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的管理制度【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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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印章的管理制度【推荐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印章的管理制度【推荐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印章管理制度【第一篇】一、总则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公司印章的刻制及备案(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二)法人个人名章、财务章、合同章,由人事行政部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重庆市公安局备案。(三)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四)经批准刻制的印章,由刻制人员到人事行政部办理备案手续。三、公司印章的启用(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人事行政部留样保存,以便备查。(见附件:表1《印章登记表》)(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人事行政部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公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总经理(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一)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5、公司章程、协议。6、员工调动。7、员工的任免聘用。8、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2、各类经济合同等。(三)公司总经理(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参考资料,少熬夜!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一)公司总经理负责公章、合同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使用的最终审批工作。(二)人事行政部负责人负责公章、合同专用章使用的初级审批工作,总经理负责最终审批。(三)财务部负责人负责财务专用章使用的审批工作。(四)印章管理员1、负责印章的保管。2、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一)印章的管理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由人事行政部专人负责管理。2、财务章由财务部专人负责管理。3、法人个人名章,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管理。4、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见附件:表3《印章移交登记表》)5、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二)印章的使用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2、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3、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4、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行政管理中心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5、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6、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参考资料,少熬夜!7、所有加盖公章和合同章的文件、资料、协议等均应留存原件至少一份存档。(三)印章的保管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人事行政部经理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七、公司印章的停用(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1、公司名称变动。2、印章使用损坏。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二)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总经办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见附件:表5《印章停用申请表》)八、罚则(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属严重违反本制度,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1、未经许可擅自刻制印章;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印章;3、使用印章过程中弄虚作假的;4、未按本制度规定做好登记工作,或未留存所加盖印章的各类资料原件导致无法查明印章使用内容的;5、超出本制度规定范围使用印章的;6、责任人未妥善保管印章致使丢失的;7、其他严重情形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九、其他1、本制度经人事行政部拟定并经总经理审核,于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2、本制度已通报公司全体人员。3、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印章管理制度【第二篇】第一条市国土资源局介绍信由局办公室分管政务的副主任管理,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审批及制作要求管理和使用。第二条市国土资源局介绍信用于介绍市国土资源参考资料,少熬夜!局领导同志或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到外地、外单位参加会议、汇报联系和商洽工作。第三条使用市国土资源局介绍信,须经分管副局长或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第四条开具市国土资源局介绍信必须逐项填写被介绍人姓名、职务、去向、目的、介绍信有效期限等。介绍信存根应存档备查。第五条局机关所有印章(含党组和行政印章,行政审批事项专用印章)由局办公室集中管理和使用,实行专人负责,不得替代使用。特殊情况的代管,需经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第六条“xx市国土资源局”印章的使用范围:限于经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的文件、表册、信函等,重大事项需经局长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第七条“xx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印章使用范围:用于局机关对内对外行文传达或联系有关业务;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经局领导、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签发的文件、信函等。