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调研报告样例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县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县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动员、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大经费投入、强化检查督促、狠抓工作落实,深入开展了集镇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和交通、河道专项治理行动,广泛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村社、进企业、进家庭等活动。通过各级干部职工的艰苦努力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共同配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大幅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并落实,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正向纵深推进。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我镇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离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其他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面临诸多困难,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一、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1、人民群众的公共环境卫生意识普遍较差。在集镇、社区和农村居民中,大部分家庭环境卫生较差,室内外不整洁、乱扔乱倒垃圾、人畜粪便污染,物品摆放零乱,污水随意排放等现象较为突出。部分群众没有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甚至有故意破坏环境、损害公共卫生的情况发生。2、少数机关单位、部门和机关干部职工认识不统一、工作不到位。少数机关单位、部门未能认真履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工作不积极、工作措施不力、任务落实差。少数机关干部职工不积极参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消极被动的情况时有发生。3、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未得到很好的落实。由于村(社区)和机关单位工作较多,任务繁重,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时间不够充分,制度坚持和落实不好,有的地方和单位甚至流于形式。4、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应进一步加强。尽管镇党委、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但由于我镇过去公共设施基础薄弱,需要完善的基础设施涉及面宽、项目多、投入大,目前的基础设施还不能满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要求,需进一步加大投入。5、保洁人员待遇较低,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由于保洁、清运人员每月仅有600元工资,且包含养老保险、工具等费用,每天人均工资不足20元,而保洁、运输人员工作条件艰苦,环境污染较重,影响保洁、清运人员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6、“五乱”现象较为严重。企业和个人随意向河道、公路两侧倾倒垃圾、煤硫矸石、建筑废弃物、木料加工废弃物等情况较为严重,需要加强综合治理。二、解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和面临困难的对策。1、强化宣传、形成氛围。各村(社区)、学校、老年协会、企业等组织,要采取召开群众会、职工会、学生大会、举办专刊、书写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宣传保护环境、爱护卫生对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性;宣传改善发展,树立对外开放良好形象,对于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宣传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环境卫生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道德标准。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爱护卫生的公德意识,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户户参与、个个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2、严明纪律、严格问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涉及面宽、工作量大、任务艰巨,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必须齐抓共管、落实责任。要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问责要求,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督促检查、严格问责处罚,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差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予以处理,对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以增强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真抓实干、共同落实的工作格局。3、落实制度、常抓不懈。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做到常抓不懈。此项工作要做到经常性开展、经常性检查、经常性评比、经常性曝光,通过经常性工作的开展,形成工作常态,变压力为动力,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逐步改变群众的不良习惯,逐步改善人民生产生活环境,逐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4、加大投入、完善设施。采取政府加大资金投入、争取上级支持、单位村社筹措、协调企业资助、收取卫生管理服务费等多渠道方式,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逐步提高保洁人员、清运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发挥服务功能,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5、加强监管、综合治理。各级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单位、企业、学校、社区、家庭的环境卫生行为,增强保护环境、爱护卫生的自觉性。各单位、企业要完善相关设施,搞好公共环境卫生,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共同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向纵深开展。经发办、安监站、国土所、林业站、兽医站、派出所、环卫所、交管站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煤硫企业、采石场企业、木材加工企业、生猪屠宰经营者、制砖厂等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以及建筑行业、建筑单位、建筑个人的监管,进一步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坚决杜绝重复污染、重复治理的情况发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强势推进,确保综合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