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述职报告【导读】这篇文档“董事述职报告”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第一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张明2020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2019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一、会议出席情况2019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3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二、2019年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序号会议届次独立意见议案意见类型1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01-24)1、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2、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专项意见;3、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03-13)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2、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3、关于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4、关于兑现公司董事、高管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6、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3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03-29)关于公司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独立意见。同意4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9-08-26)1、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3、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4、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5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10-19)关于收购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8.15%股权的独立意见。同意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1、日常工作情况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有关人员询问,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深入调查,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使得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和客观,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2、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并指导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取相关信息。充分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回购股份、购买资产等重大事项,均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制度,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认识与理解,提高了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四、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人与其他委员一起积极推进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2019年履行了以下职责: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进行沟通后,制定了关于审计公司年度报告的工作规程;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审阅了公司初步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与年审会计师就时间安排、总体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等进行了沟通,并提出审计意见;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包括财务和内控)以及审计报告提交时间等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并跟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进展情况;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并形成书面意见,认可年审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审计机构出具2018年度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2、对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形成决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3、对公司提交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此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积极监督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工作,审查督促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情况。(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就兑现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管人员2018年年度薪酬相关事宜,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昆明市国资委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年度指标完成情况,与其他委员一起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考核意见。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它时间,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调研、考察,并利用本人在会计和经济方面的专业知识经验为公司定期报告、年度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此外,本人还利用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六、其他工作情况(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感谢公司经营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19年度工作中给予的理解和支持,2020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xxx2021年四月十三日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第二篇】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年3月13日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年度,我们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围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勤勉开展工作。以下为我们在2017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朱小平先生,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副主任,会计系副主任、主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公司之独立董事。现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金盛华先生,曾任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系助教、讲师、副教授、副系主任,心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杨伯翰大学家庭研究中心访问学者;法国普罗旺斯大学访问教授;美国布法罗大学心理系访问教授;中国心理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社会心理学会副理事长;北京市社科联常委;北京市社会心理学会理事长。现任福州大学特聘教授;湖北大学楚天学者讲座教授;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原“中铁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年3月13日分发挥专业所长,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会议资料,听取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我们对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委托理财、双鹤(北京)工业园原料药及中间体生产基地搬迁、公司章程修改等事项予以了重点关注,对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三)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及公司年度工作会的时机,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听取了相关部门有关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信息披露的专项汇报;公司也精心准备了相关会议资料,及时报送我们审阅,较好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在年报编制的过程中,我们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工作,与管理层及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公司财务部门报送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初步审计结果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并就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合理建议,促进公司实现管理提升,确保公司年报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在履职过程中,公司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途径积极与我们就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沟通交流,保持了双方的密切联系。同时,公司通过发送信息简报、监管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和医药行业政策信息,充分保证了我们的知情权,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年3月13日(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对拟提名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价,对年薪分配方案合理性出具独立意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年薪分配方案合理,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情形。(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简称“德勤华永”)为2017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查,德勤华永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且聘任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公司2016年实施以现金和股票股利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方案。以2016年末总股本724,470,631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1,722,592.47元;同时每10股派送红股2股(含税),共计派送股票股利144,894,127股。剩余未分配利润2,957,053,058.5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医药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5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年3月13日手册的相关要求,持续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和风险管理工作,修订并完善了内部控制手册,同时针对营销业务流程开展合规风险梳理工作,内控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我们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相关汇报,认为公司内控机制运作情况良好,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规范企业运作,未