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2010年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适应我县医疗单位业务开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用人程序,结合用人单位的实际,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2010年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不限地域。三、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89人。其中:县直三家医院189人(县人民医院招聘70人,第二人民医院招聘77人,县中医院招聘42人);乡镇卫生院100人。此次招聘计划如完不成,将于2011年继续按此方案招聘直至招满为止。四、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3、已被县卫生局招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员和县直三家医院原自聘人员,不准报考。(二)学历、资历和年龄要求1、县直三家医院招聘条件:①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学历(不包括成人教育和自学考试学历)。各职位学历、资历和年龄要求以县直三家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为准。②2010年毕业的医药卫生类本科(专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凭所在学校证明(或就业推荐书)可以报考。2、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①取得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②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中专学历者可报考护理岗位;③45周岁(即1964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④35周岁(即1974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三)其他要求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和硕士学历毕业生不受报考比例限制,报考县直医疗单位的考生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不小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减少报名人数或取消招聘职位。考生所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五、录用程序(一)报名1、报名时间:2010年1月25日—2010年3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报名。2、报名地点:利辛县卫生局(利辛县城淝河路南段利辛一中新区西南100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558-8812168;0558-8832063)。3、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1)报名时必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2)报考县直医院的按招聘职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考乡镇卫生院的不受单位和职位限制。(3)填写《利辛县2010年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经招聘办公室初审,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报名资格。4、初审合格人员,按规定交纳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面试入围者,按省教育厅文凭验证中心的收费标准收取验证费省内40元、省外60元,验证费自付。(二)考试及相关事项1、笔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务方案另行制订):(1)笔试采取封闭的办法,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2010年3月25日前由本人到利辛县卫生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2)笔试内容分值及时限:综合考试卷包括基础类知识和专业类知识,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3)笔试科目:①报考临床医学、护理、检验、麻醉、医学影像、药剂专业岗位的,考试科目为:基础医学理论知识和各专业的专业知识。②报考中医临床医生专业岗位的,考试科目为:中医基础理论知识和中医临床知识。③报考医疗器械维修专业岗位的,考试科目为:基础医学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包括电子、机电、医疗设备维护知识)。④报考卫生管理和卫生信息统计专业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理论知识和各专业的专业知识。⑤报考文秘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无纸化办公技能和文秘专业知识。⑥报考医事法学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⑦报考会计岗位的考试内容为:财会基础理论知识和会计电算化技能。⑧医药卫生类硕士研究生和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医药卫生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考生不参加笔试。2、面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⑴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不打分,采取否决的办法。⑵报考县直医疗单位的考生面试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类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面试实行百分制,硕士研究生和报考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其他学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得出考试总成绩。3、加分因素取得报考职位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护士资格的加3分(报考护理职位的中专毕业生不再加分),报考医技专业取得相应职位师级技术职称的加3分。4、根据笔试、面试合成的成绩,加上加分因素得出总成绩,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5、录用办法根据考生的总成绩:(1)县直医疗单位按招聘职位一览表提供的职位数由高分到低分录用;(2)乡镇卫生院的录用人员,采取从报考乡镇卫生院和未被县直三家医院录用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各录用50名。其中:临床专业各20名、护理专业各20名、医技专业各10名。六、体检与考核(一)体检和考核由招聘办公室组织进行。按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进行。考核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二)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以及自动放弃的,报考县直医疗单位的考生,在同一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在同一专业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分数并列者以基础医学理论知识高低排序。七、公示、聘用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新闻媒体和网站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被县直医疗单位录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发给招聘录用通知书;被录用到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由卫生局负责分配。八、相关待遇:被录用人员的福利及相关待遇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解决。九、此次招聘工作邀请人事局指导、县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全程监督。附件:1、县人民医院招聘职位一览表2、县中医院招聘职位一览表3、县第二人民医院招聘职位一览表利辛县卫生局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附件1利辛县人民医院2010年招聘职位一览表序号职位名称招聘人数年龄要求学历要求专业要求备注1临床医生8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临床医学专业西医11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31981年1月以后出生本科中西医结合专业中、西医1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推拿或康复专业中、西医2护理32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护理、助产类专业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护理、助产类专业参加全国职称统一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3医学影像医生6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医学影像专业4麻醉医生1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麻醉专业5药剂人员1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西医药学专业6医事法学人员1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医事法学及相关专业7文秘3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科以上专业不限8卫生信息人员1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卫生信息专业9会计1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卫生会计专业10医疗器械维修人员1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医疗器械维修专业合计70附件2利辛县中医院2010年招聘职位一览表序号职位名称招聘人数年龄要求学历要求专业要求备注1护理161984年1月1日后出生专科护理专业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护理、助产类专业参加全国职称统一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2医学检验11981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医学检验专业3药剂人员21981年1月1日后出生专科以上药学(中药学)专业4医院管理11981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卫生管理专业5中医临床医生121981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针灸、推拿、康复医学专业;中医、中西医结合、中医骨伤专业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中西医结合知识,以中医为主6西医临床医生61981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临床医学(西医)7医学影像医生21981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医学影像专业8文秘人员21984年1月1日后出生专科以上专业不限合计42附件3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2010年招聘职位一览表序号职位名称招聘人数年龄要求学历要求专业要求备注1临床医生29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临床医学(西医)2理疗科医生4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中医推拿、针灸或康复医学专业3影像专业人员11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科影像专业4麻醉医生4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科麻醉专业5检验4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科检验专业6口腔2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口腔专业7护理20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科护理专业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护理、助产类专业参加全国职称统一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8药剂1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科药学专业9文秘2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科以上专业不限合计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