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丰泽区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问题和对策工作报告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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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丰泽区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问题和对策工作报告汇报一、市区沿街店铺的分布情况(一)分布在辖区主干道上。这类沿街店铺是社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社会经济繁荣的象征。丰泽区以津淮街、泉秀路、丰泽街、刺桐路、田安路为最繁华路段,经营的沿街店铺装修高档,且都是附属在高层建筑一、二层。这类沿街店铺住人现象较少,且都位于闹区,在相关部门监督的眼皮底下,不易被弱化。(二)分布在居民住宅小区内。这类商铺是随居民住宅区逐渐落户不断新增,小区内形式各样的店铺都有,商家为了图利益,甚至把车库、储藏间改装成店铺出租经营。经营者往往在商铺内设置了夹层,或多或少一两个人居住在商铺内“看店”,以防夜间有小偷等不良行为发生,且大部分场所均无配置任何消防器材。(三)分布在工业区内。丰泽区北峰工业区、浔美工业区、城东工业区等为主,工业区通常距离市区路途远,工业区内必须经营商铺供应广大从业人员的生活、工作所需。这类店铺的业主大多是外来务工者,由于经济条件差,一家大小几口人都是挤在一家小商铺内,又是搭灶台、又是设夹层打地铺,火灾隐患十分醒目。特别是北峰实属旧工业区,位于城区边缘部的“城中村”,一般为平房或二、三层小楼,这些房屋基本用于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此类场所大多没有统一规划和管理,电气线路多为临时拉接,火灾危险性大。(四)以小商品批发市场为典型。龙裕小商品批发市场是泉州小商品最主要的集散地之一,位于泉州市刺桐南路与宝洲路交叉口附近,中部、北侧为店铺,东侧为仓库;西侧为四层楼房,一层为沿街店铺,二至三层为仓库,四层为宿舍。大大小小的商铺已超过300家。此类型场所为典型的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一定条件下即演变成“三合一”场所。小商品批发市场内占道经营,占用防火间距,存放大量的易燃可燃物品,商铺内住人、使用生活明火,无消防车通道,压滤机滤布市政消火栓管网陈旧或压力不足,一旦发生火灾,附近无消防车取水点,实际无法满足火场供水需要。二、辖区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主要问题(一)建筑物“先天性隐患”造成的消防安全问题治理难度大。早期私搭乱建的房屋防火抵御能力差。城区尤其是城区边缘的很多建筑多建于八、九十年代,私搭私建现象较多,很大一部分均未经总体规划就进行无序建设,大多建筑耐火等级低、疏散通道不畅、用电用气混乱,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少房屋连成一片,留下先天性的隐患,一旦出现火情,极易“火烧连营”蔓延成灾。处于城区边缘一些“城中村”的建筑消防安全条件更差,防火间距不足,有些房与房之间触手可及,无消防通道可言。这些建筑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无法驶入,消防队员只能远距离灭火,灭火效率低。还有相当部分店铺用于经营废品收购、液化气黑点、五金等,消防隐患突出,且大多数是无牌无证营业,其消防安全未被纳入管理视线。(二)商铺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能及时发现火险隐患,甚至无意识地人为制造隐患,更使消防安全问题日渐复杂。目前,我区有很多私人建房将一层车库、储藏间等空置用于租赁经营买卖,车库、储藏间内甚至还设置了夹层住人。出租方只考虑能出租的房子是否够多、是否够大,而对是否有消防安全隐患置若罔闻,更谈不上在场所内配置基本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今年来,笔者在工作中发现将车库、储藏间改装成经营用途的现象越来越频繁,一些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在改造过程中擅自破坏原大厦的.消防管道、室内消火栓系统,有的采用大量可燃易燃的材料进行装修,“屋中屋”、“房中房”现象较多,承租方为谋更多利益,将部分房间用夹板等易燃材料分隔成很多小间一家大小几口人一起居住在狭小的空间内,有的甚至在一间内设置多床位;大部分商铺内厨房与住宿共用,没有任何防火分隔措施。而相当一部分出租方对承租方如何装饰、乱用电、煤气等一概不问,不能及时发现隐患,或者视而不见。(三)缺乏防火安全意识,店铺经营者身在险中不知险。与部分企事业单位先天性的火灾隐患相比,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的消防安全更是令人担忧。大部分经营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生活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意识比较差,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实为“二合一”场所,即“三合一”场所的前身,在一定条件下即演变成“三合一”场所。经营者重防盗轻防火情况普遍,为防盗在租赁房楼层、窗户和阳台加装金属栅栏,却根本没想到设置逃生出口,滤布添置灭火设施。三、影响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原因(一)查处力度不大,工作不够深入。依据《消防法》和《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对沿街店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存在整治难、处罚难的问题。沿街店铺经常发生经营困难转让或关闭行为,即沿街店铺经营者的流动性大,消防安全隐患也相应是动态的。今天发现问题,即使当场整改了,过几天去查,隐患又是如此。