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情况调查报告接《关于做好征地拆迁专项检查迎检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现将下西坊区域改造(第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原物资公司和原种子公司宿舍征收情况1、原物资公司办公楼及宿舍:总占地面积约7.5亩,公、私建筑面积2774.06m2,涉及私住房13户,建筑面积1200m2。2、原种子公司及宿舍:总占地面积约5.35亩,征收公、私建筑面积3594.68m2,涉及私住房16户,建筑面积1340.68m2。(二)下西坊区域改造第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改造范围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品位,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切实改造旧城区脏、乱、差现象。(三)肖家城中村修建肖家中路征收范围修建肖家中路,北从欧阳修大道通跃进西路,全长500m,宽50m,初步预计征收房屋89户,其中集体民房61户,居民住房28户。征收房屋面积29955m2,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3500m2。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情况1、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原皮革厂棚改项目,涉及征收房住61户,征收房屋建筑面积4000m2,其中产权调换9户,货币补偿52户,到目前为止已全部落实到位。2、2012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截止到8月底止)。①已启动征收项目4个,涉及178户,建筑面积37715.68m2,其中集体民房61户,建筑面积26455m2。②已做出征收决定项目3个,涉及89户,建筑面积7760.68m2。③非公共利益收购项目2个,建筑面积3828.06m2,2012年6月份已拆除。三、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原则1、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文明、和谐征收。2、房屋征收与补偿,坚持公正、公平、公开。3、旧城区改造反复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和听证会,坚持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四、征收补偿办法1、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2、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和企事业单位土地上(房改房)房屋价值的补偿,按照市场评估价补偿。3、选择产权调换,实行“征一还一”等面积房屋产权调换。4、选择货币补偿,按房屋评估价的基础上另增加8%的补偿,即按房屋评估价的108%给予补偿。五、安置补偿及奖励被征收房屋人实行自行搬迁、自行过渡、但对被征收人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给予补偿。1、过渡房补助:①选择产权调换的,按房屋征收面积3元/m2·月,另按期签约按期搬迁再给予2元/m2·月的租房奖励。先预付18个月的过渡房补助,超过18个月未交付使用的,按每月3.5元/m2补助,另给予搬迁费1000元/户次。②选择货币补助,支付一次性搬迁费1000元/户和支付一次性按征收面积每月3元/m2和奖励2元/m2,发放6个月的过渡补偿费。2、其他设施补偿,严格按规定执行,即空调拆装120元/台,固定电话150元/部,有线电视120元/户,自来水拆装200元/户,电设施拆装200元/户,网络移装128元/户。3、奖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限内签约,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所10%给予奖励。同时在规定时限内搬迁,腾出房屋拆迁的,再按时间分段给予5%的奖励。4、税费优惠:对安置房“征一还一”的,免征交易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只支付办证工本费用。5、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土地,实行就近安置或异地安置,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房屋按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