第八条局党组印章,由局办公室专人管理、使用。以局党组发文,必须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加盖印章发出文件。第九条凡需加盖以上印章的文件、信函、表册,必须由本局机关工作人员承办,不得承接外单位工作人员直接办理用印事宜(相关单位联合发文除外)。第十条凡需用印章的文字资料,都必须按规定存档备查。第十一条用印盖章生效日期为领导签发日期。几个领导签发的文件生效日期,以职级最高的领导签字日期为准;几个同职级领导签发的文件,以最后签字的领导签发日期为准。第十二条例行事务的处理也可经办公室主任签发后用印。印章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篇】XX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指引(暂行)目录总则2第一章印章种类3第二章规格标准5第三章制发程序6第四章授权管理7第五章保管使用9第六章收缴销毁15第七章监督管理16第八章附则18第九章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银行印章管理,规范用印程序,维护印章的法定性、权威性,促进加强业务管理,防范风险,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制定本指引。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印章是XX银行各级机构依法参考资料,少熬夜!刻制的,用于确认并表明经营管理活动合法有效的重要工具。第三条印章管理是指对印章的刻制、分发(领取)、启用、使用、保管、更换、收缴、销毁等一系列活动的规范、监督、检查和考核。第四条印章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规范操作,防范风险的原则。第五条总行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印章管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单位印章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第六条各级行办公室是印章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主管本级行印章,并指导、检查下级行印章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起草本行有关印章管理的制度并指导和监督执行;统一办理公章的刻制、启用、更换、收缴和销毁等工作。第七条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业务专用印章的管理。具体负责起草业务专用印章管理制度并检查和监督落实;审批或组织业务专用印章的刻制、分发和销毁等工作。第八条各级行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印章管理工作,熟悉有关流程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并做好教育和培训等工作。第二章印章种类第九条公章。按照法定规格、外形、尺寸和式样刻制的,标明各级行及其内设机构名称的印章。2第十条财务用章。各级行用于经费资金会计核算在开户行预留签章卡片上的签章及办理本外币结算业务中在会计凭证上加盖并表示业务合法性的特定印章。第十一条业务用章。各级行为便于工作专门刻制的用于某种特定用途的印章,其法律效力只适用于印章上标明的使用范围。(1)质押章(2)副本章(3)DUPLICATE章(4)正本章(5)文件齐全章(6)附件章(7)销户章(8)不得提取现金章(9)作废章(10)黑名单已审章(11)见证章(12)印鉴核符章(13)与原件核对一致章(14)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章(15)关联方审核章(16)手型标记章(17)已供汇章(18)汇票背书章(19)信用证保兑业务专用章(20)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章(21)外汇业务专用章(22)携带外汇出境专用章(23)进口付汇已报审章(24)假币专用章3(25)委托收款章(26)一交收妥抵用章(27)二交收妥抵用章(28)业务核算专用章(29)业务受理专用章(30)结算专用章(31)汇票专用章(32)押运交接专用章(33)业务章第十二条人名章。第十三条部门专用章第三章规格标准第十四条公章。包括各级行的公章。规格标准:(一)总行公章,直径厘米。(二)分行公章,直径厘米。参考资料,少熬夜!(三)支行公章,直径厘米。具体规格式样附后(附件1)。第十五条财务用章。规格标准:各级行财务用章为正方形章,边长厘米。具体规格式样附后(附件1)。第十六条业务用章。根据不同的业务需要制作。规格式样按照总行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人名章。正方形章,边长一般为2厘米。长方形章,一般为×厘米。第十八条部门专用章。总行部门专用章:圆形,直径厘米;分行部门专用章:圆形,直径厘米。4第十九条印章所刊名称应为法定名称。具体要求:(一)总行公章全称为“XX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二)分支机构行政公章应与营业执照记载的机构名称一致,所刊全称为“XX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分(支)行”。(三)部门专用章全称为“XX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部”。第二十条印章的质料,须采用公安部门认可的质料,由总行确定。具体要求:各级行公章使用铜质材料。财务用章使用牛角质材料。业务用章使用硬质橡胶材料。部门专用章使用硬质橡胶材料。正方形章使用牛角质材料,长方型章使用硬质橡胶材料或光敏材料。为提高防伪能力,应按照公安部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规定的标准刻制。各类印章均不得使用原子印章。第四章制发程序第二十一条公章的刻制依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办理有关手续后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第二十二条财务用章的刻制除XX分行的财务用章由总行统一管理外,其他分行的财务用章实行总、分行两级管理的原则,凡属全行范围内使用的财务用章由总行统一刻制管理;其他财务用章由总行统一设计格式,由分行刻制、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三条业务用章的刻制由总行营运部统一管理制作,包括明确业务印章的种类,制定印章的规格式样及安排刻制,人民银行及其他有权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5第二十四条人名章的刻制根据工作需要报总行营运部统一安排刻制。第二十五条部门专用章的刻制由总行有关部门提出需求,提交总行合规部审核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刻制,人民银行及其他有权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六条刻制公章、内设机构公章和涉及资金安全、表示职责权力等重要业务专用印章,必须按规定向公安部门办理申请登记和审批手续,在指定的刻制单位刻制。第二十七条机构名称变更需要刻制印章的,应由参考资料,少熬夜!印章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文件刻制;印章损坏或遗失等需要刻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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