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公交公司安全规章制度5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网友帮大家分享的公交公司安全规章制度5篇,供您参考阅读。公交公司安全规章制度1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公车管理,切实降低公务车辆管理使用费用,提高公车使用效率,确保局机关公务用车,现就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公车管理使用制度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完善公车管理使用制度(一)完善定人管理制度。局机关公务车辆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安排使用。局机关公车主要保证局领导和局机关干部公务用车,各用车人应提前向局办公室提出用车要求,由局办公室统一调配:上班后15分钟内,局领导需要用车的,首先确保局领导公务用车;15分钟后,根据工作缓急,再安排业务科室工作用车。驾驶员凭局办公室出车单出车。特殊情况非公务用车,须经局长批准后由局办公室安排。(二)实行用车登记制度。驾驶员根据局办公室安排的出车任务对出车情况进行登记,并填写《出车登记表》,明确出车事由、地点等事项。《登记表》须经用车人签字。局办公室按月负责对《登记表》进行审核。(三)完善定人驾驶制度。局机关公务车辆实行定人定车专职负责驾驶,其他人员不得兼任驾驶员,驾驶员不得随意相互更换驾驶车辆。如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确需驾驶公车的,按省市主管部门文件或有关规定执行,由单位从严掌握并报县分管领导批准,然后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四)执行刷卡加油制度。公务车辆用油采取一车一卡加油,管理人员要及时检查车辆油费支出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加油卡由局财务统一办理、充值。二、进一步明确驾驶员职责(一)严格执行定点停放制度。除出车在外地的车辆外,驾驶员完成出车任务后(含节假日、双休日),必须及时将车辆停放在车库或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不能入库停放的,须经局领导批准。对没有按规定将车辆入库或停放指定地点的,视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因车辆不入库或不按指定地点停放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无特殊公务,不准将车辆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或饭店门口等。参考资料,少熬夜!(二)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制度。车辆维修(保养)要在局固定的汽车修理厂家或维修点进行。车辆需维修(保养)时,由驾驶员填写维修(保养)申请单,经局办公室审核,报经局长批准后,到定点厂家维修(保养),否则,局财务不予报销。维修(保养)费用由局办公室审核后统一结算。(三)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局机关公车管理使用制度,不得擅自外借或让车辆让他人驾驶,不得自行出车,严禁私驾公车。要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好。车辆修理、保养、年检需提前报告局办公室。要做好厉行节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降低车辆费用。(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职业道德,做到文明行车,不酒后开车,不带故障出车,确保行车安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因执行操作规范不正确,造成违规受罚,责任自负。公交公司安全规章制度2为进一步加强公交停车场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流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规定如下:一、公交停车场的管理单位是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停车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二、公交停车场使用单位必须遵守停车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三、公交停车场按设计核准的停车数量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应急疏散通道超停车辆。1、超停车辆的停车场必须每年将超停数量、安全防范措施、解决计划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2、集团安全管理部定期对超停车辆的停车场进行检查核实,并对安全防范措施和解决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四、执行公交车辆进出场安全检查制度。1、公交车辆进场前由警卫人员上车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异常物品应按规定处置。2、公交车辆凭使用单位开具的车辆出门证出场。五、公交停车场内车辆安全行驶制度。1、公交停车场内机动车辆应按规定的线路行驶,不得违规逆向行驶。2、公交停车场内公交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小型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3、公交停车场内机动车辆按规定的区域停放,不得违规停放。4、公交停车场内禁止非机动车、电瓶助动车、摩参考资料,少熬夜!托车行驶。六、执行公交停车场内禁烟禁火制度。1、公交停车场是禁烟禁火重点单位,除划定的吸烟点外,全部禁烟禁火。2、因生产作业、维修施工需要动火的,应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管理单位派员在动火区域设置警戒线并配备灭火器材。3、应设立动火作业申请、批准和配合作业记录台账。七、落实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1、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2、警卫人员安全管理责任3、安全消防巡查人员安全管理责任4、监控消防值班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八、定期开展职工安全教育活动。1、管理单位所属的管理大区人员每月不少于二次安全教育活动,每次不少于二小时。2、管理单位各岗位人员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教育活动,每次不少于二小时。九、定期对变配电间、电梯、升降设备、消防报警、灭火喷淋、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应急指示、视频监控等重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正常有效。1、变配电间、电梯、升降设备、消防报警、灭火喷淋、视频监控设备应由具备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定期维护、检测、保养、维修。2、管理单位将维保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维保合同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3、管理单位将变配电间、电梯、升降设备、消防报警、灭火喷淋、视频监控设备定期维护、检测、保养、维修作业记录单定期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4、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应急指示、水泵房、中央空调机房实行每月检查一次,发现缺损应尽快修复或补足,并做好记录。十、使用单位定期对存放油漆、油料、氧气、乙炔气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存放安全。