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第3章税收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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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第二节主要税种第三节税收征管会计从业工作者必须要熟悉税法,本章主要介绍了税收概述、主要税种和税收征管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我们从四个方面理解:①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成员获得公共产品的需要。②国家征税凭借的是公共权力(政治权力)。税收征收的主体只能是代表社会全体成员行使公共权力的政府,其他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是无权征税的。与公共权力相对应的必然是政府管理社会和为民众提供公共产品的义务。③税收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④税收必须借助法律形式进行。二、税收的作用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组织财政收入是税收的基本职能。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点,筹集财政收入稳定可靠。税收的这种特点,使其成为世界各国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目前,我国税收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90%以上。2、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这既反映了经济是税收的来源,也体现了税收对经济的调控作用。税收作为经济杠杆,通过增税与减免税等手段来影响社会成员的经济利益,引导企业、个人的经济行为,对资源配置和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影响,从而达到调控经济运行的目的。政府运用税收手段,既可以调节宏观经济总量,也可以调节经济结构。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关税)三、税收的特征税收作为政府筹集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具有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特点。税收特征可以概括为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1.强制性。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治权力以法律形式确定征纳双方的权力义务关系并保证税收收入的实现。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税收分配关系是一种国家和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权力义务关系,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义务向国家缴纳一部分社会产品,分担一部分社会公共费用。二是税收的征收具有强制性。2.无偿性。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归国家所有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税收的无偿性是从个体纳税人角度而言的,其享有的公共利益与其缴纳的税款并非一一对等。但就纳税人的整体而言则是对等的,政府使用税款的目的是向社会全体成员包括具体纳税人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因此,税收的无偿性表现为个体的无偿性、整体的有偿性。3.固定性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等,征纳双方都必须遵守,不能随意改变。是相对于某一个时期而言的。国家可以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地修订税法,但这与税收整体的相对固定性并不矛盾。税收的固定性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税法具有相对稳定性,一经公布实施,征纳双方都要共同遵守。二是税收征收数量具有有限性。四、税收的分类1、按征税对象分(1)流转税类。是以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和劳动服务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流转税的特征主要是:间接税,是对物税,计税依据是流转额。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2)所得税类。是以纳税人的各种收益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所得税的特点是体现了量能负担的原则,即所得多多证,所的少的少征,无所得的不征。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收入,发挥其公平税负、调整分配关系的作用。(3)财产税类。是以纳税人拥有的财产数量或财产价值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税收负担与财产价值、数量关系密切,体现调节财富、合理分配等原则。我国现行的财产税如房产税、船舶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一般是对动产和不动产征税。(4)资源税类。是以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为课税对象的税种。其征税范围仅限于矿产品和盐。实行定额税率,从量定额征收。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实行中央地方共享税。(5)行为税类。是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税种。如印花税、城镇维护建设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1)工商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是我国现行税制的主要部分。(除了关税以外的都是工商税类)(2)关税类。主要包括进出口关税,由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3、按税收征收的权限分中央税是由中央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或者是地方征收后全部划解中央有中央所以和支付的税收。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为中央税。地方税由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一类税收。包含:营业税(不含中央征收的)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中央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解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等。中央地方共享税指税收收入按照比例由中央和地方分享(如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等等4、按计税标准分从价税以征税对象的价值或价格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一般采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增值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从量税以征税对象的实物量作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一般采用定额税率例如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等,复合税对征税对象采取从价和从量结合的计税方法,如卷烟、白酒征收的消费税。五、税法及构成要素1、税收与税法的关系税法的概念: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范畴;税法是一种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2、税法的分类(1)按功能作用不同分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2)按主权国家的管辖权不同分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3)按法律层次分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3、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法律责任等。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1.征税人谁来征税代表国家行使税收征管职权的各级税务机关和其他征税机关。税务机关和海关。2.纳税义务人向谁征税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3.征税对象对什么征税包括物和行为,征税对象是各个税种直接相互区别的根本标志。分为流转额征税、对所得征税、对财产征税、对资源征税、对特定行为征税。4.税目具体的征税范围税目体现了征税的广度。一般有2种一是列举法二是概括法。5.税率税率是税法的核心要素。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比例税率分为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分为全额累进、超额累进和超率累进税率。资源税、车船税等使用定额税率。6.计税依据计税依据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复合计征。7.纳税环节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如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8.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是指纳税单位和个人缴纳税款的期限。一般废物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9.纳税地点纳税人按照税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地点。一般为纳税人的住所地,或则营业地、财产所在地等10减免税免税包括减税和免税、起征点、免征额三个方面。11法律责任税收法律责任是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因违反税法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税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形式有三种:1.经济责任2.行政责任3.刑事责任。第二节主要税种我国现行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等本书主要讲的税种有5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一、增值税1、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增值税是指以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的计算一般采用税款抵扣方式计算,即根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先计算一个增值税税额,然后再从中扣除上一道环节已纳增值税税款,其余额即为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增值税可以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消费型增值税。2、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规模大小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纳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或者符合税法规定情形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小规模纳税人是指生产、销售规模较小和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标准:(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高劳务以及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以下。(2)除上述以外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80万以下的。一般纳税人采用税款抵扣方式计算,小规模纳税人不实行税款抵扣办法。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3、增值税税率增值税基本税率17%;增值税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粮食、自来水、图书、饲料、农产品等货物,按13%计征;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税率为3%。4、增值税计算方法(1)一般纳税人适用办法:税款抵扣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进项税额可抵扣情形及适用标准: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购买农产品的,准予按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外购或销售货物的运费,按其金额的7%计算进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可抵扣的情形(2)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办法:简易计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3%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注:不采用税款抵扣制5、增值税税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当天;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2)纳税期限增值税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一个季度。(3)纳税地点二、消费税1、消费税概念与计税方法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就其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消费税计税方法从价定率计税:应纳税额=应纳消费品销售额*税率从量定额计税: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复合计税:应纳税额=应纳消费品销售额*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2、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3、消费税税目和税率(1)消费税税目(2)消费税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单位税率)4、消费税应纳税额(1)销售额确认消费品用于销售时,销售额为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进口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比例税率)(2)销售量的确认自产自用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数量;委托加工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回的数量;进口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收数量。(3)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款扣除外购和委托加工按规定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对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或者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5、消费税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除金银首饰外,均于销售时纳税;铂金首饰在生产环节纳税,其他金银首饰只在零售环节纳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货款或取得索取销货款凭据的当天;自产自用的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当天;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在报关是纳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当天。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