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的方案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网友精心分享的“管理的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管理的方案【第一篇】为了强化值日管理人员责任,制定本制度。一、校务值日责任追究1、负责学校日常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2、及时妥善处理偶发事件,并做好汇报;3、坚持组织升旗、课间操和路队护送。4、坚持检查教师到岗、坐班情况,于当日九点交教师签到簿;坚持组织班主任维护就餐、午休、路队次序。5、坚持一日两次检查教室、清洁区的清洁卫生。6、监督指导门卫工作,确保学校安全。7、学生放学后关办公用电、电脑,检查办公室门窗,如实填写好校务日志交校长办公室。8、值日补助一天15元。检查、记载、关电锁门欠缺的一项次扣款2元。校长抽查发现的问题,如果行政值日没有发现,一人次罚款10元,并与失责教职工进行同等责任追究。9、请其他校务成员顶替值日,需报校长批准。否则一次罚款10元。10、值日校务人员不得在校外住宿,否则一次罚款10元。11、值日期间出现严重失误的,引咎辞职。二、教师值日责任追究1、午休值日一次补助10元,迟到、早退一次扣款2元。2、校外巡查一次补助5元。3、安排的值日不参加的,除不享受补助外,一次罚款5元。三、班主任值日按班主任管理办法执行。四、所有记载以校务值日和校长抽查记载为准。五、被进行责任追究的值日管理人员,当月不得评优。管理的方案【第二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市级储备粮的管理,保证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市级储备粮在宏观调控、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中的作用,依照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市级储备粮,是指市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成品粮。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能第三条市粮食主管部门负责市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工作,对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本办法。第四条市财政部门负责将市级储备粮的贷款利息、储存费用和轮换费用、购销差价等财政补贴列入预算,并保证及时、足额拨付;负责对市级储备粮有关财务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第五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伊春市分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农业发展银行),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计划负责及时、足额提供市级储备粮收购、轮换所需贷款,并按照信贷管理规定实行信贷监管。第三章建立第六条市粮食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市财政部门、市农业发展银行拟定市级储备粮规模总量、品种数量,并按照网点布局合理、储存数量均衡、储存条件良好的原则,提出确定承储企业和承储数量意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七条铁力市、嘉荫县要依据国家和省政府的相关规定,并参照本办法建立县(市)级粮食储备。第四章采购第八条市级储备粮的采购计划,由市粮食主管部门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市级储备粮规模总量、品种数量、网点布局向承储企业下达采购计划,做到统一品牌,统一采购。第九条承储企业采购的粮食要符合品种、数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第十条市级储备粮的采购价格按照当期市场价格进行确定。第十一条市农业发展银行应按市级储备粮采购计划规定的品种数量和当期价格及时足额向承储企业安排资金。第十二条市级储备粮采购资金在农业发展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第十三条市级储备粮的贷款利息,由市财政部门按照市级储备粮实际占用银行贷款和同期粮食收购资金贷款年利率据实补贴,按月拨付。第五章储存第十四条市级储备粮的储存,要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做到账账相等、账实相符,保证储存数量真实准确、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第十五条承储企业要定期向市粮食主管部门报告库存粮食情况,并及时提出轮换建议。第十六条承储企业要执行统计制度和会计制度,保证报送给各有关部门的统计、会计资料完整、真实、准确。第十七条储存费用由市财政部门参照中央储备粮和省级储备粮的储存费用标准确定,并实行定额管理,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市财政部门通过在农业发展银行设立“市级储备粮专户”封闭运行管理,按季拨付给承储企业。第六章轮换第十八条按照推陈储新的原则和成品粮储存年限为一年的规定,市级成品储备粮每年应轮换一次。第十九条承储企业必须坚持市级储备粮轮换制度,在轮换中要保证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不变。第二十条在市级储备粮轮换中,处于防汛期、防火期和粮食市场大幅度波动时期不得轮空。第二十一条轮换费用及购销差价的测定。购、销差价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粮食主管部门依据市场行情变化测算定额标准,每年核定一次;轮换费用参照现行费用构成测算核定标准,包干使用。市财政部门按季度将轮换费用及购销差价通过农发行账户拨付给承储企业。第七章承储企业的基本条件和义务第二十二条承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交通便利,出入库顺畅;(二)具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储粮仓房和配套设施;(三)具有合格的粮食保管、检验、统计、会计等管理技术人员;(四)企业经营管理和资信良好,没有违法经营记录。第二十三条承储企业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承担市级储备粮储存任务;(二)按计划进行采购、轮换,按规定进行储存;(三)接受市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四)在市级储备粮的管理上,不得违法、违规、违反政策,不得擅自动用;(五)保证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可靠,质量优良,购销粮资金封闭运行;(六)定期向市级储备粮管理部门报告粮食储存与轮换、购粮资金管理、储粮费用补贴、轮换费用及购销差价的使用情况。第八章动用第二十四条市级储备粮的粮权属市人民政府,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动用。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动用市级储备粮:(一)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需应急救灾的;(二)粮食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需平抑粮价,稳定市场的;(三)发生突发事件需要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四)市政府认为需要动用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六条动用市级储备粮应履行下列程序:(一)在需要动用市级储备粮时,由市粮食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和改革、财政部门提出动用方案,报市政府批准。