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川律协〔2011〕91号关于选拔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人有关事宜的通知各市、州律师协会,省直分会:《法律讲堂》是中央电视台深受观众喜爱的法律知识讲座栏目,开播6年来,涌现出一大批优秀主讲人。为了给更多优秀律师提供展示才华的机会,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近期拟在我省遴选一批主讲人。请各市、州律协,省直分会接此通知后组织符合条件、有意参加选拔的律师报名参加选拔,并于12月15日前将个人简历及案例分析稿件报至省律协邮箱。工作联系人:贾皓中186281785212联系电话:(028)86621287-8026传真:(028)86621228邮箱地址:scslsxh@163.com。附件:《法律讲堂》选拔程序和要求二O一一年十二月一日主题词:《法律讲堂》选拔主讲人通知报:全国律协、厅领导送:厅办公室、厅律师公证工作处、省律协党委委员会长、副会长、监事长、副监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发:省直律师事务所四川省律师协会秘书处2011年12月1日印发3附:《法律讲堂》选拔程序和要求一、报名条件:(1)职业:律师、律协下设机构工作者;(2)年龄:27-55岁,性别不限;(3)政治要求:坚持党的基本原则、有大局观;对现行的宪法和法律没有抵触,没有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具有三年以上法律专业的执业经验;(4)要求形象端庄、普通话好、表达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稿能力。二、选拔程序:(1)拟先由律协组织报名,同时进行第一轮选拔;(2)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栏目派主创人员进行第二轮选拔;(3)《法律讲堂》主创人员与选拔出来的人员进行沟通,包括选题的选择、稿件的写作、讲述的方式方法、镜头前的状态调整等;(4)选拔出来的主讲人安排到中央电视台演播室试录;(5)节目的正式录制。三、律师必要的准备:(1)准备一个1500-2000字左右的稿件;(2)案例自己选择,要求案例真实,情节丰富生动,法点分析准确、与案例结合紧密;至于怎么做稿件、什么样的语言形态对路的问题,建议参选人员一定要通过电视或网络看《法律讲堂》的节目,以便得到最直观地了解;(3)第二轮选拔时要求脱稿讲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