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及分类指出于过错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违法行为:分类:一般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犯罪)第十课避免误入犯罪歧途一、懂得犯罪后果第四单元1、了解罪与罚犯罪的含义: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的特征: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的行为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小丁偶然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经常请他去餐馆吃喝,带他去电子游戏厅玩游戏机。王大哥成了他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突然说:“有一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也不认识你。”被王大哥这么一蛊惑,小丁借着酒劲,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击一棒,导致其头部受了重伤。小丁交友不慎,法律观念淡薄,被公安机关依法批捕,沦为少年犯。案例:少年犯罪嫌疑人何佳(化名)4岁时,父亲就和母亲离婚并重新组成了家庭。父亲再婚后,后妈对她冷眼相看,虐待打骂是家常便饭,就连后妈带来的小弟弟也经常欺负她。上初中后,一次学校发起“母亲节向母亲献礼物”活动,每位同学都为自己的母亲准备了礼物,惟独何佳躲在一边,抚摸着周身被后妈毒打的伤痕,头脑中冒出了一个令人颤栗的报复计划。当天放学后,何佳在晚饭里投入了剧毒,除何父因故幸免、后妈经抢救脱险外,小弟及她邀请来吃晚饭的两名同学均命归黄泉。案例:案例问题:上述青少年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本项目的中心案例: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于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11月23日晚,疑犯药家鑫被长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25日,经长安检察机关批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疑犯药家鑫被依法逮捕,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2011年3月23日,该案件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2011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案例引申问题药家鑫触犯的罪名是什么?药家鑫是否应负刑事责任?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的刑罚是什么?你认为药家鑫走上犯罪道路最大的原因是什么?通过药家鑫的案例,谈谈自己的感触,遇到类似的情形我们应该怎么做?犯罪的分类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分裂国家最、背叛国家罪、叛逃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罪、伪造货币罪、信用卡诈骗罪。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重点法条故意杀人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五章侵犯财产罪:抢夺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重点了解:案例分析:铜川女孩杜某,在西安南二环一家KTV做酒水推销工作,在包间内趁客人们喝的晕头转向,呼呼酣睡之时,把手伸向客人的腰包,拿走客人16万元的港币。该案通过审理,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认为,杜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重点法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阻碍军人执行任务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第九章渎职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刑罚的概念及种类、(1)刑罚的概念: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使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是对付犯罪的主要工具。(2)刑罚的种类刑罚主刑附加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专门针对外国人的驱逐出境。《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驱逐出境仅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该刑罚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2、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刑法及其作用刑法的含义:是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并对犯罪者处以什么刑罚的法律。刑法的作用:第一,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第三,教育、鼓励人们与犯罪行为作斗争。第二,震慑潜在的犯罪人,使他们不敢以身试法。第四,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二、善同犯罪作斗争【创境激趣】从去年冬天至今,接连发生的几起青少年杀人案件让人感到震惊,西安大学生药家鑫深夜驾车撞人后连捅伤者8刀;凤翔县几名青少年看到同学打架受重伤,都选择沉默并协助将伤者抛至荒郊至死亡;发生在清涧县的3名“90后”为弄零花钱绑架活埋朋友让人震惊;高陵县8名“90后”只因一辆自行车将同学群殴身亡,这些人他们有一个共有的名字“青少年”。都缺乏对与生命的起码敬畏、杀人手段都比较残忍。同学们,未成年人犯罪是全世界共同的话题,它已经被列为继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之后的世界第三大公害。为什么未成年人犯罪如此猖獗呢?隐藏在其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1、青春拒绝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哪些?主观方面的原因客观方面的原因(1)家庭因素(2)社会因素(3)学校因素想一想议一议:(材料)片刀的“用途”北京市某中学三个初一的学生,上课传递“片刀已买好”的纸条,被老师发现,经过耐心的开导教育,三个学生说出片刀的用途。其中一个学生的邻居是私营企业主,买片刀是想将其杀死,他们享用企业主的钱财,另一个说他母亲爱唠叨,买刀想趁母亲熟睡时将其杀死,这样就不会有人烦他了。当问及三个学生杀人的后果时,他们都摇头说:“不知道”。一张纸条被及时发现,避免了血案的发生,挽救了三个孩子。(讨论)上述案例中的三个学生差点误入犯罪的歧途。简要说明他们差点误入犯罪的原因。归纳总结:归纳:一、关于社会保护,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发展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二、是家庭的关爱和学校的教育不够,导致青少年过早受外界不良风气影响。三、最关键的原因是个人原因:青少年法律意识淡漠,自控力差,认知能力低,价值观念扭曲,自我保护能力差,冷漠无情、缺乏对生命的敬畏感,缺乏正确的交友观等。刑事责任年龄《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2、有勇有谋,应对犯罪假如在公交车上遇到小偷行窃,应如何智为?中职生张某在公共汽车上制止偷盗不法行为,在下车时被不法分子持刀袭击,张某在危急的情况下夺刀反击袭击者,后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检察机关综合现场勘查、调查访问及有关证据材料证实,张某的行为系正当防卫行为。分析比较:师生共同讨论面对不法侵害,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作出判断,要采取机智灵活的方法与其斗争,以避免造成更大悲剧和更多不必要的伤害。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1)、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才能实施正当防卫。在这一行为中,防卫目的的正义性是正当防卫首要条件,特别要注意的是,出于保护非法利益的目的而实施的“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如果以引诱的手段故意激怒他人袭击自己,打死打伤他人的不是正当防卫;赌博犯罪时,为保护赌资而将另外抢劫赃物的罪犯打死打伤的行为也不是正当防卫;(2)、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而进行的防卫。也就是说,当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才能采取防卫行为。尤其要指出的是,对合法行为不能进行防卫。如司法机关逮捕人犯、执行搜查任务时,拒捕、拒查者或第三者进行的反抗,不叫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必要条件:(4)、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进行的防卫。对还没有开始或已经停止的不法侵害不能进行防卫。如抢劫犯正在抢劫,被抢劫的人和群众可以防卫。如果抢劫者已被群众抓住,这时就不能以正当防卫的理由(3)、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进行防卫。对实施不法行为者的亲属或其他人进行报复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对其继续打击,而应扭送公安机关。重点法条《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案例分析:中职生小明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一社会青年堵截要钱,小明无奈只好给了他。事后小明越想越气,第二天便找了几个要好的同学找到这位抢钱的社会青年,将其打伤。小明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你认为小明的做法对吗?为什么?小明应该怎么做?请你帮他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制裁犯罪。道德践行:培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小组讨论)看课本115页案例材料,讨论回答书上的两个问题:①结合案例说明面对违法犯罪现象,做到见义勇为的必要性。见义勇为的内涵:见义勇为,就是公民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面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所实施的救助行为。见义勇为的构成要件:一是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二是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三是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这三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见义勇为行为。3、职业生涯廉为本职务犯罪:是指具备一定职务身份的人实施的与其职务相关的犯罪行为。危害性主刑:附加刑:所谓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的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于个体犯罪,只能适用一种主刑,不能适用两种以上的主刑。所谓附加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也称从刑。附加刑的特点是: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