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昌黎县2011年教师招聘简章昌黎县位于河北省东北部,东临渤海,北枕碣石,西南被滦河环抱,素有“花果之乡”、“文化之乡”、“旅游之乡”的美称,被誉为冀东大地上的“璀璨明珠”。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沿海对外开放县;2005年,被确定为河北省首批扩权县。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昌黎县也一直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2008年至2010年间,我县广纳贤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所招教师全部纳入正式编制,属于财政开支。各省、地、市优秀毕业生纷纷慕名前来应聘。三年间,共招聘教师350人,其中从外省市招聘83人,极大地丰富了我县的教师资源。今年,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0名教师,简章如下:一、招聘指标、方式和条件(一)招聘指标:共计300名。其中学前教育100名,小学170名,初中20名,高中10名。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物理政史生物心理地理合计学前100小学4532182520219170初中22221142420高中22311110(二)招聘方式:本次招聘全部面向社会采取公开招聘的学科学段2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全国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在职人员(不含秦皇岛市直及各县区在职公办教师)均可参加应聘。(三)招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3.具有良好的品行;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5.教师资格要求。报考高中、初中、小学人员需具有对应或高于所报考学段的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资格,报考学前教育人员必须具备幼儿教师资格;6.学历要求。报考初中、高中的人员要求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的人员要求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昌黎户口报考学员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的人员要求初始学历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中师及以上学历;7.身体健康(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合格)。(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受到党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3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未结案的;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二、报名程序(一)发布公告。2011年7月1日—7月15日在《昌黎日报》、昌黎电视台、昌黎教育网、秦皇岛人事人才网统一向社会发布。(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教育局共同组织,时限为10天,从2011年7月16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照常报名。报名地点在昌黎县教育局人事股(原昌黎师范学校院内),报名时需由本人到指定的报名地点、按招聘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报名表一式一份(从昌黎县教育网上下载打印,如实填写);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自备)各一份(2011年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未下发的,需带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已考过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明);3.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须带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自备)各一份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政审证明材料;在县级及以上人才市场人事代理的毕业生,须带所在人才市场人事代理证明和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交人才市场的须在复印件4上注明并加盖公章,由开具人签字)。4.已就业的公职人员须带本县(区)及以上教育及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一份(写明本人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和同意报考的意见);5.符合加分条件的须带相关证明: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并服务于昌黎县的毕业生,由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相关证明。6.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4张。注:小学岗位所涉及的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6个学科与初中相同学科合并进行,所涉及的招聘指标合并使用。岗位分配时由高分到低分优先选岗,选择到初中岗位的人员到初中学校任教,但需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选择到小学岗位的人员到小学任教。(三)报名资格复审、发放准考证。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审。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在昌黎教育网予以公布(以后相关信息均在昌黎教育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及相关人员注意网上查询)于2011年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昌黎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三、考试、体检和聘用程序本次招聘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每部分成绩均为100分。5由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县纪检监察人员负责全程监督。(一)笔试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知识掌握情况,高中、初中和小学各学科考试内容为所申报学科对应的高考内容;学前教育专业考试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的大、中专内容及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相关内容。笔试时间:2011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昌黎汇文二中笔试成绩在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公开栏及昌黎教育网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二)面试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全程由县纪检监察人员监督。参加面试考生的确定:根据各学科招聘指标,按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指标3:1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均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昌黎教育网上另行通知。面试形式:说课及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评委:每科设评委7人,评委确定后要封闭管理,本场面试结束前不允许和考生见面。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生,采取说课加专业技能测6试的方式进行。音乐、体育说课时间为10分钟,随后进行专业测试,时间为5分钟。美术考生在说课前统一组织专业测试,时间为120分钟,随后进行说课,说课时间为10分钟。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采取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包括绘画、弹唱及舞蹈。绘画技能在说课前先统一进行测试,时间为30分钟。随后进行说课,说课时间为10分钟。弹唱及舞蹈技能在10分钟说课后即进行测试,时间为5分钟。其它学科只进行说课,不进行专业测试,说课时间为10分钟。说课内容:报考学前教育的为学前教育阶段相关学科内容;报考小学和初中的均为初中阶段相关学科内容;报考高中的为高中阶段相关学科内容。考生按学科岗位分组参加面试。先由全体考生在候考室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上下午时间,下午面试人员抽签后退场。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各场一号考生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抽取面试题(说课题目)进入备课室准备(以后各考生以此类推),由专门工作人员和县纪检监察人员监督,实行封闭管理,避免考生之间交流。面试时由工作人员负责接、送考生到指定考场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组织退场(下午面试继续)。7名面试评委当场为考生打分,由面试考场核分员当场核7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分数相加求平均值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三)加分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昌黎县实际,省、市“三支一扶”毕业生在昌黎县服务(包括服务期满)的报考人员在总成绩中加3分。(四)考试结果及体检人员公示依照各学段需招录学科岗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同时按参加体检人员与招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五)体检体检由昌黎县教育局组织,县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体检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由该学科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六)确定人选、公示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结果,在县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由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确定拟招录人选并将确定意见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将确8定的拟招聘人员名单统一在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开栏和昌黎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七)手续办理及分配原则对经公示无疑义的未就业人员由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在职人员按人员调动程序办理手续。被招录人员分配时,按高分优先选择学校的原则,各学段入选人员按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学校。(八)有关待遇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昌黎县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昌政〔2007〕21号),招聘的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管理,与所在学校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已就业的并在原单位已转正定级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含在各级人才市场人事代理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2.所有聘用人员原则上在所聘用学校至少工作5年;3.被聘用人员纳入昌黎县财政开支,工资福利待遇、职称评聘等与同等条件在职公办教师相同。四、有关要求(一)招聘工作全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二)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必须达到3:1比例9及以上,不足3:1比例的指标相应减少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指标,剩余指标可调剂到其它学科岗位或由招聘小组负责面向全国应届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从相关专业毕业生中直接招聘;(三)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四)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资料严格审查,假冒、伪造各种证件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考入后取消聘用资格,2011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能取得毕业证或相应教师资格证及毕业生报到证者,将取消聘用资格;(五)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六)未尽事宜由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昌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详情请登录:昌黎教育网,网址:电话咨询:0335—20230730335—2022891附:《昌黎县2011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报名表》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黎县教育局201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