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公司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范例尊敬的各位领导:近年来,我省分公司认真贯彻落实贵厅各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金融央企的责任担当,积极发挥保险机制作用,针对建筑工程各阶段,开展社会管理、保险保障、风险预防等工作,为我省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一、基本情况人保财险省分公司是中国人保财险下设的一级分公司,成立于1950年4月,为我省第一家保险主体,历年来在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中发挥了行业主力军的作用。目前,全省范围内共设有包括x家地市分公司在内的x多家分支机构,在职员工x万余人,保险服务网络实现市、县、乡、村全覆盖,服务保障范围涵盖国民经济与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与全省x个地市政府、x个厅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我省分公司实现保费收入x亿元,市场份额x%,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金额x万亿元,占市场总保额比重接近x%,直接赔款x亿元,缴纳和代收代缴各类税费x亿元。连续x年被省政府授予“金融贡献奖”,连续x年获得“网友最信赖的金融品牌”。二、围绕建筑工程领域,护航建筑业健康发展所开展的工作(一)探索保险机制引入,护航建筑工程质量。省外情况,在原建设部和保监会的指导下,我公司参加了建设部“工程质量与保险”课题研究组,首次提出了在我国建筑业引入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即:工程质量保险)机制的思路,得到了国务院和建设部领导的肯定,并在x年的时间里,全面参与了全国各个试点城市的探索和落地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截至目前,上海、北京在市辖内住宅工程,实施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且纳入强制保险范畴;浙江、江苏、安徽、河南、海南等省份均已出台省级试点政策,通过土地出让条件,要求开发商必须投保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哈尔滨、成都、丽水、嘉兴、横琴、重庆等地均已出台市级试点政策;上海、北京、深圳、横琴、广州、嘉兴、丽水、宁波、无锡、南京等地已开展试点项目落地。省内情况,我省分公司积极与贵厅对接,就试点政策出台、TIS(全称: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全流程风险管控、“保险+科技+风控+服务”模式等内容,开展了两次深入研讨;并与建研院、CPV等国内优秀TIS机构合作,联合开展产品研发、技术指导等工作;在x家地市设置该项目专营机构,并组建专业团队,开展当地市住建局拜访工作,现11家市分公司均完成拜访并提交建议书,其中,x家分公司已完成“一把手”拜访工作,各地住建局普遍对该产品和全流程风险管理模式表示认可。(二)推行建筑施工安责险,保障行业安全生产。外部政策,近年来,从中央到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都对在建筑施工领域强制施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省银保监局联合出台《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要求九大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其中包括建筑施工领域。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引导建筑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建立健全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机制、增强抵御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内部运作,我省分公司积极响应,针对建筑施工领域,加大开拓力度,并通过建立事故预防、隐患排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多层次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体系,作为政府安全监管的有效补充。截至目前,我省分公司共为x余家建筑施工企业,提供风险保障金额x亿元。同时,响应政府鼓励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我省分公司与北京星度科技公司、南京安元公司搭建事故预防服务平台,安排专家开展隐患排查,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降低事故发生率。(三)推广建设工程履约类保证险,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外部政策,近年来,贵厅出台《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保证金管理的通知》等系列认可保险替换保证金效力的政策文件。今年来,再次提出“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内部探索,我省分公司公司积极落响应政策精神,针对建筑工程各阶段缴纳的保证金,推广投标保证保险、完工履约保证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险等六款履约类保证保险产品,致力减轻建筑企业资金占用压力,服务政府“放管服”改革。截至目前,我省分公司总计x家建筑企业,释放各类保证金x亿元。其中,邢台工程质量保证险,张家口、石家庄、保定和衡水农民工工资保证险,取得了初步成效,在全省起到了示范作用。三、相关建议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关系着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促进我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建设。为此,建议如下:(一)建立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制度。由于工程质量保险专业性强,社会大众认知度不高,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和指引。建议在全国各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我省工程质量试点实施政策,或者政府投资代建项目强制险的形式逐步推开。(二)明确工程质量保险推行思路。建议优先选择综合实力较强、服务能力优、专业能力突出、有丰富政府项目承办经验的保险公司,积极参与保障性住宅工程、商品住宅工程项目工程质量保险,待条件成熟后全省推开。为使业主利益得到保障,强化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防范因享有保险保障而可能引发的施工单位的道德风险,建议对于质量缺陷未改正的,监理或建设部门主管单位不得同意通过相关验收。(三)探索“保险+科技+风控+服务”的模式。针对房屋在规划、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各个环节,建议由保险公司负责监控建筑质量,采取“保险+科技+风控+服务”的模式,出现房屋质量风险的,保险公司负责提供风险监测、维修、赔偿等服务,作为政府工程质量监管的有效补充。(四)制定工程质量保险财税政策。建议对投保工程质量保险的建设单位,进一步明确保险费列支科目。保险费计算基数为建设工程的建筑工程总造价,投保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预算组成中列明该项保险费。同时,为更好地应对责任一时难以界定的突然事故,建议设立专项应急处理基金。以上汇报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