机关就可以推脱责任。这位人士还认为,部分治安联防队伍加重了群众负担。这些治安员多数由公安机关依靠罚款供养。“部分治安员队伍已经成为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很多队员缺乏起码法律知识、未经严格培训,往往好逸恶劳,吃、喝、嫖、赌等无师自通,久而久之,不但维护不了社会治安,反而成为不稳定因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早在2003年7月召开的公安部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就提出:“坚决杜绝再发生伤天害理、激起民愤的恶性事件,坚决停止滥用侵犯人权、侮辱人格的强制措施。”清退后如何解决警力不足警力不足是长期困扰中国社会治安的一个重要问题。按照警力和人口比,中国是万分之十一到十二,而国际平均数字是万分之三十。多年以来,这个缺口正是靠治安员队伍来弥补的。以广州市为例,广州市警察只有2万人,而治安员却多达12万。在治安员队伍被清理后,如何应对警力不足的难题?公安部另一位内部权威人士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这个问题也经过了深思熟虑。留下3年的过渡期,正是要逐渐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公安部为此做了部署。首先要科学配置警力。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精简机关人员,大力推动警力下基层。“我们的目标是希望基层民警占全部警力的70%。”他说。其次要提高警察队伍素质,开展全国大练兵,还要提高公安的“科技含量”,在国家财力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增加警力。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张国庆也认为,适当地增加一些警力还是必要的。比如英国就有26种特别警察。“一些轻微的违法事件,由特别警察管理,大案子则交给正规警察。这些特别警察由地方政府给予补贴。”无论如何,中国公安部的这一举动是继中国政府取消收容遣送制度后,又一个从制度上保障人权的重大举措,但也有公安业内人士提出一些担忧。“如果处理不当会威胁到社会安定。„请神容易送神难‟,这些不具备警察资格的治安员们会不会被„突击转正‟,应该引起注意。”有关人士说。治安联防计划32010年太子山社区治安联防工作计划按照西厂门街道综治办的要求,结合社区实际,经共同研究,制订了如下太子山社区2010年治安联防工作计划。1.辖区共建:社区将辖区划片为4个小区分别由各辖区的楼栋组长分片包干,各楼栋所属党员、干部、职工参与创建文明小区、环境卫生,治安防范、社区服务、社区志愿者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与社区特困人结对帮困,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新风尚,进一步增强搞好社区建设的责任意识,形成“同地共建精神文明、同地共管社区事务、同地共抓社区治安”的局面。2.治安联防:构建和谐社区,平安是根本,稳定是基础。我社区在创建“平安社区”工作中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理念,整合群众力量,走群防群治之路,引导居民群众守好自己的门、保好自己的家。针对辖区内地域范围大、单位居民小区分散等现状,在加强治保日常工作的同时,组建一支4人专职保安夜巡队伍,强化社区防范力度,确保一方平安。我们各种义务治安防范组织遍布社区每个角落,在维护治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社区还创造性地开展“十户联防”活动,以十户居民户或经营户为一个联防单位,出现治安情况互相通知、互相保护。“十户联防”不但提高了群众的治安防范意识,有效预防了犯罪,还融洽了邻里关系,增强了群众的责任感,实现了“户户是哨所、人人是围墙”的目标。3.物防建设;对有条件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太子阁),与街道协调,争取设立门卫,安装监控,保护居民安全。太子山社区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