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全区农村抛荒地整治工作会上的讲话稿范例在2023年全区农村抛荒地整治工作会上的讲话范文一、基本情况一是耕地面积情况。全区现辖四个镇,xx个行政村,xx年年末农村总人口有xx人,村集体耕地总面积xx亩,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为xx亩。二是土地流转情况。截至今年一季度,我区共流转土地xx亩,流转率达%。其中规模经营面积为xx亩,占流转土地面积的%。家庭承包经营农户数xx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xx份。三是土地利用情况。我区耕地利用主要集中在水稻、油菜、蔬菜种植上。全区共流转土地xx亩,其中出租(转包)xx亩,转让互换xx亩,股份合作xx亩,其他形式xx亩。转包、出租是主导流转方式,“企业+农户”“合作社+农户”“种养大户+农户”等流转模式逐步发展成熟。流转土地集中在瓜果蔬菜、水稻等粮食作物、花卉、种养结合等产业。随着xx、xx、xx村、xx村、xx川、xx村、xx等地的蔬菜基地巩固提升,土地高效流转、高效利用进一步推进。四是土地抛荒情况。去年底四个镇对本镇连续xx年未耕种,且集中连片xx亩以上的抛荒地面积进行调查摸底。经统计全区土地抛荒面积为xx亩,占全区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其中xx镇抛荒面积为亩,主要分布在xx村、xx村和xx村;xx镇抛荒面积为xx亩,主要分布在xx村;xx镇抛荒面积为xx亩,主要分布在xx村;xx镇抛荒面积为亩,主要分布在xx村、xx村、xx村和xx村。二、目前工作开展情况(一)积极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应用利用全区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应用平台,形成“以图管地”和“以人找地”,实现了对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权属登记、数据查询等工作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同时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办理工作,对农户经营权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确权登记信息共享和成果运用机制,推进了确权登记成果在农业补贴、“三变”改革和土地流转等方面的广泛应用。(二)依法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积极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组建屯溪区江南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鼓励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进行交易,目前已实现土地流转交易xx宗。在阳湖镇三充村开展试点,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挥牵头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农户实现整组连片土地流转,拓展流转规模,提升流转效益。同时继续执行新增连片流转耕地奖补政策,对新增连片流转xx亩以上的,区财政给予每亩xx元的一次性奖补政策,对新增连片流转xx亩以上的,市财政给予每亩xx元的一次性奖补政策。(三)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举办全区农产品采摘活动,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xx、xx农展,积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截至去年年底,全区工商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xx家,农民专业合作社xx家,共xx亩,占流转面积的%,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四)大力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全面落实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培育制度。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大种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培训力度。截至目前共开展就业技能和种植技术等各类培训xx余次,培训农民和新型职业农民xx余人次,并健全新型职业农民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新型职业农民获得农技推广服务部门“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帮扶指导,从而为推进土地整治提供人才支撑。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农业生产经济效益不高由于我区地处中心城区,周边农民进城务工较容易,务工收入近年来稳步增长,而从事传统农业种植收入远不及进城务工所得收益,且种田成本居高不下,从事农业效益低下,多数农民都会选择外出务工而不种地。在黎阳镇新江村调研时发现村民普遍存在对自家耕地存在“不愿种(生长期长,收益低,农村对土地的依赖度不高)、无人种(会种的上了年纪干不动,年轻劳力不在家,在家的种不来)、不好种(地少田埂多,机械化操作不方便、不成片,水利等基础设施有但无法统一调配,受自然影响大)”的想法。(二)农业生产基础条件不完善从我区抛荒地摸底数据来看,部分农户承包的耕地零星、分散、偏远、交通不便、远离水源也是造成土地抛荒的主要原因,土地碎片化,土地确权后不想破田埂,加之山区农业机械化水平低、耕种劳动强度大、土地高效利用困难,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如公路沿线的村庄,影响规模化经营。部分抛荒地因多年未耕作,整治成本较高,在阳湖镇三充村调研时,对农户抛荒多年的耕地只能由村集体组织工程机械进行整治,每亩平均费用在xx元左右,村集体承担不起相关费用。(三)农民传统守地思想仍然存在有一部分群众守地思想仍然存在,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存在一定顾虑,担心土地一旦流转出去,国家的惠农补贴资金不能发到自己手中,造成守而不耕;同时,由于进城务工收入不固定,部分群众担心自己想种地时还能否收回自己的耕地,害怕失去最基本的生存保障,自己不种也不愿让他人耕种,导致土地流转困难,出现耕地撂荒现象。(四)补贴政策执行不到位目前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主要补贴的是从事农业生产的耕地;但在执行中,往往依据土地确权面积进行发放,一发了之,未严格按照制度设计要求执行到位。(五)土地承包政策宣传和管理不力由于农民对现有三权分置政策不十分了解,农村土地流转存在“不愿流转”和“不能流转”现象。部分进城务工农民认为自己在城镇一旦“失业”后还有回去耕作的资源,宁荒不转。而留守农民因耕地效益低,村级又无产业支撑,导致耕地不能流转。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对落实土地集体所有权缺乏必要手段,进一步导致土地长期抛荒现象发生。(七)镇村对土地规模流转信心不足受农业产业化投资成本高、经营管理难度大、缺乏品牌背书等因素影响,我区引进的国琅园艺、一起农业等不少招商农业项目均以失败而告终,现在还有不少遗留问题需要镇村出面负责协调解决,造成镇村对土地规模流转和农业项目招商存在畏难心态、兴趣不高。