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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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资产采购【第一篇】1:固定资产采购:1):部门要求采购固定资产时,事先由请购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请购单》,由人事部审批,财务部复核库存情况。任何未经批准,擅自采购固定资产,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一切费用。2):固定资产由公司人事部统一验收、管理。不合格的固定资产坚决拒收,并由经手人负责进行退回或调换。3):人事部门验收合格后,应在发票上签名并注明实收数量。并同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每一联人事部存,第二联由报销人员在报销时与发票一起交财务部。2:低值易耗品采购1):预算内的低值易耗品由各部门在预算内进行控制,其中公司办公用品由人事部门统一采购、保管,各部门每月申请领用。2):电脑、通讯耗材,适用固定资产采购办法。3:道具采购1):新开店的道具采购,严格按公司已制定的店铺标准执行,不得随意降低或提商道具档次。2):道具采购方案由拓展部、市场部结合店铺装修方案与效果图拟出,并附上预算表,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3):拓展部与市场部应经常根据公司制定的店铺统一道具标准进行调整。4):采购部根据审核后的道具采购方案,进行统一采购。5):加盟商道具的发放,拓展部提出道具发放的申请,经市场部经理,财务经理在公司费用标准范围内执行,超过标准的,报总经理批准。拓展部尽量安排旧道具的重复使用。6):直营店道具领用,市场部根据店铺装修及道具方案,提出道具发放的'申请,财务经理在费用标准范围内执行,超过标准的,报总经理批准。应尽量按排旧道具的重复使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二篇】参考资料,少熬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坚持管理规范、责任明确、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等。第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体制第六条学校要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第七条学校总务处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一)拟订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二)具体负责仪器设备和物资购置,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等工作;(三)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帐簿;(四)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五)组织学校的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六)会同归口管理部门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七)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八)组织培训、考核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九)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第八条学校固定资产按类目实行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的具体管理范围划分及管理人员配备由学校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一)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及有关制度;(二)拟订购建计划,对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固定资产,组织可行性论证、招标、采购、验收等工参考资料,少熬夜!作,指导。监督各使用单位的采购活动;(三)登记有关的固定资产明细帐簿;(四)组织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和统计等工作;(五)提出调剂、配置建议并根据批复组织实施;(六)根据使用部门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建议;(七)组织实施所属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八)检查、指导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第九条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二)登记有关的固定资产明细帐簿,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卡片;(三)申报购建计划,参与可行性论证、招标、采购,并负责具体验收工作;(四)保管、养护固定资产;(五)办理固定资产内部借用手续;(六)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七)检查、报告固定资产日常使用情况。第三章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第十条学校运用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及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均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第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二)专用设备;(三)一般设备;(四)文物和陈列品;(五)图书;(六)其他固定资产。第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按下列规定计价:(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所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及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计价;(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中的全部相关支出计价;(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政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政建、扩建所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计固定资产原价;参考资料,少熬夜!(四)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五)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六)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第十三条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其价值。(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三)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四)发现原固定资产记帐有误。第四章固定资产增加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第十五条学校应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审批权限和程序,避免重复、盲目购建。第十六条学校购置固定资产应由学校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采购。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论证、考查、招标等环节的工作。较大金额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第十七条购置贵重仪器、大型成套设备、以及基本建设等,应成立论证招标工作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纳入财政统一采购。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合同、项目预算相关咨询制度,严格依法签定并履行合同。第十九条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应及时按照国家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第五章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第二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加强固定资产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爆、防锈、防蛀、防盗等工作。经常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检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定期检测、校验,确保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对房屋构筑物应定期查勘、鉴定、修缮,确保使用安全。第二十二条对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应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参考资料,少熬夜!全工作,并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第二十三条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以及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妥善保管。第二十四条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出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务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学校负责人批准后,签定契约,登记备查帐簿。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应认真检查有无损毁、故障。。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地上缴学校财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第二十五条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合理调配,努力提高利用率。第二十六条学校以外的单位、职工个人一般不得占用学校固定资产,确需占用的对其占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占用费。第二十七条学校内部移交固定资产应符合如下规定:(-)机构调整引起固定资产重新配置,应由学校总务处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清查财产,编造清册,办理交接手续;(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应在总务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三)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否则,不予办理离任手续。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每学期末应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确保帐、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作出处理。第六章固定资产处置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报废、报损等。第三十条学校应按照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规范固定资产处置行为,杜绝违规和流失现象。第三十一条学校处置固定资产应符合以下程序:(一)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二)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技术鉴定;(三)学校总务处审核;(四)学校负责人签署处理意见;参考资料,少熬夜!(五)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的处置还应上报学校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六)根据批复处置固定资产。第三十二条学校处置固定资产按以下权限审批:(-)处置房屋建筑物及单位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审批。(二)处置上述标准以下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总务处审核学校负责人审批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第三十三条学校处置房屋建筑物及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应由学校总务处会同有关归口管理部门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对处置价值评估确认,实际处置价格一般不得低于评估值。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赔偿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追究其经济责任。第三十六条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及时、足额地上缴学校总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第七章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第三十七条学校按以下要求设置固定资产帐簿和卡片:(-)学校总务处设置总分类和明细分类账簿。(二)归口管理部门对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设置保管明细账,按使用人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第三十八条明细帐簿应按品种设置帐户,按类设置汇总帐页,反映各种各类固定资产的数量和金额;固定资产卡片应登记名称、规格、型号和财产编号等内容,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员签字承担保管责任,按使用人归集保存;第三十九条固定资产增加、处置,由使用部门如实填写相关凭单,一式四份,经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处有关人员签章,作为记帐依据,分别登记有关帐簿。各种帐簿和凭单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第四十条固定资产内部调剂,由调出单位开具调拨单,经调出、调入单位和上一级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签章,作为记帐依据,登记有关帐簿。第四十一条使用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变更固定资产卡片记录。”第四十二条各级帐务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帐、卡、物,保证帐帐、帐卡、帐物相符。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奖惩依照有关规定执行。参考资料,少熬夜!第四十五条本办法及具体实施意见,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附件:固定资产管理各类表单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三篇】1、固定资产及其相关规定(1)根据相关的财会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①单位价值较高。②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③使用年限超过一年。(2)本制度将企业投资建设、购置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交由企业经营管理的以下资产作为固定资产。①企业房屋、建筑物、构筑物。②复印机、相片冲印设备、运输车辆等。③中央空调、监控系统、消防系统、通信及播音系统、电梯、锅炉、冰柜及制冷设备(设施)卫星电视接收系统、供配电系统、供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