(二)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动用市级储备粮命令,由市粮食主管部门下达动用计划到承储企业,动用计划要明确动用品种、数量、时间、使用对象、交接办法及办理相关手续。(三)紧急情况下,市政府直接决定动用市级储备粮并下达动用命令。(四)对市政府下达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执行或擅自改变动用命令。(五)市级储备粮动用后,承储企业要及时向市相关部门报告市级储备粮动用执行结果,并根据储存规模限期补足储存数量。第九章损失、损耗处理第二十七条市级储备粮的损失、损耗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粮食主管部门、市农业发展银行审核、处理。第二十八条定额内的保管损耗由承储企业在储存费用中列支。第二十九条因承储企业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超过定额的损耗由承储企业承担。第三十条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承储企业应在损失发生后3日内上报市财政部门、市粮食主管部门、市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和单位。由市财政部门牵头予以审核认定后,由市财政资金对损失部分进行弥补。第十章监督检查第三十一条市粮食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市农业发展银行按照各负其责的原则,依法对市级储备粮的承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第三十二条承储企业要认真接受检查,如实提供工作情况和相关资料。对检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市级储备粮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向市粮食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举报。市粮食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查处;举报事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及时移送其他部门处理。第三十四条承储企业在市级储备粮承储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市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给国家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行政领导责任:(一)粮食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二)虚报瞒报库存数量的;(三)擅自串换品种的;(四)延误轮换或管理不善造成粮食陈化、霉变的;(五)擅自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六)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收购、轮换计划和动用命令的。第十一章附则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管理的方案【第三篇】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按照市教育局的部署和安排,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积极领会落实市教育局的全面指导和管理,特制定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管理方案。1、明确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我校明确以校长为责任人,教务处负责牵头落实,班主任、语文教师及图书室负责人为实施者,落实落靠责任,认真履行责任和职责,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二、研读政策,明确工作内容认真研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积极落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指导与管理。配合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和监督检查。三、落实工作,做好推荐管理1、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出版管理条例》,明确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明确此项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2、学校把控第一关,每学期期末学校都统一要求各学年的语文教师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推荐读物要把握好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本着质量过关,数量适度的原则进行推荐。3、教师把控第二关,开学后语文教师要检查学生手中的课外读物是否都是正规出版社出版,从学校、教师环节严把课外读物质量和数量关。4、检查抽查第三关,学校每学期都要组织教师突击检查班级图书角及学生书桌堂内的课外读物,所有的课外读物都是正规出版社出版,也没有发现数量过多的现象。四、坚持原则,推进管理要求1、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2、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3、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4、校园内不设校内书店,也不存在通过讲座、培训等活动集中销售课外读物的现象。总之,我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和安排,认真履行学校、教师的主体责任,不松懈、不推诿,保障学生能够爱读书、读好书、好读书。管理的方案【第四篇】面对不断增多的疫情,省民政厅第一时间就下发通知,对全省养老机构实施了封闭管理,同时成立8个疫情防控督察组,对全省的养老机构实施全面督查。采取的方案分为以下六个方面的措施。一是严格分类防控。在养老机构里,医养结合机构的感染风险比较大,是疫情防控的重点。省民政厅经与省卫健委联合印发通知要求:疫情期间,不对外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按照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要求实行封闭管理。继续对外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其养老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医疗区域和养老区域实行物理隔离,单独通道进出。工作人员、陪护人员严格分区管理,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区域,避免交叉感染。二是加密核酸检测频次。医养结合机构所有工作人员每两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他养老机构在封闭后48小时之内进行两次全员核酸检测。之后,院内工作人员每周一次核酸检测,在院老人按当地的疫情防控规定组织核酸检测。三是是静置入院物品。快递和家属送给老人的物品,不得直接进入养老院,必须在通风环境中静置24小时,经综合消杀以后方可入内。四是保障外出就医。民政部门主动对接医疗单位,提供一般性上门配药服务,急、重病患者将第一时间送医院治疗,待当地确诊病例清零后返院。五是提供心理疏导。积极做好在院老人心理疏导,比如平湖市就增派了社会工作者进入养老机构,开展心理疏导服务,缓解在院老人的焦虑情绪。六是丰富文化活动。积极举办各类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比如说宁波市海曙区的广安养颐院等机构,积极地开展健身、文化、娱乐等活动,让老人们动起来、玩起来、乐起来。下一步,省民政厅将根据疫情防控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