四、下步工作建议此次调研到xx区xx镇xx村学习通过大户流转抛荒地种植菊花、xx溪xx村建立镇村干部包片制度解决抛荒、xx村利用扶持资金流转农户xx年经营权并发挥村民小组长作用,组织本村村民有序参与到集体平台公司运营等成功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建议:(一)增加财政投入,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一是出台相关激励政策,鼓励集中连片流转农户土地经营权,特别是对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牵头对抛荒地从事水稻、油菜种植的,通过整合涉农资金,对村集体给予土地流转、种子、肥料、农药等全方位补助,并建立长效补助机制。二是加大力度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分类施策,对不成片小型的农田水利设施,通过农村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给予奖补,提高对自然风险的抵抗能力。对集中连片的耕地,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将小块土地变成连片土地,加大土地平整步伐,以利于机械化耕作,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奠定道路。(二)严格规范管理,发挥农业补贴政策导向效益一是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发放。对未从事农业生产的耕地一律停止发放补贴,将补贴发放到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户,真正发挥导向效益。二是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和保险力度,并结合我区实际,开发新的农业保险项目,增强农民、农业生产抗灾能力。(三)规范土地流转,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一是对集体所有的“四荒地”等要求必须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统一公开交易。二是积极引导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交易,避免因合同不规范等原因产生的土地流转纠纷。三是进一步发挥产权交易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将土地作为农民重要的生产要素参与到市场中来,同时积极为农业生产大户、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业企业搭建平台,加速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经营。(四)加强组织合作,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场竞争能力一是发挥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性质作用。通过整合涉农资金,支持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中连片流转本社农户抛荒土地,从事粮食、油菜等“保底”农业生产。既解决发展农业产业资源不足的问题,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二是推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解决当前“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鼓励支持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发挥统一经营和托管服务等功能,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小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各项服务。三是发挥区国投集团等国有企业市场主体作用。由区国投集团组建区级农业生产服务公司,统一对全区四个镇的抛荒地统一进行流转,招商引资,发展适合我区的精致农业项目,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四是加强培训指导。进一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促进规模经营。积极引导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小农户等通过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保底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小农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共同发展现代农业。在集体取得收益后,实现对本村村民的二次分红,实现共同富裕。(五)加强宣传引导,杜绝农村土地抛荒行为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村务公开栏、广播、村民代表会议等,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惠农政策,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土地、防止撂荒。二是切实履行发包方职责。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xx条相关规定,对土地经营权人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等行为,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从而有效制止抛荒行为的发生。同时对现有撂荒的耕地,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的方式,由村集体直接代耕,恢复土地的耕种。三是探索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对长期在外务工且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土地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鼓励这些农户自愿退出承包权,由村集体统一管理经营。四是分类指导复耕。区农业农村局及镇级农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千名干部下乡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要求,下沉一线分类指导,积极引导农户开展复耕工作,对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不得闲置或荒芜,且必须以种植稻谷、玉米等粮食作物为主。对其他撂荒地引导农户,因地制宜开展农业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对季节性撂荒地,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提高耕地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