由于涉及社会矛盾等诸多因素,对面广、量大的沿街店铺及经营者的处罚力度始终处于“雷声大、雨点小,执法处罚不到位”的状况,一些商铺无所忌讳,依旧我行我素,给管理工作带来较大困难。(二)消防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广。近年来,区消防大队、基层派出所注重抓消防宣传“六进”工作,但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宣传却始终是薄弱环节,如对老弱病残、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宣传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三)少数街道、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的认识上存在误区,重登记、轻管理。对沿街店铺的管理目前仍停留在排查摸底、登记造册,查处整改火灾隐患停止不前。经营者不主动配合工作,不积极整改火灾隐患,更谈不上主动向消防大队或街道安办、派出所报告店铺消防安全情况。街道安办、派出所存在畏难情绪,许多工作人员酌情认为在店铺内居住一到两个人纯属正常行为,商家亦要为自身的利益着想;城乡结合部等郊区店铺住人现象太过普遍,无从下手,特别是针对外来务工者,更是毫无办法,宁死不从。(四)部门间的合力尚未形成。按照我区现有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的排摸数量,仅靠消防大队和派出所警力,根本无法完成如此大规模的店铺消防监督工作,加之消防大队和派出所日常工作任务繁杂,大量的工作还要依靠街道、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这些相关职能部门尚未形成管理合力,未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四、加强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对策(一)高度重视,综合治理。消防部门要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把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在综治办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依靠公安、建设、房管等多部门联合成立的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综合管理机构,与治安管理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定期研究,督促落实。(二)落实责任,统筹兼顾。加强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经济,更关系群众切身权益。要进一步深化“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针对辖区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区域和类型等实际情况,以遏制群死群伤火灾和控制一般火灾为目标,持续不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针对我区火灾形势特点,对城区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多合一”场所及“城中村”开展专项治理。街道、社区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做好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作为加强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加强对辖区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的情况掌握、定期分析,针对发现的问题或苗头,及时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措施,确保消防安全。(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由街道牵头,通过社区片警扎实落实隐患排查摸底工作,通过与派出所、工商所等基层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切实查处违规行为,消除火灾隐患。对确实存在整治难度系数大的场所提交消防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深入整治,坚决取缔一切拒不整改隐患场所或存在严重隐患的场所。(四)结合消防宣传“六进”工作,真抓实干。各街道、区直有关单位应结合消防宣传“六进”工作,把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消防宣传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消防警务室建设,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常识,使消防安全深入到每间店铺。根据城区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分布等实际情况,有组织地宣传培训防火逃生自救知识和灭火基本技能等,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五)深入开展执勤岗位练兵活动,沉着应对。辖区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一旦发生火灾,通常情况下,消防中队到达火场时,火势多处于初期阶段或发展阶段,消防中队应抓住战机,迅速判断火场情况,正确部署力量,组织精干力量优先救人并迅速阻止火势蔓延。在扑救火灾时,必须树立正确的战术意识,要坚持救人第一思想,近战快攻、防止蔓延,迅速控制火势,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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