1、油漆、油料、氧气、乙炔气等易燃物品应在封闭区域集中存放、警示标志清晰、专人管理,并配备灭火器、防爆毯、黄沙桶等消防设备。2、定期检查、落实整改、记录齐全。十一、警卫人员对进入公交停车场的非本单位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核查登记。1、警卫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核查人员和车辆,做好登记工作。2、警卫人员对进入停车场的非本单位人员和车辆参考资料,少熬夜!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登记,防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停车场。十二、安全消防检查人员安全消防巡查。1、安全消防检查人员定时、定点、定线路对停车场的治安、消防进行安全巡查,每次巡查间隔不超过二小时,并做好巡查记录。2、安全消防检查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妥善处置,并及时向监控值班室汇报。十三、监控值班室人员负责视频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值守,随时联系各岗位值勤人员,处置突发事件。1、随时掌握公交停车场的安全正常运行情况,填报安全运行日志。2、每日检查一次视频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运行情况,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遇有系统故障应及时排除或报修,做好检查和报修记录。3、遇有突发事件,立即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十四、非机动车停放点和电瓶助动车充电设施的安全管理。1、非机动车和电瓶助动车停放区域应独立设置,提供电瓶助动车充电设施的停放区域应设置防雨水屋顶,防止漏水导致触电事故发生。2、电瓶助动车充电设施应采取间隙式供电方式,防止长时间充电导致充电器、线路、电瓶过热发生火灾事故。3、电瓶助动车停放充电区域实行二小时一次的安全巡检,并填报巡检记录。设置视频监控与接入监控值班室,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实时监控安全情况。4、电瓶助动车停放区域应配备灭火器材。十五、高空悬挂物的定期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1、广告牌、灯箱、高杆路灯、空调室外机、监控摄像机高杆架、排烟排气管道等高空悬挂物实行季度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排除。2、高空悬挂物季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除表应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十六、地下空间的安全管理。1、地下空间是安全管理的重点部位,应确保通风排烟系统、视频监控、消防报警喷淋系统、紧急疏散通道、应急照明指引、排水等安全系统的完好。2、地下空间安全系统实行季度检查制度,建立安全系统季度检查台账和检修记录,并按季度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十七、防台防汛工作。1、公交停车场排水系统每年二次(六月、十二月)参考资料,少熬夜!进行清淤疏通,确保排水系统畅通。2、公交停车场避雷系统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性测试。3、公交停车场管理单位应建立排水系统的清淤疏通作业、避雷系统安全性测试台账,并将排水系统的清淤疏通作业、避雷系统安全性测试记录报集团安全部备案。4、公交停车场应设立防台防汛应急物资仓库,储备抢险作业的物资、工具、装备等。应急物资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点,发生缺损及时补足和修复,并做好应急物资仓库清点、补充、维修记录台账。十八、应急预案1、公交停车场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故,减轻突发事(件)故对停车场运行生产的影响。2、公交停车场突发事(件)故应急预案包括场内安全生产事故、停水停电、治安案件等处置预案。3、公交停车场突发事(件)故应急预案文本应在监控值班室、大区管理办公室分别存放。4、公交停车场突发事(件)故应急预案应定期修订,定期向所属地区安全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十九、集团所属各公司要严格遵守本规定要求,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建立公交停车场安全管理台账,确保公交停车场的安全。二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实施由集团安全管理部负责,并对相关条款和程序进行解释。公交停车场安全管理台账及管理要求一、设立超停车辆的停车场安全监管台账,记录超停数量、安全防范措施、解决计划,并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二、设立动火作业申请、批准和配合作业记录台账。三、设立职工安全教育活动管理台账。四、设立变配电间、电梯、升降设备、消防报警、灭火喷淋、视频监控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1、特种设备由具备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定期维护、检测、保养、维修。管理单位将维保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维保合同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2、管理单位将特种设备定期维护、检测、保养、维修作业记录单按作业周期定期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五、设立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应急指示、水泵房、中央空调机房月度安全检查记录台账。六、设立油漆、油料、氧气、乙炔气等易燃物品存放区域月度安全检查记录台账。七、设立视频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运行检查、报修台账。参考资料,少熬夜!八、设立广告牌、灯箱、高杆路灯、空调室外机、监控摄像机高杆架、排烟排气管道等高空悬挂物季度安全检查记录台账。高空悬挂物季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表应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九、设立地下空间通风排烟系统、视频监控、消防报警喷淋系统、紧急疏散通道、应急照明指引、排水等设备季度安全检查台账。地下空间设备季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表应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十、设立排水系统的清淤疏通作业、避雷系统安全性测试台账,并将排水系统的清淤疏通作业、避雷系统安全性测试记录报集团安全部备案。十一、设立防台防汛、应急物资仓库清点、补充、维修记录台账。公交公司安全规章制度31、未经调度人员批准擅自缺班、绕近道、改变运行线路、不按照规定起止站点发车、中途调头、随意更换驾乘人员、甩站甩客的,当班驾驶员和乘务员各罚款50元;末班车不按照规定站点、时刻发车、中途下线、不到终点站的,驾乘人员各罚款100元。2、乘务员早上迟到耽误发车时间的,每次罚40元,造成缺班的由本人或所属车主承担缺班车的缺班损失(按当天线路班次收入计算)。3、因事故、路阻、修车必须停班时,该车驾驶员应当立即电话告知调度、安全、稽查人员,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停班,除因事故被扣车外,驾乘人员应随时准备上线运营,不得离开车辆办私事,否则按照擅自缺班处理,每人每次罚款30元。4、车辆正常运营时间,驾乘人员不准随意离车、离岗(包括车辆在站等班、等客时间),违者按照私自缺班处罚,每人每次罚款30元。5、驾乘人员应当保持车内外卫生,驾驶员负责车体外表,乘务员负责车内卫生。除雨雪等特殊情况外,凡车辆卫生不合格的,当班驾乘人员根据各自责任每次罚款20元。6、乘务员必须熟悉线路站点,按照运行线路站点提前报站,并组织乘客有序上下车,因乘务员不报站或报站不正确而造成乘客越站、漏乘、错乘等服务质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